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自杀并不是一个离我们很遥远的话题,自杀很可能在某一天会和我们产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根据官方报告,我国每年的自杀人数是28万人,这已经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比例。而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被统计的估计要比统计数据还多出5%~25%;而采取过非致命性自杀行为的人数就更多了,是报告自杀人数的40~100倍。
无论从什么意义上讲,自杀都是一个极端的事件,也必然会给当事人及其家庭、亲戚朋友甚至是陌生人带来强烈的冲击。想想看,如果一个学校里有学生自杀,那么受此波及的人群不但有家长、亲戚,还包括学校老师、同班同学和该学生的朋友;有一些即使是不认识这个同学,也没有目睹现场的学生也可能因此产生强烈的恐惧和对生命意义的疑问。
因此,了解有关自杀的基本知识,学会辨别自杀的各种线索,是我们每一个同学都应该尽到的责任。
一、自杀的分类
(一)根据自杀的发展过程分
根据自杀行为的发展过程,可以将自杀划分为情绪型自杀和理智型自杀两大类。前者又叫冲动型自杀,指的是由明显的偶然事件所引起,在失控的激愤、赌气、绝望等激情状态作用下所产生的突然性的自杀行为。这种类型自杀的特点是进程快、发展期短、突发性强,难以预测和防范。自杀者有时会产生极度后悔的心理,并采取力所能及的自救和求救措施。但是这类自杀者如果没能成功实施,则过后比较容易走出自杀的阴影。
理智型自杀是个体经过长期评价、判断和体验而逐渐萌发自杀意念,并有目的、有计划地准备、实施的自杀行为。这种类型自杀的进程较慢、发展期较长,在自杀发展过程中有比较复杂的心理表现,一般来讲自杀者会在生和死之间有着激烈的心理斗争,这同时也为危机干预提供了充分的机会与时间。
(二)根据自杀的动机分
在大部分时候,自杀可被视为由动机支配的有目的的行为。以下是比较常见的几种内在动力。
心理满足型:自杀者为某种坚定的理想、信念的实现或团体的利益而献身,追求一种心理上的极大满足。
心理解脱型:这种自杀往往是在遭受挫折和打击时,个体感到极度的自卑、悲观、恐惧、孤独,感到个人无助、无用、无望,唯有一死才能解决问题。
抗争型:为了对抗某些强大而不可抗拒的势力,以死作最后的抗争,达到不甘屈辱、保持人格尊严,警示和唤醒世人的目的。
报复型:这种人往往把自杀作为一种报复手段,试图以死迫使对方承受法律的责任或者遭受道义与良心上的谴责。
要挟型:这种自杀者并非真要结束自己生命,而只将其作为一种要挟对方、迫使对方就范的手段。
模仿型:这类人看到自己崇拜的偶像发生不幸时,精神支柱也在一瞬间崩塌,自感生存已经没有意义。于是模仿偶像的死亡方式,结束自己生命。
二、自杀者的五类共同特征
尽管引发自杀的诱因各不相同,但还是表现出以下一些共同的特征与规律:
(1)境遇特征:自杀者都感到无法忍受内心的痛苦。重要的心理需求遇到极大的挫折。
(2)目的特征:自杀是试图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或者是自杀者想要中断某种意识。
(3)情感特征:自杀者都无一体验到绝望和无助,但是他们对自杀的内在态度又通常都是矛盾的。
(4)认知特征:自杀者对自杀的态度常常是片面的,认知具有一定的狭隘性。在极端情绪的影响下,认知还可能会出现歪曲。
(5)人际关系特征:自杀者在真正实施自杀前一般都会流露出一些征兆,试图与人交流,并寻找其他的出路。
三、警惕关于自杀的误解
科学地研究自杀行为的尝试与努力在近些年来有了重大的进展,许多研究者都得出了一些有用的结论。以下关于自杀的十大误解就是其中之一,它们对于澄清人们普遍持有的关于自杀的错误认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助于全社会形成对自杀的科学、合理的认识。
误解1:说要自杀的人很少会真的自杀。
当一个人真正采取自杀行为前,常常会与信任的人讨论自杀或表露自己的自杀意念,这是自杀危机预防非常重要的线索之一。
误解2:自杀前没有任何自杀征兆。
通过对自杀未遂者和自杀成功者的回溯研究发现,自杀者在自杀前常常会有言语、想法、行为等各方面的线索与征兆。本节下一部分将具体讨论之。
误解3:自杀失败过一次,就不会再企图自杀。
如果诱发自杀的原因和困境没有解除,那么自杀未遂者很容易再次自杀。而且由于已经有经验,自杀致死的风险会比第一次大大增加。
误解4:自杀的人执意要死,无挽回的余地。
自杀的人内心常常有生和死两种矛盾的力量在进行抗争,只是死的理由一时占据了上风,但绝对不是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事实上也有很多企图自杀的人被成功干预。
误解5:自杀的人是有精神疾病的人。
虽然精神疾病是自杀的危险因素,尤其是有相当比例的抑郁症患者会选择自杀;但是在自杀人群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没有任何精神疾病的人。
误解6:与有抑郁情绪的人提及自杀会导致他产生自杀的想法。
与有抑郁情绪的人提及自杀不但不会导致他产生自杀的想法,反而可以使对方感受到被关心、被重视,并体验到轻松的感觉。在我们的文化下,谈论自杀是一个相对禁忌的话题,但是如果真正有自杀想法的个体能在一个尊重的、安全的环境下,和一个自己信任的人去讨论自杀的话,他们会感到很放松;而如果个体本身没有自杀念头,也不会因为别人的提及而实施。再者,目前的媒体对自杀有很多报道,个体并不是因为你的提及才了解到自杀。
误解7:自杀常发生于低社会经济阶层。
研究发现,自杀可能发生在任何社会阶层、任何经济条件和任何职业的个体身上。没有哪一类人群对自杀具有天然的免疫能力,它可能发生在年轻人或年长者身上,可能发生在富人或穷人身上,可能发生在病人或健康者身上,也可能发生在城市居民或农民身上。
误解8:多数自杀缘于一个突发的创伤事件。
有部分自杀缘于一个突发的创伤事件,如家人遇难,天灾人祸等;但是有相当部分的自杀是由于日常生活中负性情绪的长期积累和问题的日益复杂化而导致的。当这些压力逐渐累积到个体无法承受的程度上,他就可能采取极端行为作为解脱的简单办法。
误解9:如果一个人的抑郁情绪突然好转,他就没有自杀危险了。
如果一个人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或缓解,而长期抑郁的情绪却突然好转,这是一种非常值得注意的状况。因为很可能是个体已经决定自杀,希望通过死亡一了百了,这种情况下,他的自杀危险会非常大。
误解10:非致命性的自杀行为只是为了引起他人的注意。
非致命性的自杀行为有可能是为了引起他人的注意,但也可能是致命性自杀行为的前兆,是个体在尝试获取自杀的经验。有可能导致真正的自杀行为。
四、自杀的征兆与风险评估
在对自杀的相关知识有了科学、理性的认识之后,我们再看看如何敏感地识别某个体是否有自杀的危险。这里我们主要会涉及两大内容,一是哪些生活事件和现象是容易导致自杀的危险因素;二是准备自杀的个体通常会流露出哪些线索或信号。
(一)引发自杀的危险因素
(1)求助者曾有自杀未遂史。
(2)已经形成一个特别的自杀计划。
(3)最近经历了重要亲人或爱人的去世。
(4)遭受虐待、暴力或性虐待。
(5)陷入特别的创伤或损失而难以自拔。
(6)精神病患者。
(7)有药物和酒精滥用史。
(8)有躯体和心理创伤。
(9)独居并与他人失去联系。
(10)有抑郁症,或处以抑郁者的恢复期,或者最近因抑郁症住院。
(11)有特别的行为或情绪特征改变。
(12)严重的绝望或无助感。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如果个体的生活中存在上述风险因素,只是增加了自杀的可能性,但并不是一定会导致自杀。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我们也确实看到,有很多经历了不幸遭遇的个体,仍然表现出顽强的生命毅力和乐观的生活态度,仍然是积极而富有幸福感地活着。
(二)自杀的征兆与线索
自杀的征兆常常会从想法、行为表现、个体主观感受和躯体反应几个方面透露出来。
五、给中职学生的一些建议
在本节中,我们谈到与自杀有关的话题。事实上,大部分的自杀总是在很多生活事件的重压累积、负性情绪得不到缓解时最终引发的。如果我们能够敏感而诚实地对待自己的内心,能够承认每个人都在生命的某个阶段会遇到一些挫折和困扰,能够积极主动地寻求帮助,而不把心理问题视之为洪水猛兽,那么我们的生命都会坚强很多,我们的生活也会幸福很多。
以下是我们对大家的一些建议:
(1)遇到让你很痛苦或影响你的学习或社交功能的心理问题时,不要等待,主动寻求帮助。
(2)要相信会有人愿意帮助你。但是你得将自己真实的困难和痛苦告诉你所信任的人,否则他们对此一无所知。
(3)如果你的倾诉对象不知道如何帮助你,可以向学校的心理咨询中心寻求帮助。
(4)如果担心你的心理问题被发现,可以向心理热线或校外的心理咨询人员寻求帮助。
(5)有时为找到一个真正能帮助你的人需要求助于几个不同的人或机构。你应坚持下去,提供帮助的人一定会出现。
(6)解决心理危机通常需要一个过程,可能你得反复多次地约见咨询人员或心理医生。
(7)如果医生开药,应按医嘱坚持服用。
(8)避免使用酒精或毒品麻痹你的痛苦。
(9)不要冲动行事,因为强烈的痛苦会使你更难做出合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