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姐夫过来,许仙连忙起身。他刚想要为李公甫倒杯热茶,结果李公甫自己跑到了水缸旁,灌了一肚皮凉水。
此时尚是春季,天气还不是太热,李公甫脸上却满是汗水。许仙家宅子较偏,离县衙较远。看李公甫模样,赫然是一路跑着过来的。
“好事,大好事啊!”
“汉文,你要发达了!”
李公甫大声嚷嚷着,许仙无奈,只得为他递过一条热毛巾,然后请他坐下。
“姐夫,到底是什么事情,这么高兴?”
李公甫抹了脸,高兴的说了起来。
“汉文,王县令说要推荐你给傅先生当记名弟子。你快点认真写个帖子出来,我好立刻拿回去给县令看。”
长姐如母,许仙一直是被姐姐许娇容拉扯大的。哪怕她嫁了人,这份关爱同样没有结束。李公甫虽是公门中人,为人却大度豁达,直将许仙当做自己的亲弟弟看待。如今许仙有望更进一步,李公甫比谁都要高兴。
“傅先生,哪个傅先生?”
“还能是哪个,当然是傅少保,傅老先生了。”
李公甫拱了拱手,很是尊敬的样子。
“竟然是他?”
许仙听的,也是被吓了一大跳。
傅知世,三朝元老,其以榜眼之身入朝,官至礼部尚书。其人方正刚毅,不受贿赂,实乃官场中的清流。且著书立说,多治经典,先帝在时,便被先帝赞为文人楷模,加太子少保。
本代皇帝登基之后,笃信佛教,多有荒唐之举,这位傅知世便抬棺死谏,一时传颂,被称为朝廷的擎天一柱。
“原来是这位傅先生。”听到李公甫说是这位傅先生,许仙心中惊讶,不过又有些许疑问,“傅少保不是一直在京城吗?王县令还有这样的门路?”
这位傅少保是出了名的不愿意结党,更不愿意接受贿赂。但对于有才之士,却是真心竭力提拔。
要说这王县令年轻的时候也曾是一腔热血,想要为国为民,做一番事业出来。可惜官场哪里是那么好混的,一头撞上去,只不过碰个头破血流罢了。
等到年岁渐大,热血消退,方的变成了圆的,那份心思也就淡了。他来钱塘县这么多年,虽然没有天高三尺,各种孝敬倒也从未拒绝过。混混沌沌的,便只等着致仕而已。
这样的王县令,怎么会和傅少保这样的大人物扯上关系?他要是有这样的门路,会蹉跎这么多年?
“还不是这些年落了你不少好处?所以才有这么一遭?”
看到许仙懵懂,李公甫一拍手,快速解释了几句,许仙这才如梦初醒。
当今天子昏聩,即位以来,净做些胡闹之举,弄的整个朝堂乌烟瘴气,社稷更是江河日下。傅少保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无可奈何。
他毕竟上了年纪,门生故吏虽然不少,他却偏偏不愿结党,朝中能发挥的力量有限。傅少保自问时日无多,便想趁着自己还没离开京城,拣选一些能吏和年轻俊杰,以备来日,或有转机。
他派了人下去,细细打探了一番。傅少保本是北方人,也不知怎么的,他的人就打探到了钱塘县这里。
傅少保久在中枢,自然知道钱塘县近来考评年年上上。不过官场上的事情,他也是明白的,本来不太放在心上。但探查的人一到钱塘,顿时被惊呆了,直说可比京师。
那负责查探的人是傅少保府中的老人,为人可靠。傅少保先是不信,后来便动了心思,另谴了心腹人过来,秘密和王县令接洽。
王县令本就在基层呆了多年,虽然无甚建树,但对于底下的事情心知肚明,只是懒得管罢了。那人见了王县令,细细询问了一番,果然发现他有几分本事,便告辞离去了。
虽然不声不响,但王县令哪里不明白,自己不日便可得到提拔。
说到这里,李公甫眉飞色舞。
“王县令本已冷了心思,只道知县便是此生极限,不做他想。谁曾想喜从天降,又出了这样的事情。他心中欢喜,又知能有这事,正是汉文你的功劳。所以便想趁着这次机会,在行文中多提你的名字,好在少保的面前重重保你。”
少保的记名弟子,确实是重保了。
傅少保虽然以方正出名,但官场上的事情,历来是捧高踩低的。傅少保三朝元老,只要他一日不致仕,那即便是当今皇帝也要给他三分薄面。有了这个记名弟子的名头,许多事情自然方便了许多。
即使有人想要针对他,也得考虑一下傅少保的态度。
虽然许仙完全不需要。
因为他儿子是文曲星,他老婆是白姐姐。现在他担心的,只有法海这只秃驴而已。
许仙在心里过了一遍,脸上笑了起来。
“那真是大大的好事,姐夫,你稍等一会,我马上就写。”
王县令和姐夫的意思,许仙当然是明白的。只是他志不在此,无意仕途。像是现在的生活,已经相当好了——但他没必要让真正关心他的人难过。
反正只是一个记名弟子,又有好处拿,为什么要拒绝呢。
“好好,我不急,我就在这里等着。汉文,你可得写的漂漂亮亮的啊。”
“姐夫,你就放心吧。”
许仙答应一声,开始慢慢磨墨挥毫。
许仙的字很丑。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在那个世界,毛笔已经退出了普通的办公生活呢?在那个世界,许仙上次碰毛笔,还是在少年宫的时候。
想要写出一手漂亮的毛笔字,那是需要花苦工的。许仙来到这里之后也没少练习,但终究无法和那些从小练习的读书人相提并论,那毕竟是人家吃饭的家伙。
以此时许仙的文字,应付那些商人当然没什么问题。可现在这帖子是要给傅少保这样的人看的,像是傅少保这样的文人楷模,必然拥有一笔好字。如果写的太差,可能会引起他的不喜。
许仙没办法,只能慢慢写。实在不行,那就多写几次。
不过今日也不知怎么的,许仙感觉自己的状态竟然分外的好。不说笔走龙蛇,只觉现在写起来完全没有往日的滞涩,顺畅的很。不出一刻钟,许仙就全部写完了。
写完许仙一看,发现这字离那些名家固然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但字体端端正正,如同行伍,也算是可以入目了。
“咦,我只是睡了一觉,怎么提升了这么多?”
许仙心中疑惑,看了一眼手中毛笔。之前他取笔的时候并没有细看,但如今顺着阳光望去,只见那看似普通的笔上竟然阴刻着折桂两字。虽不十分闪耀,却也有一份特殊的气度。
“蟾宫折桂?真是好名字。可我这笔什么时候……嗯,是那个时候吗?”
许仙想了一下,猛然记起来这笔好似是数月前一位山东客人送自己的。
话说那山东客人贩枣子过来,不想消折了本钱,归乡不得。许仙看其可怜,便送了他一笔钱,助其归乡。那客人感激涕零,便取了随身仅存的一支毛笔与他。说是等到他日发达,必有厚报云云。
许仙粗看那笔也很普通,便收了下来,留在房中自用。如今想来……一个贩枣子的小贩,为什么会在身上携带一支毛笔?他又不需要记账。
这世界神神叨叨的,或许真有几分神异也说不定。
左右是做好事得来的,许仙倒也不十分担心。
他定了定神,又写了一张。
……
李公甫坐在一旁,看着许仙挥毫。许仙写的很慢,李公甫又不敢催促,只好胡乱看着。看啊看的,李公甫就看到了许仙放在桌上的那些美人图。
文人雅士画画美人图这并没有什么,可许仙……
李公甫转了转眼珠,会心一笑,却并不做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