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民起义史观:历史问题的简单化
有清一代,在官府与回民之间,汉民与回民之间,主流社会与回民之间,基本发展和保持了中心和边缘,“大社会”与“小社会”的关系。而所谓“边缘”,包括两层涵义,即清代的汉语穆斯林们本身是边缘群体,又主要居住于地理位置上的边缘区域。“边缘”既指西部广大的清帝国的边缘区域,也指在边缘世界生活的清代回民,日益成为清代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边缘。
清代国家、传统主流社会与处于边缘与边缘化的回民社会之间,持续失衡的政治治理、持续缺失的族际对话,持续发展的主流社会对回民的歧视,持续恶化的族群冲突,最终导致某种中心与边缘的断裂、回民社会与清代朝廷的对抗,及伴随其间的巨大族群间摩擦。持续于咸丰末、同治间、光绪初,扩大于清代陕西、甘肃、天山北路的西北回民起义(或者称为回民革命、回民起事、回民事变、回民反清运动等等),正是此一结局的最集中反映。
回民起义后与清政府的武装对抗,可以认为是19世纪动摇日益腐朽的清朝统治的伟大运动之一。虽然它的规模不如席卷了十几个省份的太平天国运动,国际卷入不如较晚的义和团事变,但其所反映的国家治理与族群冲突的关系、族群斗争的激烈和清政府镇压的残酷,完全不逊色于同时代的其他重大事件,而它留下的历史记忆和社会影响比其他事件更为深刻与久远。
(一)“回民起义史观”的形成
关于清末西北回民起义的原因、过程和清政府镇压和处理的得失,满汉学者、官员,甚至回民社会自身,在起义被镇压之后不久即开始进行总结。清末官方及士绅们的最主要、最常用的定义是“回乱”,可以全称为“回民叛乱”,这种定义所指包括了回民对朝廷的反叛,以及由此带来的局势混乱,官府统治的瓦解,地方的残破,人民的流离死亡等等。相当多的域外研究使用的“Rebellion”一词,继承了此一定义。当然“叛乱”是国家机器以及享有话语权的社会群体的定义,并不一定就是回民起义的真实意图。①随着政权统治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也导致对这一事件的重新解读。一般认为,民国时期开始了学术性质的真正研究;而1949年之后,特别是1979年之后的研究更呈现出丰富的景象。在所有研究中,影响最大的是阶级斗争理论和农民起义史观。
早在民国时期,关于“农民战争”的论点便已流行。②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传入,中国共产党在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下,逐渐形成以阶级分析的研究方法为指归的整体性历史学研究框架,其中对下层民众反抗上层统治的历史,予以了重新定位和解读。回族在历史上多次整体、持续地武装起义、反抗官府朝廷的运动,③本就符合下层被统治者反抗上层统治、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的阶级革命模式,则回族的抗争史必然被以阶级革命的原则重新诠释,从而形成近代中国少数民族革命运动意义下的“回族革命”或“回民起义”结论,进而成为阶级斗争理论指导下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研究的重要一环。
早在1930年代,清末咸同年间的西北、云南回民起义,就已被回族学人诠释为动摇满清统治根基的“回族革命”,①而到1940年,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的李维汉则接续这样的诠释,将清代西南和西北回民对清朝的反抗称之为“西南和西北的两大革命巨潮”,并说它们“激动和吸引了全中国的回回。”②从此,这种阶级斗争史观成为清代回民运动研究的主要思路。③
1949年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成为国家根本意识形态和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阶级斗争学说自然成为认识和解释历史、反映和表现历史的主要思想方法和理论武器。在毛泽东同志“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④的经典论断的规范下,形成“以阶级斗争为纲”阐释历史发展规律的主题思想,⑤“农民战争”研究更成为1954-1957年间史学研究依附政治意识形态形成的“五朵金花”之一,⑥历史上的民族斗争问题也随之普遍地被解释为阶级斗争问题。
正是这一时期,回族的武装斗争史全面融入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直接支配的史学体系之中,正如张中复所说“中共将这些历史上称为‘回乱’或‘回变’的史实,透过政治力量主导历史意识建构的手段,重新建立起当代中国民族史领域中十分特殊的‘回民起义’史观。”⑦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这一时期回民“起义”与回族“革命”两种表述并行,回族人士同时使用“起事”一词,①但后来与回族有关的“革命”概念完全用以指称近现代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回回民族参与国民革命、创立民国体制,以及新民主主义时期发动、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抗国民党统治的武装斗争,②而回民群体在清代的武装斗争史则逐步统一以“起义”称之。③后一种模式基本上一直保持到今天。
在笔者看来,以阶级斗争理论解释清代回民运动的“回民起义史观”,在两方面有突出的表现:一是关于起义性质的讨论,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是与探讨起义发生的原因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其中充分体现了阶级分析理论的支配作用;二是对于起义人物的评价,其中又最能体现出“起义”史观的制约和影响。④
在回回民族很早就参与中国共产党主导的近代革命运动的背景下,史学界对回族的武装抗争史予以了全面的积极评价,加上学者特别是回族精英的学术研究和诠释,“回民起义”研究在1949年后成为农民战争和农民起义史领域的一大显学。“回民起义”史观,即以阶级斗争理论进行诠释的史学方法,也成为研究清代回民运动的基本模式和套路。而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清代回民运动的史料搜集和学术研究长足发展,但“起义”史观基本没有改变,成为大陆学界农民战争史研究和反思中的突出例外。⑤
(二)历史问题的简单化
白寿彝先生对以阶级斗争理论解释清代回民运动的研究进行了说明,“民族压迫,本质上就是阶级底压迫。阶级压迫,用民族形式表现出来,便是民族压迫。回回人民所受汉族底压迫,本质上是汉族统治阶级底压迫。回回人民在清代所受的民族压迫,本质上是满洲贵族统治阶级和汉族地主阶级底联合压迫。回回人民受着统治阶级底压迫,汉族人民也一样受着统治阶级底压迫。在这一点上,回回人民和汉族人民底遭遇是共同的,他们的要求也是共同的。在这一点上,他们携起手来,他们建立了战斗的友谊”。①《中国回回民族史》后来对此进一步解释说,“新中国成立之初,急需弥合旧社会造成的民族间创伤,共同团结建设社会主义。作者的这段论述,既是关于历史上回族人民和兄弟民族友谊的学术阐述,也是在民族史研究中贯彻民族团结的政治职责。”②1950年代初期的学术研究中如此解释历史,当然有非常重要的政治意义;这种对于下层民众反抗上层统治的阶级定位和解读,对历史研究也有非常重要的解释力量,不仅理顺了回民起义这一重大历史问题的主流和支流,对历史上回回民族的武装抗争史予以了平反昭雪,而且对认识同治年间清廷的治理失衡与回民的武装对抗之间的关系也非常重要。
但是就历史上民族矛盾、民族问题和民族运动的研究而言,这种阶级分析方法不仅因为先入为主的价值判断和公式化、概念化的研究套路将充满复杂性和偶然性的历史问题大大简单化了,导致有意无意地用阶级斗争遮掩民族/族群间的矛盾和冲突,忽略回民起义中族群冲突的历史史实,更重要的是它和启蒙运动以来所有的现代化理论一样,内在地忽视了“民族”、“族群”、“民族/族群认同”、“民族/族群矛盾和冲突”的巨大力量及其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和重大历史影响,导致学术研究中对族群冲突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缺乏足够重视。
在这样的简单化研究套路之中,“回民起义”研究大量关注、重点解释社会经济状况的恶化、官僚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和残酷压榨、起义者的英勇战斗、统治阶级的残酷镇压、回汉人民联合战斗、起义失败等课题,而忽略了对其他一些非常重要的问题的提问和回答,如中国的回回民族与周围汉族大社会的关系,回民社会与王朝国家的关系,回民社会自身的特性,回民起义发生的地理生态、文化政治、民族关系等方面的多层次原因,事实存在的回汉族群矛盾、冲突甚至仇杀等等。不仅如此,这种刻意将清代回民与官府的各种冲突一概解释为阶级对抗的做法,还在不自觉地引导人们将清代“回民”想象成清朝国家积极的、“蓄谋已久”的反叛者。①而这样的看法,相当地歪曲了元亡以后汉语穆斯林在中国大环境中的整体性政治认同和文化取向。同时,如果用起义史观来概括清代占据整个中国国土近六分之一的新疆地区包括说突厥语的各族穆斯林的武装运动史,无疑将极其复杂多变的晚清新疆的历史过程予以大大简单化了。
另一方面,在1949年后“回民起义史观”支配下的研究中,回民起义研究涉及的只是抽象的清朝统治者和汉族地主阶级,而回民起义期间的西北汉民社会、由汉人民众组成的团练和官军,则成为“沉默的大多数”。不仅这些“大多数”与回民起义的关系缺乏具体研究,这类群体在回民起义期间的历史活动也较少关注。这不仅导致在学术研究中难以切实反映当时回民起义的具体原因,同时也难以阐述运动给西北地区造成的社会经济影响,包括人口的损失问题以及西北回汉社会的历史记忆问题等等。
对于回民起义期间“大社会”的汉族群体历史活动的重新发现,莫过于马长寿先生所做的历史调查。终于获为官方认可并出版的《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大量记录了汉民群体在回民起义中的历史活动及这一历史事变对汉民社会的重大影响。而到了1980年代,随着晚清及近代史研究的深入,以“湘军”为代表的镇压回民起义的清代官军保卫国家领土的另一层面历史,为学者和一般民众所重新发现。②但是传统的“回民起义史观”,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对这些历史课题的深入研释和对十九世纪后期西北历史的深入认识。
我们在后文还会看到,“起义”史观的简单化缺陷还影响到相关史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学者在其间的选择、删改和“去芜存精”,使不少回民起义史料集所辑史料的面貌与原始状况严重脱离,而经过删改的史料则严重影响进一步的学术研究。
总之,对重大历史问题的这类简单化处理,不仅很难客观的阐述和合理的解释历史,而且使人们很难从中得出有益的教训。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回民起义史研究取得了重大成就,学术界开始注意和思考回民起义的特殊性,“民族矛盾”和“民族斗争”的性质①、回汉冲突②、宗教因素③、回族社会的特性④、人口的膨胀⑤、回民社会的自治化要求⑥、历史人物的专门研究⑦等等都已进入学者的视野。但是由于整体研究框架仍然承袭阶级分析方法和回民起义史观,兼之受到民族政策的制约,“国家治理”与“族群冲突”的宏大、综合研究尚不能进入公开、正面的学术研究视野。
1987年白寿彝先生在陕西“清代同治年间回民起义学术讨论会”上指出:“要把起义的历史过程弄清,否则无法进行研究。这要从全局的角度出发,要有全局的观点。从全中国的发展形势看问题,这样我们可以站得高一些,不会拘泥于我们自己的小圈子里。从全局出发的同时,要进行具体研究,要一个一个地区进行研究,一个时期一个时期地进行研究。对领导人物也不能一概而论,也要具体地研究他在整个活动中间的作用及其前后不同的变化。”白先生特别强调“研究的目的在于总结历史经验,把历史本来的面目弄清楚,不是算老账。弄清历史,从历史上汲取经验,我们在今天如何对待这个问题,这是十分重要的。”①白先生讲话20多年后的今天,当我们对历史上和当今民族矛盾、民族问题和民族运动的复杂性有更多的认识之后,跳脱出“起义史观”的局限,将整个清代回民“事变”放到回民与清代王朝国家、清代大社会的关系、清代的回汉族群关系中加以认识,已经刻不容缓。
前辈学者开辟了富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研究园地。白寿彝先生曾指出,“西北回民起义,是回族史上的一项重要课题,是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重要问题,也是近代中国革命史上的重要问题。”②马长寿先生更加明确地认为,“陕西回民起义,从阶级斗争的意义来说,是中国近代史一种农民运动。但这一运动跟汉族为主体的农民运动不尽相同,而带有浓厚的民族运动性质。”“并不纯粹是一种农民运动,而是一种民族运动。”③这类论述,非常明确地指出了回民起义中民族/族群冲突的重要层面。在此基础上,本书从“王朝国家治理”、“族群冲突”的视角研究回民起义,实际是对以往研究和总体结论的继承、回归和重现。因此,本书在老一辈学者指出的方向下进行的研究,并不试图也不能够“推翻”或“颠覆”以往研究中回民起义深具正义性的总体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