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村子主要以白李两姓居多,所以得名白李村,白铁山是白家一辈最德高望重之人,深得村里几位族老的信任。
他早年带领村民,在县城里面闯荡,周边乡邻大都认得,之后顺理成章被选为一村之长。
如今干旱日深,他知道不能因小失大,生怕这些庄稼汉为了一己私利挑多了,连累到大家的饮用水。
这才有了每人一担水,每户挑一回的限制,在这位村长的监督下,大家还算守规矩。
刚走进人群中,林佑看见老爹在里面向他招手,赶紧跑了过去,正巧轮到他爹的位置,这里的顺序都是按一户一户来算的。
走到井边他拿起木桶传递下去,林得贵在井里轻轻一带,很快就装满了水。
不一会儿,他帮忙把两挑水全提到地面上,他爹二话不说直接挑起一担,当先走在前头。
林佑拿起扁担,沉肩一扛猛然发力,一不小心木桶差点弹飞出去,引得水花四溅,叮咚作响。
旁边几位汉子见了忍不住惊叹道:
“柴娃,力气见涨啊。”
光是这一下的力气,他们就知道这娃娃的力量绝对不小。
没有理会他们的惊讶,林佑想起昨夜的离奇经历,他忘记身体的力量已经增强不少,这一下用力过猛差点把木桶给挑飞了。
有过一次经验,这次他调整发力,很轻松就把水挑了起来,肩上不像以往被压得酸胀,现在毫无感觉,挑十担也没问题。
体质增强太明显了,心里忍不住暗暗窃喜,看看前面老爹已经走远,他赶紧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白李村面积不大,村里住着约三十户人家,大部分房屋围绕那口天然水井而建,伴水而居是人的习性。
林佑脚下穿着草鞋,一步一脚走过村里那条土路,抬头可见村子的外围建有泥土夯实的矮墙。
这围墙除了防御不知名的野兽,还能起到一定的防风作用,毕竟茅草盖屋最怕狂风大雨。
出了围墙,外面是一些丘陵状的小山包,在这些山包上,有着一块块开垦出来的土地,上面种着一些绿色的蔬菜和谷物。
在烈日的暴晒下,这些植物的叶子大都蔫了,成片成片的耷拉着,地面上的泥土干黄龟裂,热浪侵入每一寸土地。
一大清早的,太阳刚起没多久,地面被迅速烤热,林佑感到脚底明显传来热量,还没走几步汗珠已经挂在脸上。
村子外面有一条倾斜的小坡,爷俩挑着水一路往下走去,坡下大约五百米外,有一片宽阔的土地。
那里正是他们家的耕种地,当然不全是,里面分了好几块田梗,村里好几户人家都在这里种植。
得益于体质增强,林佑挑着水,面不红气不喘,很快就超过自家的老爹。
林得贵抹了抹汗水,意外地看他一眼,显然没想到,这个大儿子变得这么能干了。
两父子轻车熟路来到田埂上,拿出随身带的葫芦瓢,往田里的庄稼一窝一窝地浇去。
“哟,林老弟这么早。”
一道浑厚的声音传来,只见另一条田梗之上,一个身材干瘦,头戴软裹幞头的老者慢慢走来。
林佑记得这人叫李先生,真名不详,听说早年曾跟随一说书先生学了几年的手艺,后来不知为何回到村里就没再出去过。
他算是村里唯一能认字的人,不管是取名还是写信,大家立马都会想到这位李先生。
或许是巧合,林佑家的田地正好和那位先生紧挨着,一来二去双方也算认识,就连他们一家的名字都是出自老者之手。
林得贵对这位先生一直敬重,他停下身来说道:
“先生读书写字的手不好干活,让我这娃给你搭把手。”
说完看向旁边的林佑,使劲给他打眼色,意思是让他赶紧行动起来。
李先生见他如此客气,连忙摆手道:
“林老弟不必如此,我这三分地没多少庄稼。”
平时写信取名老者有一部分收入,偶尔种地也只是为了日常的吃食所需,跟其他农户比起来,他这点活计根本不算什么。
在林老爹的眼神示意下,林佑成了他爹拉关系的工具人,他只好放下葫芦瓢,走到李先生那边帮他浇灌起来。
一边忙碌一边套近乎,林佑和李先生渐渐熟络起来,等到这片地的庄稼都被洒完了。
两人坐在田埂上休息起来,林佑倒是不觉得累,只是心里有个疑问。
对于昨晚的遭遇他一直心存疑惑,无奈对这个世界了解太少,即便是原主的记忆里,也没有丝毫外界的信息。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识字有见识的先生,自然要打听一些这方面的事情。
他忍不住问道:“先生有没有见过仙人。”
“仙人?”
李先生摸着胡须沉默起来,良久又开口道:
“仙人哪是我等凡人能见的,这么多年我也只在一些传说故事里听过。”
再说即便见到了,仙人不显露的情况下,普通人恐怕也难以分辨清楚,他心里忍不住想到。
从李先生的话里,林佑能确定这世上是有仙人的,至少是听过这方面的传闻。
要解开身上的秘密,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去寻找那些仙人,了解一些修行界的知识,或许能帮助他解开疑惑。
既然有了方向,那第一步就要了解这个世界,去外面更广阔的地方看看,而李先生对此应该比村里其他人要知晓得多。
想到这里,他再次请求道:
“先生可否为我讲讲外面的世界。”
“这...”李先生刚准备回答。
那边林得贵见他如此直接,忍不住训斥道:
“你这娃,懂不懂礼貌。”
他虽然表面上严厉的批评,实则是怕这李先生心里不愿,也好给人找个台阶下,他可是听说县里的说书先生讲故事是要收钱的。
“林老弟不必如此,这娃想要了解外面的世界是好事,说不定将来还能闯出一番名堂。”
李先生自然是花花轿子人抬人,顺势抬举起来。
不过他显然已经有了打算,想了想说道:
“其实我知道的也不多,无非就是读了几本奇闻异事的书籍。
想去外面闯荡,这识字可是第一紧要之事,你至少先学会识字再考虑其他,通过书籍认识世界,可谓是最省时省力的事情。”
说到这里的文字,林佑在原主记忆里曾经见过,和地球上的汉字差别不大,基本上类似简体和繁体的区别,只要稍加练习很快就能学会。
无非就是一些特殊语意,以及写法上有些差别,这都是一点就会的事情。
好在李先生为人大度,他见林佑兴致高昂,也不好拒绝一个有心向学之人,再加上两家关系不错,他打算把这娃叫到身边使唤。
“你有求学之心实属难得,老朽身子骨大不如前,正好需要人帮我打打下手,你可愿意。”
说完向林佑看去。
“自然愿意。”他想也没想点头答应了。
这话在林得贵听来有些意外,没想到老先生有意教导儿子学字,一想到将来家里出个读书人,当然是高兴的,古往今来能读书认字的人,哪个不被人尊敬。
最重要的是老先生不收学资,一个铜板没花就能学字,这便宜以前可不敢想。
不过以前他这大儿子可是最讨厌读书看字的,现在态度突然转变,心里更加欣喜起来。
而林佑的目的学字只是次要的,主要还是借此机会了解外面的世界。
这边刚答应跟着李先生学字,那边小土坡上,一个半大孩子急匆匆跑了过来。
“林伯伯,你家出事了。”
那孩子焦急地大喊起来。
“什么?”
一听这话,林得贵猛然一个激灵,他二话不说放下手里的水桶,直接跑上前向那孩子问道:
“出什么事了?”
“我也不清楚,听说是小欢和小野生病了,已经昏迷了。”
那孩子喘着气答道。
林得贵平时可是最疼爱两个幼子,就连林佑这个大儿子也不见得能让他如此着急,他话没听完,直接就往家里飞奔而去。
林佑知道事情紧急,心里有些不好的预感,他向李先生匆匆告别,跟着拿起木桶往村子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