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上的一个神仙,父亲和母亲在天宫上也算得上是响当当的人物。但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一辈子过的那么开心啊?所以在12万岁的时候我得罪了一个人。他的权利比我父亲母亲大的多,也比我大的多。所以,他决定,把我贬下凡间。好在母亲跟他求情,让我免受了轮回之苦。只不过没有特殊的条件,我是绝对回不上天空了。不过也没关系,他看我不顺眼,我看他就开心了?所以我就在人间开了一个小酒馆。我贴出告示以后过了一周,好不容易才收了个伙计,女的叫阿晄,平时就负责在这儿跑跑堂。是个没什么心思的小丫头。
然后这个没什么财力的小酒馆就开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