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滴个娘啊~”
不管是秦桧,还是他表弟,或者还是其它几个‘生苗’弟子,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们没想到,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下手既然会如此之狠。
问题是,这个少年在半个月前,还是一个人人都可以践踏可以揉捏的一个软柿子。
……
杨小西自己也感到很意外。
因为,不管是在穿越前,还是穿越后,貌似他还从来没有对某某某下过这么狠的手。
拳头和脚倒是都动用过。
可是使用‘凶器’,貌似还是头一回。
这傻吊真是幸运啊。
居然夺走了自己的‘第一次’。
冷冷看着被自己砸得头破血流蹲在地上痛苦哀嚎的这个傻不拉基的‘生苗’弟子,再冷冷盯着他的同伙,杨小西像个被魔化了的小妖孽似的狞笑。
他的眼睛里面,更是迸发红色的光芒。
“嘿嘿~”
他一边狞笑,一边又举起手中沾满了罪恶的血液的石块。
准备……
就在这时,令他感到特别意外的一幕发生了。
只见这个秦桧,居然第一个当了逃兵。
没错,第一个屁滚尿流的人,是秦桧。
他第一个惊慌失措的跑了。
当然,也算他明智。
因为,他如果不跑的话,杨小西刚才确实想给他来一下。
破罐子既然已经摔破了,那么就继续破摔嘛。
反正自己已经砸伤了一个。
再多砸伤一个又何妨。
横竖都是没好果子吃嘛。
让他没想到的是,秦桧第一个跑了。
跑得比兔子还快。
这个阴险卑鄙的小人这么一带头,他的表弟和其他几个‘生苗’弟子,就都跟着仓惶而逃了。
个个都像逃命似的。
看,这就是小人的德性。
在面对软弱者的时候,他们最为凶狠,最为残忍,也最为冷血。
可是,在面对比他们更狠更凶残的人时,他们就都失去那股狠劲。
都变成了老鼠。
都变成了乌龟。
记得在二十五岁以前,杨小西一直认为;人弱被欺,马善被骑。
后来他才明白,是;人善被欺,马善被骑。
也就是说;人的善、比弱更容易被欺负。
一个人如果实力弱的话,但只要他够狠、够毒、够坏,一般人都不敢欺负。
即便是实力比自己强大很多的,也会掂量掂量。
可是,一个人如果善的话,即便是实力比自己弱的,也敢欺负。
以前杨小西不明白是为什么?
后来他经过过许许多多故事之后,才终于明白过来。
为什么小人都喜欢欺负善良的人?
那是因为,善良的人,不会去攻击别人,更不会不择手段的使用一切凶狠残忍的方式去报复别人。
所以,小人们即便是伤害了善良的人,也不用担心自己被报复。
可狠毒的人就不一样了。
哪怕是力量再弱小,但是只要欺负了他们,那么,他们也不会就这样罢休了。
他们会不择手段的报复。
比如背后拍砖、或者是暗地里投毒什么的。
所以,在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杨小西这个人就变了。
他彻彻底底的变了。
不过,他再蜕变,也不会去伤害那些老实善良无辜的人。
这是他的原则,也是他为人的底线。
他的狠辣和凶残和狡诈,只针对那些欺软怕硬阴险卑鄙的小人。
他的狠辣和凶残和狡诈,更多的是一种自我保护。
只有这样,自己才不会被这样的人渣伤害。
他的为人宗旨是;在好人面前,绝不会做坏人。
但在坏人面前,也绝不会做好人。
因为,在好人面前做坏人,天理不容。
而在坏人面前做好人,则是对自己的一种残忍。
就好比是‘对敌人慈仁,便是对自己残忍’这句话的含义一样。
……
现在,该走的全都走了。
杨小西也要走了。
这也是他想要的结果。
他本来想今晚避一避风头。
因为,在肠粉店的时候,心狠手辣的舵主已经当着他的面放出了风,说今晚要修理他。
要将他整成恐怖的‘熟苗’。
因此,他今晚想避一避风头。
顺便在外面做点善事,多汇集一些善良之气,争取将郭靖大侠早点从打火机里面召唤出来。
只要有了郭大侠罩着,他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到时候,郭大侠的降龙十八掌一出手,别说是这个傻不拉基的舵主,就是丐帮的帮主来,估计都得去见耶稣。
可现在不行了。
萝卜丝伤成这样,他只有赶紧背去宿舍里,才有得救。
当然,也可以背去医院或者诊所。
问题是,自己身上一分钱都没有,背去管用么。
别说是你一个要饭的,就是正常的市民,也得先交钱,才会医治。
所以,背去医院或者诊所,依照目前的这种经济状况,纯粹就是去等死。
而背去宿舍就不同了。
宿舍里有双氧水,有南诏白药,有创可贴,有红花油,有纱布,有红花油、还有阿莫西林这样的抗生素、等等。
当然,这些医药品,并不是丐帮的福利待遇,而是之前的那个杨小西攒下来的。
都在他的铁架子双层床下面的鞋盒子里面。
救人如救火。
就这样,杨小西背着萝卜丝,马不停蹄的往宿舍跑去。
“我会不会死?”萝卜丝趴在他后背上、气若游丝的问。
杨小西安慰;“你放心吧,只要有我在,你绝不会死。”
自然,杨小西说这种话,无疑带了点吹牛的成分。
因为,他现在是自身难保,何来的‘只要有我在、你绝不会死’?
应该要换成‘只要我没事,你应该就不会死’还差不多。
……
杨小西气喘呼呼,背着萝卜丝跑到了宿舍。
黑夜笼罩中的铁皮宿舍,比外面闷热多了。
宿舍里没有一个人。
也好,这样更没有人打扰自己给萝卜丝处理伤口。
杨小西赶紧将萝卜丝放下。
然后,他从脏兮兮的铁架子床底下,将鞋盒拿出来。
再揭开鞋盒,将一包还剩了半包的医院棉签和双氧水拿出来。
然后,用双氧水和医用棉签,帮萝卜丝处理伤口。
这帮狗日的叫花子下手可还真狠啊。
只见萝卜丝脑袋上的伤口,居然有好几厘米那么长。
奇怪的是,出血量并不是很大。
如果换成其他人,脑袋上有一个这么大的伤口的话,估计失血已经很严重了。
可这个萝卜丝真是奇怪,他的伤口好像会自动止血。
这么大的伤口,连处理都没有,居然就已经结了血痂。
真是神奇。
见这种匪夷所思的情况,杨小西是啧啧不已。
但眼下,他更注意的是赶紧处理伤口。
杨小西有着一定的处理伤口常识。
穿越前,他老爸是狼牙特种队的退役教官,而他的老妈,则是个医生。
老爸从小培养他的体质和身手。
他的老妈则从小培养他医学知识。
再加上萝卜丝这伤口并没有在头发覆盖的地方,而是在头发和额头交界的部位,因此,处理起来,也没有那么麻烦。
杨小西很细心。
他先是小心翼翼的用双氧水和医用棉签、帮萝卜丝额头上的伤口清理消毒。
然后,将南诏白药轻轻洒在上面。
将南诏白药都洒到位之后,接着,再包扎纱布。
包扎好纱布之后,这样,这个伤口的处理,基本上就搞定了。
至于接下来的这些日子,只要保持吃清淡,然后伤口不沾生水,再每天清理换药,然后再吃些阿莫西林之类的消炎药,基本上就无大碍了。
杨小西唯一替萝卜丝担心的是,这个伤口好了之后,会长出多大的疤来。
如果有经济条件的话,像这种严重的伤口,必须要缝线才行。
所以,杨小西担心,萝卜丝额头上的这个伤口好了之后,会长多大的疤。
瞎子都知道,人的面部有疤痕的话,会破相。
当然,再有疤,再破相,也比掉了命要好。
而且,等自己从打火机里面召唤出一些牛人,然后再混得风生水起了,到时候,发点钱让萝卜丝到整容院去整一下容就OK了。
这种手术,应该比拉双眼皮更容易,手术费也更低。
……
萝卜丝的身体很虚弱。
他的嘴唇也显得很苍白。
这种情况,必须好好休息。
最好是想办法给他增补点营养。
不过眼下,杨小西最关心的问题是;待会,舵主来了咋办?
他直觉自己这次是大难临头了。
要知道,本来舵主就在肠粉店里说今晚要整自己,甚至要将自己废成‘熟苗’。
而刚才,自己又‘惹’了秦桧这个阴险小人。
现在,不知道这个小人会在舵主面前煽什么风、点什么火。
说句心里话,杨小西也想一走了之。
能避几天是几天。
到时候,自己多做善事,多输入善良之气到打火机里面,将郭靖郭大侠召唤出来,就什么事情都不用担心了。
但是,自己要是就这么走了,萝卜丝怎么办?
杨小西丝毫不怀疑,自己要是走了,萝卜丝一定是死定了。
当然,还有一个办法,自己可以背他一起走。
可背着他,行动能力无疑会受到极大限制。
到时,能逃到哪里去呢?
在火星城,丐帮可是第一大帮派啊。
火星城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有他们的耳目。
“唉~”
杨小西左右为难。
他一边叹气,一边好奇的将口袋里面的打火机小心翼翼掏出来,看了看。
令他惊讶的是,‘体温计’里面的白色部分,貌似又变多了一些。
白色的善良之气在开始是百分之七十。
而现在,已经超过了百分之八十五。
“这是咋回事?”
杨小西很纳闷。
就在杨小西愣愣的盯着‘体温计’里面的善良之气发呆时,宿舍的门,忽然‘砰’的一下踹开了。
接着,他听到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你的胆子还真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