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公石(1911~1997年),著名书法家。曾用名光历,江苏省盐城县人。宁夏当代书法事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曾任宁夏文史馆馆长,中国标准草书学社社长等职。
1935年暨南大学毕业后加入于右任在上海创办的标准草书社,任编校及于右任秘书。在于右任的指导下练习研究标准草书前后达13年之久。其间与刘延涛、李祥麟等一起协助于右任对中国两千多年来的草书进行系统整理和研究,给形体无定的草书定型,创立草书代表符号,使草书由分歧而趋统一,这是中国书法史上首次推动草书标准化的学术活动。在于右任先生指导下,胡公石与其他弟子一起以《千字文》为范本,于1936年编成出版《标准草书千字文》集字双勾百衲本。此书先后发行过二十几个版本,在国内和日本、朝鲜、泰国、新加坡等国广为流传,产生了广泛的影响。1942年胡公石任江苏省盐阜区参议会参议员,1946年复任上海标准草书社编校,1948年8月任国民政府监察院苏浙区监委行署总务科长。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到天津市人民政府秘书处工作。1952年调天津工商联任秘书。1958年8月来到宁夏,先在宁朔县(今青铜峡市)商业局当职员,于1961年5月调自治区图书馆当图书管理员。“文化大革命”期间,在自治区图书馆做古籍整理工作,其间整理研究《标准草书字汇》,将草书代表符号由第一次版本的30个扩展到87个,部首也由349部增至384部,单独符号增加到150个。1982年在北京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届全国书法展,胡公石代表西北五省区被选为终审领导小组成员。他也是中国书协最早的倡导发起人之一。后任自治区图书馆顾问,1983年5月被任命为自治区文史研究馆馆长。1984年编著出版《标准草书字汇》,手写常用汉字8000有余,该书发行量大,影响广泛。1984年,胡公石在北京发起成立“标准草书学社”(在宁夏办公)。1984年9月在银川举办《胡公石草书作品展览》。1989年11月在银川主办《中外草书展览》。1989年12月筹办由标准草书学社等13个部门在北京中国美术馆联合主办的《中外草书展览》。1991年,胡公石调任江苏省文史研究馆副馆长。晚年曾赴日本、台湾举办标准草书联展等艺术交流活动。胡公石的标准草书对国内草书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加强了大陆和台湾两地及中日文化的联系。1997年8月25日,因病在南京逝世,终年86岁。
胡公石在宁夏生活了33年,是宁夏当代书法事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曾任全国政协第六届、七届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宁夏书画院院长,宁夏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国标准草书学社社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