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服装摊的摊主都是很年青的女子,二三十岁的样子,穿得都很时尚,一个是金色长发,一个是金色卷发。
两个女子正将挂在钢架上面的各种款式的服饰取下来,然后整理好,再一件一件的塞进一个很大的蛇皮袋子里面。
一目了然,她们是在收摊。
现在,突然来了个声音稚嫩的小顾客,不由得都一愣。
“等等,等一等,我们要买衣服。”
杨小西屁颠屁颠地跑到她们面前。
这时,两个女摊主才看清楚,这个顾客衣衫褴褛,貌似是个小叫花子来的。
“小叫花子要买女装?”
两个女摊主颦蹙秀眉。
原来,她俩的摊子都是买女装的。
而且,一个还是专卖女式内衣。
虽然这两个女摊主对杨小西跑来买衣服的真实性抱以极大的质疑,不过,本着顾客就是上帝的理念,其中一个还是问勉强的问杨小西:“你要买什么衣服?”
“当然是买穿的衣服啦?”杨小西道。
“我知道是穿的衣服,可我们这里的衣服,你能穿吗?”
“只要尺寸合适,就没问题。”
“你看清我们这里卖的是什么衣服吗?”金色长发女子的声音有些冰冷。
“???”
杨小西注意一看。
除了各种女式衣服裤子之外,还有裙子、凶罩、以及各种颜色的丁字库叉……
“你们是卖女装的?”
“现在才发现到啊。”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扫雷!”杨小西赶紧道歉。
就在这时,刚赶来的小李飞刀李寻欢开口了。
这位飞刀哥指着那些十分惹眼的凶罩和xx问:“此乃为何物?”
“肚兜。”杨小西轻声的告诉李寻欢。
然后,他拉着李寻欢:“寻欢兄,此地不宜久留,咱们赶紧走!”
李寻欢不愧是李寻欢,不仅飞刀射得又快又准,性格也一点不啰嗦。
见杨小西如此说,他也没问为什么,先是下意识的摸了摸藏在身上的飞刀,然后说了句“遵命”。
接着,便跟着杨小西离去。
杨小西和李寻欢离去后,两个女摊主开始毒舌了。
“这个小叫花子一定是脑子进水了,看都不看清楚,就大声嚷嚷要买咱们的衣服。”
“神经是有些问题,发型搞得那么时髦,衣服却又脏又烂。”
“他身边的那个大叔,好像是哑巴一样。”
“是啊,而且,瞧他那打扮,不伦不类,跟个疯子似的。”
“不过,他长得还是蛮帅的哈。”
“我没注意看――对了,花花,呵呵,你是不是看上那个傻子了。”
“哪里,我这么年青,又长得这么漂亮,而且还有属于自己的事业,直播也快红了,所以,怎么会看上那样的吊丝,我花花会那么没有眼光吗?”
“他好像也不老啊,最多二十七八岁。”
“你说的是哪一个?”
“刚才那个小叫花子身后的那一个。”
“切,起码三十岁了好不好。”
“就算是三十岁,也比你小一岁啊。”
“三十岁的男人,不管是比本美女大,还是比本美女小,在本美女眼里,都是老腊肉了……何况,本美女的心理年龄,永远只是18岁。”
“晕死。”
……
这两个女摊主的一唱一和,杨小西和李寻欢自然都听不到,因为他俩已经远远的跑到了‘999大酒店’前面。
这也是王贝岭村很繁华的一个路段,前面是立交桥,立交桥下面是隧道,平时,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有许多人在来来往往。
999大酒店旁边,有一个比较空旷的地带,到了晚上,也有很多人在这里摆摊,主要以卖廉价的衣服和鞋子为主。
杨小西带着李寻欢跑到这里来,是想看还有没有没收摊的。
杨小西有强迫症,穿越前,只要是想到了什么,就恨不得立马搞定。
这应该算是他性格的一个缺点。
但有时候,也是优点。
就像他穿越前,脑子里面产生灵感的时候,不管是身在何处,不管是在做什么,都恨不得马上用笔将脑海里那个稍纵即逝的灵感画出来。
这也使得他成为一个成功的皮鞋设计师的一个重要原因。
天已经很快就要大亮了,美丽的晨曦在蠢蠢欲动着。
这个时候,999大酒店旁边的那块空旷的地带,自然是一个摊位都没有了。
杨小西有些失望。
他神色凝重的望了望,然后对李寻欢道:“寻欢兄,咱们先去吃早餐吧!吃了早餐后,咱们先回宿舍休憩,然后,再去买衣服。”
“属下遵命!”李寻欢抱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