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管理方式:在政府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实施强制储蓄保险,采用“以收定支”的基金制管理方式。基金的管理、投资运营一般由独立的具有半官方性质的基金会负责。
三、建立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使社会保障体系始终运行通畅、规范,是我们努力追求的目标。在社会保障管理实践中,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一体化原则
一体化原则要求对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等子系统实行相对集中而又统一的管理,纠正“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同时,根据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使政策制定、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三位一体。
(二)社会化原则
社会化原则要求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和规章,在全社会范围内筹集资金,实施以社会保障为项目和对象的管理。强调社会化原则主要是为了避免社会保障管理中过分企业化和政府行政化的倾向。
(三)法制化原则
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必须全面受到法规的约束,以法规来规范管理行为,并以法规作为处理各种关系的准绳。在立法上,强调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结合,社会保障总体立法与分项立法并行;在执法上,强调在相互依托、彼此促进的法制网络下,认真按照法律程序和法律要求办事,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科学化原则
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必须科学划分、层次分明,要注意以下事项:①执资分开,即管理部门不直接介入基金运作;②执政分开,即管理部门只执行政策,而不制定政策;③执监分开,即管理部门要接受独立的监察机构的监察和社会监督。
四、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发展趋势
当前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发展的总趋势是社会保障的政策高度集中,而业务管理则趋向分散,以接近群众。从其发展态势看,大概呈现出以下几个趋势:
①社会保障管理的总体格局有从分类、分项管理向相对集中、统一管理方向发展的趋势。
②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有从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向精简、高效、充满活力的方向发展的趋势。
③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有从单一政府管理向市场化管理发展的趋势。
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一、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现状
我国1998年以前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由政府各部门多头直接管理的体制,政府劳动、民政、人事等部门分别拥有一部分社会保障管理职能,结果导致管理分散、政出多门、机构重复设置、效率低下,严重制约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2008年3月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原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改革后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一种政府直接管理体制。
(一)社会保障主管机构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最高主管机构,地方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隶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执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
2.民政部
民政部是中央政府又一个重要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在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的职责是负责管理全国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事业等。
3.卫生部
卫生部在社会保障管理方面有权参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研究和拟定相关配套政策。
4.财政部
财政部在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管理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社会保险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各项目的具体业务。其主要职责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并确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管理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档案,保管缴费数据和申报、支付或结算凭证等;管理参保人员的缴费记录和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审核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提供社会保险查询、咨询等相关服务;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受理社会保险的举报、投诉。
(三)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机构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机构是依法取得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接受委托运作和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机构履行下列职责:按照投资管理政策及社会保障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并运用社会保障基金进行投资;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完整保存社会保障基金委托财产的会计凭证、会计账本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5年以上;编制社会保障基金委托资产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社会保障基金委托资产投资运作报告;保存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记录15年以上;社会保障基金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社会保障监督机构
社会保障监督机构包括行政监督机构、司法监督机构和社会监督机构。行政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和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的中央和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司法监督部门是指依法对违反社会保障的民事和刑事案件进行审判和检察的活动,主要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社会监督机构是指有关社会组织对社会保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部门履行职责和实施保障情况进行监督的部门。
二、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保障管理仍缺乏有效的法制管理和监督机制
我国虽然也制定过不少社会保障方面的制度和法规,但还缺乏全国性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总体上仍不完善。在我国,至今仍未真正建立起社会保障业务的监管机制。社会保险监督统一归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该部集立法、实施、管理和监督于一身。这样的职能设置完全违背了执行权与监管权分离的原则,从而使得监督职能形同虚设。此外,社会保险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障监管权仍分散到财政、审计及其他相关部门,各部门自成系统,很难发挥相互监督权。总体而言,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机构,各部门既负责政策制定和业务办理,又负责监督实施,这样的机制是不可能实现有效监督的。
(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不规范,基金使用效益差
近年来,社会对社会保障基金的需求急剧增加,特别是大量企业职工下岗及失业人员的增多,加之人口正逐步进入老龄化,致使社会保障基金供应紧张。在分散管理模式下,由于社会保障基金被划块管理和运营,致使基金在各个环节被沉积,难以统筹共济,也难以形成规模效益,致使基金使用效益低。此外,由于管理不健全、法制不到位、监督不力等,在实践中已经产生了挪用社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低
近年来,社会保障经过一系列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由于社会保障被多部门分割,各部门又各自为政,致使不同企业的缴费标准难以统一,负担轻重不一、职工的保障程度有明显差异;政府行政机构之外的事业化管理机构缺乏或不健全;社会对政府及社会保障职能机构的监督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样既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社会保障的保障功能。
三、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法制管理和监督机制
要加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社会化、一体化的立法,规定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以保证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的实现。要加快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立法,规定基金筹集模式、来源渠道及各方负担比例、基金保值和增值的途径,以保障基金的正常运行。还要对政府、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障权利义务做出法律规定,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且使社会保障与其他法律制度相衔接,保证社会保障法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同时,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执法的保证措施,形成完整的法制系统,实现真正的法制化管理。
此外,要针对社会保障的整个管理过程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机制,以便对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实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
建立新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必须把基金问题作为支配性因素来考虑。
首先,在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形式上,要将过去由企业单一负担的形式变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由国家、集体、个人三者承担,坚持开征社会保障税和预算基金账户制相结合,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多元化。
其次,在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式上,应采取多元化组合的投资方式,以减少每一种投资所面临的风险,确保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安全性、赢利性和流动性。可以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实行政府法人化、管理专门化、监督社会化“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应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市场经济的规律来确定投资,而不能成为行政的附庸,要做到政企分开,防止行政干预。
最后,要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进行必要的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应接受全方位的监督,包括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关部门应对基金管理部门的各项社保基金的预决算、基金收支、运营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三)实行以社会化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
我国需要尽快提高社会保障管理的社会化水平,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需要建立社会化的运行机制,实现组织机构社会化、服务人员社会化、服务对象社会化、基金筹集社会化等。同时,必须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将原来大部分归单位管理的社保对象移交给相关的社会公共机构去管理,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
案例分析
德国联邦政府不同的行政部门负责不同的社会保障事务,且各部门间相互独立,因此可以断定其采用了分散管理模式。
分散管理模式具有以下优点:
①各部门具有较大的自主性,能根据自己所管理社会保障项目的特点制定详细、周全的管理法规,较灵活地适应社会保障发展的需要;
②管理的独立性强,能根据客观实际及时调整社会保障项目和内容,较灵活地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
同时,这种管理方式也可能带来以下弊端:
①管理机构多,管理成本高;
②因机构庞杂和相互独立导致工作的反复,给被保险人和保险机构管理增添了许多难题。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介绍了社会保障管理及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基本知识,然后介绍了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阐述了其现状、问题,最后提出改革的思路。
社会保障管理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保障目标,通过一定的机构与程序,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对各种社会保障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与监督的行为和过程。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如下:依法管理原则;集中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效率原则;与社会经济整体协调一致的原则。社会保障管理具有以下作用:保证社会安定,减少社会动荡;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发展;破除陈旧观念,配合计划生育政策;协调各方关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为实施社会保障管理而建立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各类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以及规定的管理内容、管理方式的总和。从内容上看,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由三个部分构成,即管理机构、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建立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应遵循一体化原则、社会化原则、科学化原则。
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以下问题:社会保障管理仍缺乏有效的法制管理和监督机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不规范,基金使用效益差;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低。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如下: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法制管理和监督机制;实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
思考与练习
一、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管理
2.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二、简答题
1.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有哪些
2.社会保障管理的作用有哪些
3.建立社会保障管理体制需遵循哪些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