风雨飘摇的晚清政府在内外交困之际,继敉平太天国运动之后,为规复在陕甘新各省的统治,仍然竭力安排粮饷、任命军政官员、调动朝廷军队,以举国之力应对西北的乱局。起义回民对抗清末的国家机器,便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的。朝廷最终决定使用国家军事力量平定起义,地方绅士积极发挥了作用。
在陕西,华州斫竹事件发生后,起义回民与汉民团练互斗,陕抚瑛棨等乐于粉饰太平,仍以回汉械斗上奏,只说“汉回各怀不平,愈斗愈狠”,虽然朝廷并没有急于将回民认定为必须镇压的反叛者,但是在地方上,团练洗杀回民的行动已经普遍展开,而这类举措的背后,已经得到了官员的普遍默许、支持和主导。随着回民发动起义,报复攻击村社城镇,地方士绅便极力鼓动官军和朝廷以军事力量解决起义问题。同治元年六月,马德昭驻军西安北关,“尚无左袒之意,及初一日梅五至其营,传闻跪送金银东西,而马提即于是日带兵与回众打仗。”而马德昭部,已是驻守地方的正规军队。二十一日,陕西在籍道员李宗沅等向朝廷汇报汉民遭受回民烧杀的情况,并督促朝廷“派亲信知兵大员素负重望者统带大兵前来”。七月二十三日,绅士知县李应选、编修车顺轨等人再次奏请派兵。①二年正月,已被围困达半年之久的凤翔派出生员张纶等人,先赴省、又赴军、后赴京,以寻求援军,终使凤翔的局势进入朝廷考虑之内。②当然,士绅们对官府或朝廷决策施加影响,大多只限于维护他们自己的城镇或村社。
陕西的事变终于经历了一个从“汉回械斗”到“叛逆已成”的过程。这个过程的转变实际很早便已发生,标志性事件是元年五月十三日,张芾等官员被回民处死。大员被杀,在朝廷看来,已成回民正式反叛的转折,“不惟结怨于汉民,且无以见谅于朝廷,回民已成骑虎难下矣。”③官府的立场随之发生变化:“是启衅之由,汉民不能无过,而叛逆之罪实在莠回。”④左宗棠后来亦谓,“陕回之祸,由于汉、回构怨已久,起衅之故,实由汉民,而匪回乘机构变,并敢戕害团防大臣,据地阻兵,法难曲贷。”①当回民起义转变为“回民反叛”后,便注定了它最终会招致官府朝廷全力镇压及必然走向失败的结局。
陕西回民起义后,从五月到七月,在关中地区实施报复性的攻击,团练被击溃、乡野屡遭摧破,城镇迭受攻击。官员强调“近年捐输赋税全仗乾、凤、西、同府州县,今西、同富户全行毁烂。咸阳毗连乾、凤,若四属齐遭蹂躏,则全省精华竭矣。”②这种意见表明,回民起义实已危急到清廷统治陕西的根本。这一时期,朝廷的上谕反复强调,军队将领和地方官员不得与回民议抚,如六月底发布的上谕,“此时回匪攻城戕官,劫留官绅张芾等,同州一带逆回身着黄袍,旗书逆语,被胁不从之回,即遭焚杀,是该回匪逆迹昭著,断无再主议抚之理。”③这种决策要伸张国法,同时导致回民被动地在对抗国家机器的局面中愈走愈远。
对于陕西起义回民逐步与清末国家全面对抗的分析,也在相当程度上适用于甘肃、新疆。相较于前者,甘、新回民起义后,不仅屡破城镇,且屡杀官员,更在最初便与地方驻军展开激战。举凡平凉、固原、灵州、宁夏、河州、狄道、洮州、大通、肃州、哈密、乌鲁木齐、库车等西北最主要的大中城镇,全部被回民军攻陷(除兰州外);其他中小城镇堡寨能免者更为鲜见。大大小小的城池是官府朝廷的枢纽和统治的象征。回民攻陷城镇,该城最主要的官员多难以活命。他们是清廷在地方进行统治的代表,他们本身就是行走的国家机器。他们也几乎无一不是与回民社会互动最为密切的地方官员。
甘肃的地方绅士对于朝廷以国家力量解决回民起义发挥了有效影响。同治二年(1863)二月底,甘肃贡生道以德等赴都察院“乞兵剿办”,向朝廷报告了回民投诚后仍然焚掠地方的情况,促使清廷审视以军事手段解决回民起义。①三年三月,又有绅士增生胡第甲等、监生万士范等赴都察院控告护督恩麟等“一意主抚,以致养痈成患,平凉及河州二十余州县回民纷纷谋逆,戕官杀民,势甚猖獗。”②同治十二年(1873)兰州汉绅、都察院河南道御史吴可读以“可斩者十,不可缓者五”弹劾裹足不前、龟缩在甘肃高台的乌鲁木齐提督成禄,其文其事更成绝响。③他们不仅沟通了朝廷与地方汉人社会,也促使朝廷考虑尽快以国家力量解决甘肃问题。
西北回民相继而起,在朝廷角度上,已成群体性叛逆。当时大臣的奏稿就说,“陕甘之贼,不含汉民,全系回众,其气类甚固,其心志甚齐。”④这种身份的转变,意味着对他们的策略也需转变。清廷以国家军队解决陕西回民起义,也顺理成章地应用到回民起义的甘肃。
由于回民起义后报复汉民、杀害官员、打击官办团练、攻击官方据点(城镇),就不可避免地将己方置于官府朝廷的对立面,进一步则发展为回民与清末国家机器的全面对抗。相比之下,同治时活动于陕甘的汉族流民、土匪除攻掠堡寨外,很少攻击城镇,没有杀害重要的国家官员,也未曾称王立帝,并不自视为反叛国家,也未被清军官府视为全面武装对抗意义上的反叛者。
在大社会与边缘化群体断裂的大背景之下,肇端于陕西关中的回汉冲突最终发展为西北回民社会与晚清帝国的对抗,回民社会也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成为国家机器的对抗者和敌人,这是跨越咸丰末、同治、光绪初的西北起义以“回民”命名的原因所在。平定民变,恢复秩序是朝廷和官府的职能,当国家军队介入后,与各支回民武装展开全面的武装斗争,回民起义只能逐步走向失败。
但是必须要指出,西北回民社会远非铁板一块,各地回民起义的原因不一,族群冲突的程度、内容、模式各有不同,与官府、官军既有合作又有对抗,既有积极求抚的,也有作战到底的。所谓“回民对抗晚清国家”,大体只是外部观察得到的第一结论;具体情况则需具体分析,远远不能一概而论。
第六节地域、教派及利益区隔下的起义回民
一、陕回之间
从大的地理范围上讲,关中的回民居住相对集中,从同州、西安、凤翔一线形成了一大片回民相对集中居住的区域,这一区域交通发达,联系方便,回民人口数目极大而且集中。同治年间,陕西的伊斯兰教尚未分派,所有回民都属老教格迪目派。①陕西回民内部没有任何教派斗争。然而,它同时具有的教坊上的分散性在回民起义时却成为根本缺陷,陕西回民起义后的组织、作战及最终的失败无不深受影响。
陕西回民起义时往往限于同姓、村庄联合,自始至终,没有产生最高领袖或有效的领导集团。陕回有凤回、东回之分。凤回指凤翔府境内回民;东回则主要指西安以东渭南、华州等最早起义的回民。据《秦陇回务纪略》,同治二年(1863),“时凤回系杨生宽统率。东路洪忠孝等所统者,曰东回。陈云冲、马成功、孙毓宝,各有部从。此外最巨者,则马姓、白姓、乌姓、海姓、乜姓、沙姓、赫姓、铁姓、苏姓、兰姓、禹姓,以及未知酋名之股,不知凡几。”①显然,在以府县为界的地域范围的区分之外,又以各大姓分别领导回军各个分支,而各姓一般又对应于该姓集中居住的某村,所领导的回民军多属于他所在的村落及周边地区。同治七年(1868),清军于泾州泾河川擒获回军头目禹均彦,供称“同治元年,因汉回起衅,该匪管禹家十一村回子。”②另如泾阳塔底下人杨文治即主要领导泾阳回民,这类头目一般没有阿訇身份。回民社会的阿訇大多是从外村、外县甚至外省聘来的,开学既久,威信极大,在起义时便成为他所开学的坊及周围区域的领袖。如阎兴春,本渭南孝义镇人,但领导的是渭南西边六村九社的回民起义者,其因便在于他开学于彼处的缘故。③又如马寿清,本云南普洱人,但在关中开学,便成为“陕回西弥头目”。④
严树森在奏折中说,“陕西回匪渭南仓渡一股,省东北沙河一股,三原咸阳一股,高陵泾阳永乐店一股,凤翔各属一股,甘省河州新来一股,约二三十万人。”⑤总体而言,陕西回民起义后在六个地区分别形成六大支作战力量:一为东府地区大荔王阁村、羌白镇一股;二为渭南仓头一股;三为泾阳、高陵、三原、临潼一股,四为西安城郊沙河一股,五为省城以北咸阳渭城、苏家沟一股,六为西府凤翔一股。⑥六大支作战武装的组织化、军事化程度各不相一,有的大支在某一阶段由某一最高头目领导,如凤回即由杨生宽担任过统帅,但其他支回民军内部仍然由大小互不统属的头目组成领导阶层,遇事协商行事,如大荔王阁村、羌白一股,领导人是赫明堂、大瓜旦、余彦禄、陈林等,很难说谁听命于谁。
因此,陕西回民各支队伍互不统属,在作战时没有集中领导,不能统一作战,顶多互相配合。陕西回民头目内部便因事权不一而常常发生争执和内斗。据口述史,早在多隆阿进攻羌白时,禹得彦主张投降,任武、白彦虎等主张打下去。禹得彦派人请任武议事,于路将其杀害。而在此之前,任武因刻薄嫉妒,杀卓有战功的时阿訇。①在高陵原下,当地回民领袖马生彦对回民军不加救济,只以高价出售麦粮,东来回军无奈,只得另谋西迁。②
阿訇统军与“瞎汉”③统军也易产生分歧。如白彦虎本人出身屠户,他西走新疆,出关时部队中有泾阳、咸阳回民,这部分人的领袖是毕大才,毕本人是阿訇,他主教法,要以教理领导军民。白虽信教甚笃,但他主王法,要以王法领导军民。因此二人意见不投,不能合作。白在哈密召集阿訇讲经辩论,如不能辩,则杀之。毕大才颇不满,二人常相争执。后毕大才设计退回关内,并向清军投诚,所部后被安置于张家川龙山镇一带。白彦虎以“王法”(实为严格的世俗法律)治拖家带口、出身乡野的部众,一定程度上招致了这些人的怨恨。④外逃进入俄境定居后,部众分裂成几支,各不相一,白本人郁郁而终。
陕西回民起义后,形成了多支力量,产生了多个统帅,背后缺乏可以统御全局、主持始终的核心人物。各元帅有武勇而乏谋略,他们无不亲自冲锋陷阵,屡屡战亡(如杨文治⑤、王明章、孙玉宝、马正和、李经举等)。陕西回民集结于董志原后,形成了“十八大营”,亦与老教的教坊与地域的互不统属有紧密联系。领导权不统一,继续发生为争权夺利而互相争斗的事件。虽然也产生过“总帅”,如余彦禄、普洱马等,但既没有固定的上任、遴选机制,管辖的部众也迁延多变。而这一不具根本实权的位置却引发各领袖相互争夺。如冯君福,为争夺十八大营的总帅,杀了好多回军头目。退至甘肃,组织涣散和没有远见的缺陷益发明显,“各干各的,谁不管谁。”①也导致各支部队更不团结,左宗棠称“陕甘败窜甘肃之后……有递呈求抚者,有投附河州回巢者,有由中卫渡河东窜旋复败回者,互相猜疑,不复如前此之固结。”②
同治三年(1864)六月,“随有续到靖远之陕西回目黑牙古、赫明堂等带领陕回数万乞抚。”③这一阶段赫明堂积极为清军效力,成为清军镇乱的得力助手,《方略》称“已降回目赫明堂悔罪投诚,屡次打仗颇能奋勇争先。”④赫明堂最终可能于同治五年为孙玉宝之弟孙义章所杀。据载“回目孙义章系陕回孙义保之弟,前经雷正绾收抚,其众无人约束,仍派孙义章管带,取各忠义营。”⑤赫明堂“……有义子马永和,早经该回目驱逐,马永和怀恨,假称赫明堂之名,率众窜扰。”⑥口述史称马正和与赫意见不和,马便投归孙氏,孙对马正和并不相信,为了试他对自己是否忠诚,就命令马正和取赫明堂的首级。一日孙请赫明堂饮宴,赫明堂轻骑进城,马正和带兵于第三道城门把赫明堂杀死。⑦“明堂之党为之复仇,谋杀义章,彼此积怨仇杀。”⑧到同治六年(1867)十月三十日,“孙义章之党复杀伤赫明堂徒众十数人,声言尚欲逐户搜杀。”⑨
同治六年正月,在宁灵回民积极与官府议抚的大形势下,马生彦、杨文治随同宁灵回民军领袖马万选等赴穆图善营投诚,“杨文治并将抗不归顺之小头目数人杀毙,众情始皆翕服。”①这表明陕西回民内部在与官方斗争的过程中,不断地发生着分化。同治九年末,清军平定金积堡,该地的陕回部众纷纷投降受抚,接受安置。十一年西宁平定后,又有数万陕回受抚,同时清军却挑选陕回之精壮,组成旌善马队,令随军继续平定西北。斗争到底的白彦虎部则远走新疆,最终出走中亚。
二、陕回与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