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对他说,等我功成名就,你来做我的情人。
还不如在你未成名之前就和你相好,他叹气。
真的喜欢我?
真的喜欢你。
我笑他虚情假意,又笑我连虚情假意都要去相信。
我便喜欢看你这般笑,你如果永远这么对我笑那该多好。他总是给我一箩筐的甜言蜜语,免税的。
又说瞎话,知道我好怎么不见三年前你找我来。我咳嗽不止。
你病了么?
是。
什么病?
好不了了。
你胡说,要掌嘴的。他抓我的手,轻轻打我。
我叹道,我死了你想念我不?
不想。
没良心的!
谁叫你不肯跟我好来着。
谁不肯了,你女友呢?
她不喜欢我和你说话,她要我随她回英伦,她要逼疯我。
我笑说,你这个痴子,是我就去了。
他说,要有了五万块钱,不如我们远走高飞。
去哪?
去南方吧,他说,那里暖和。
真是个痴子,我说。
他用我的手机给女友打电话:对,我在排练……好,我这就回来……什么?好,我在路上给你带一个。
我看着他,浑然不觉,我以为自己是金刚不坏之身。
给他买了茶水喝,好好的,送他回女友身边。
两个人坐在马路边等公共汽车。
车一辆一辆地过,给我们满眼的尘土。他搂着我,还是那样,什么都是刚刚好。
真希望就这样一直一直等下去。可他说,他更想和我一起到车开的尽头去,到更加快乐和自由的地方。
不知道下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再见面时,还是否相互认得。
他仔细叮嘱我,下回不要涂香水了。
我如做错事情般,惶惶道:熏着你了吗?
不是,我怕她知道了,和我闹。
他亲我一口,说,我给你电话。
我站在他身后,静静说,路上小心。
他听不到。
偷偷去他家,看见房门深锁的,是颠鸾倒凤之地。
他不让看,我偏要看。
推开门,只见硕大的床,满眼的大红翠绿,艳艳而惊心。是温柔乡。是他与别的女子欢好之地。
他说,有什么好看的。推倒我在客厅的沙发上。
我终究是客。临走前,他不能送我,我还要回身,细细叮嘱:茶杯上有我口红,要仔细洗了,莫教人发现。
一个月后,他随女友去了英伦。
我再没有见过他。
(七)
我要委身于他,这个陌生人。置身于无人烟的建筑群之中,在这个城市寂寥的上空,在这个空无一物的屋子里,我渴望和他手指交缠。我渴望衣服被他一点点地除去。在水泥钢筋的无生命的丛林中,我的身体是唯一的温暖。我要交给他,所有的骨骼肌肤和血液,毫无保留。我要他用拨吉他弦的手抚摸我,像抚摸着琴。我要他抚摸我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就连我爱的人都没有这样的权利。我只是很想要他。在地球的一边硝烟弥漫之时,我只想和他翻云覆雨,颠鸾倒凤。我要他冷酷无情地爱抚并且进一步霸占我的身体,永远不能离开。在城市里,他决不爱我,我也决不爱他。正是因为不能够相爱也决不可能相爱,才可以这么决绝、放纵、无耻地快乐,我的尖叫才可以盖过一切国家交战的枪声炮火。
缠绵中慵懒抬头,却看见小刀静静立在床边,想来已经来过一时。
我又惊又喜:你回来了?
你要来爱我了吗?可是我已经许给他人。
我与别人好了,你不觉可惜的么?
小刀只是微笑,半天才对我说:还没开始离开呢!
我方才醒悟,原来是自己要走了。
我上了彩妆吗?将眉眼细细都描了,长袖当舞,一递一送,一回眸,一颦眉,这层层的戏装裹在身上,这浓浓的脂粉敷在脸上,你如何认得出是我前生欠你一吊铜钱!小刀,我要你冷眼含笑,将这一场为你上演的寂寂的戏,从头看到尾!
我不怕你看见我老朽的容颜,却怕看见你老去的龙钟!我说我立志名满天下,我又如何肯风光过你,不如让我做你身后影子里最卑微和最爱你的那一个!
小刀,小刀,下一次一定要记好了,我叫阿飞,那个最爱你的女子。在台上她曼声唱道:
所有一夜情人都在清晨忽然不见
贞洁和放荡,都是同样的脸
这个秋天我的戏演完了,如何听不到掌声,也见不到你的样子?为什么秋天会这么短,是上天安排好了要重来的,要我好好地真真地再爱一次?嗯,我不要了,如果还有来世,不要让我再见着你。我不要再生病。安排另一个美貌的男子给我,好让我也知道人世的艳遇,好让我也恣意纵情地醉一回欢情。
什么时候才能修得一回,让我与你玩木头公仔。不许动也不许笑。让我在你面前低了头,忍了笑,忍了一腔的爱意和眼泪,我一定不再动了,与你相守多一秒钟,直到你犯规。让我们变成木头做的公仔,放在岁月的橱窗里,不动也不笑,这样好不好?
我们现在来玩木头公仔。
木头公仔唔得动唔得笑。
2001年8月
注:木头公仔唔得动唔得笑是流传于粤方言区的小儿游戏。一般是两人以上,口中一起念叨“木头公仔唔得动唔得笑”,话音落下各自要做一个动作出来,然后再不能动,谁先动了,或者先笑的人,要被打手心受罚。不知道现在的小孩子们还玩不玩这样的游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