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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 24 章

到策磨城,我们买了两匹马,二十天后,就到了楚国都城锦湘。

在这不长不短的二十天里,我与楚铮进行了多次斗争,有过数次面对面双方谈判。鉴于敌方过于腹黑,气场委实强大,经验较为丰富,防备明显充分,实力过于强悍,作为一只吊车尾的小贼,我输的体无完肤。好吧,稍微有点儿夸张。可也差不离儿了。我身上所有的金珠银珠都被楚大尾巴狼没收了,除了身上穿的衣服,行礼也被他以帮我保存为借口拿走了,就连我身下这匹马,也差点儿被他放生。

原因嘛,咳咳,无非就是我每天都琢磨着逃跑,并身体力行付诸实践,仔细算来,也就逃过十九次,嗯,不多,第一天由于脚疼,还没跑过呢。

“怎么?又在琢磨逃跑?”楚铮抿了口茶水,似笑非笑地将我望着。

我夹了块牛肉拼命地嚼着,对着他指指自己的嘴巴,表示忙得很,没空说话。

“知道你不想去太子府,就让你先在酒楼里吃午膳,我都让步到这份儿上了,你还是要跑吗?”他一脸幽怨。

我将肉咽下去,“要不,你把钱还给我,我住客栈?”

他挑着眉毛抿唇不语。

“不给就不给。”暂时放弃。

看来我得另寻他路了。或许住进太子府,楚铮要处理政务就不会天天把我带在身边,那时我可以顺点儿值钱的东西开溜。唔,虽然可能有侍卫把守,但总是会找到漏洞的。

可……我错了。压根就不能用常规思维去猜测楚铮这大尾巴狼的行事规律。因为这厮就没有规律可言。

吃过午饭,他为我戴上一张人皮面具,模样清秀但却没有存在感,普通到掉人堆里就认不出来的那种。他说,从踏入太子府开始,我就是他的贴身小厮,就连他上茅房都得在外面候着。我悲愤抗议,被他一个挑眉的小动作给镇压。

付了钱,我极为不乐意地随他又赶到锦湘城外。他撕下脸上的人皮面具,走向早就侯在一边的豪华马车,窜上去,不过一刻钟就掀开车帘,像唤小狗一般地朝我招招手。

不乐意地将头凑过去,透过车窗,瞧见他已是紫银锦袍在身,紫玉簪束发,一副衣冠楚楚的禽兽模样。他微微一笑,倾国倾城,只是倾不倒已经生出禽兽抗体的我。

他说:“你是上来呢还是上来呢?”

我:“……”视死如归地爬了上去,然后苦口婆心地说教:“太子殿下啊,你有见过一个小厮与太子一同坐马车的吗?没有吧?我还是下去跟着他们一起走得了。”

他手指轻轻地敲击着桌面,身子斜倚在软榻上,懒洋洋地瞅着我,看不出喜怒:“有道理。”

我一听,有戏。

接着他幽幽地说道:“那你坐在那边,”他指了指他的对面,“给我端茶倒水吧。”

我用自认为很是怨毒的眼神瞪着他,但他满脸的惬意让我极度忧郁。

从楚铮的马车进入锦湘城开始,道路两边就有百姓自动站成两排,崇敬仰慕之情溢于言表。令我奇怪的是锦湘的女子并没有用爱慕的目光来仰望楚铮,仅仅同其他人一般如望着神祗似的膜拜他。对于这一点儿我甚为疑惑。很久之后,待我见到楚瑶,与她成为好友之后,才得知,在楚国人的心里楚铮就是神一般的存在,他们对他只有敬意,不敢有任何儿女之间的小心思,认为那是对他的亵渎。

对于这一点,我有些不太理解。那时,楚瑶便说,楚国人喜枫叶,认为枫叶能够带给他们幸福安康。他们出生时,楚铮的手心有一处枫叶胎记,有人说那是神灵的象征。自古便有握叶而生的皇子一说,说这除了暗示百姓,这位皇子将来会成为千古以来得天独厚的明君外,枫叶还会引导他找到自己的命定之人。找到命定之人的那一天,他手掌中的枫叶会随之消失。而三年前,楚铮手心的枫叶消失的那一日,他恰好在香山遇到赏枫的太子妃谈笑。

当然,此时在车上瞧着面前的衣冠禽兽安然享受百姓膜拜的我并不知道这灵异的缘由,只是觉得这厮的长相委实招惹人了点儿,由此对他的愤恨又上升了一个级别。

本以为太子府会奢华招摇,到了府门前才知道这大门是不小,却与其他官家宅院的门没有多少区别。略有不同的是,太子府门两边并没有狮子瑞兽把门,门上枫叶花纹勾勒,典雅古朴。

马车方到门口,大门就从里面被人打开了。顺次出来十几个侍卫打扮的人和七八个丫鬟,他们站在大门两侧,很是端庄肃穆。人群中间,一个身着紫色长裙的女子慢慢走出,唇含三分浅笑,仪态端庄、清新脱俗。

摸着身上略有粗糙的男式长衫,我突然就有些自卑。有妻如此,楚铮怎还会喜欢上我这种容貌清淡的人。或许是我之前太敏感了,也或许是我太过自作多情了。仔细想想,他并没有明确表示喜欢我,只是一味地戏弄而已。而我看着他的时候却像看到了另一个人,他同样腹黑温软,让人忍不住想靠近却又不敢靠近。呵,我真脑残,被人利用了还念着人家。

猛拍了自己的脑袋一掌,将脑袋里冒出来的那个人影给拍没了,我低着头率先跳下马车,老老实实地侯在一边等楚铮下车。

楚铮踏下车来,对面的太子妃端庄行礼,声音不冷不热,没有情义也没有怨气。让人不由感到身为太子妃在外人面前理应如此大方端正,显示着皇家的威仪。

楚铮对太子妃虚虚一扶,两人言笑晏晏走入府中。我则是如苍蝇似的,走在他们身后三步远的地方。之后,太子与太子妃叙旧,我站在太子旁边默默候着,听两人不冷不热地唠着家常。说实话,两人的谈话太过冷静,也太过客气,让我感觉不到有一丝的情感在流动。

好奇地偷偷打量两人的表情。楚铮一贯的慵懒高贵,嘴边噙着笑意,眼中却平静无波。太子妃三分笑意保持得很是得宜,那笑却也没有染进眸子。

楚铮抬手屏退所有的人,当然,除了我。因着我也要趁机溜走时,他就将我喊住,说:“你走了,谁来端茶倒水?”

好吧,我是小厮,我是小厮,我是小厮……我一遍遍地自我暗示,双手紧握,却还是忍不住在心里骂了楚灰狼几十遍。

楚铮笑眯眯地对太子妃说:“谈笑,我们来谈笔生意。”

太子妃继续保持微笑,“谈笑已是太子妃,并无他求;谈笑只是一介女流之辈,也并无筹码。”

“哦?唔,荆韩也到了娶妻的年纪了,明日本宫去向他打听打听他中意哪家的姑娘,让父皇为他赐婚便是。”

太子妃脸上的笑容蓦然一僵,但很快就又恢复。太子妃轻浅一笑:“愿闻其详。”

“本宫成全你……但要用兵符来换。”楚铮慵懒依旧。

太子妃的眼中有了些许波动,“谈笑的父亲永远效忠于太子,太子何必……”

“本宫自然对谈老将军很是信任,但,兵符需另当别论。”他的手指来回缓缓地摩挲着茶盏,游刃有余的样子。

太子妃思量许久,在我以为她会继续沉默下去的时候,听到她平静的声音缓缓升起,“谈笑向太子求个手谕,以保障家人安危。”

“好,一言为定。”楚铮将茶盏放下,朝我微微一笑,害得本来就听得云里雾里的我冷不丁地打了个寒颤。

楚铮与太子妃的诡异交流之后,收到南楚皇帝召见的手谕,就马不停蹄地去了皇宫。自然,作为小厮的我不得不当那块狗皮膏药。

马车里楚铮闭目养神,我与他对坐,贴着马车壁,掀开车帘的一角观赏着街上的光景。

自从进了锦湘城,我就明显地感到百姓生活的富足安康。其实从蒲河镇出来到达南楚的边陲小镇时就已发现两国生活习惯的些许不同。北陈的百姓悠闲中带着忐忑,南楚的百姓忙碌中透着安逸。这种差异在两国的都城尤其明显。蕲州城中总是透着一股隐约的恐慌,百姓们一般都有一种明天醒来可能就换天了的觉悟,有着在争斗发起之前携家带口跑路的准备。锦湘城的百姓则明显安乐悠闲得多。

“喜欢锦湘吗?”楚铮突然出声道。

“嗯,不错。”瞧着外面扶着老人走路的青年、将被石头绊倒的孩子扶起的少女、把绊倒人的石头搬到墙角的孩童……锦湘的百姓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

“锦湘的民风悠然朴实,时间长了,你会喜欢这里的。”

朝他笑了笑,我不置可否。喜欢怎样,不喜欢又怎样。这里毕竟不是我的归属。

与北陈皇宫的巍峨大气全然不同,楚国的皇宫透着一股子江南小桥流水的风情。

随着楚铮左拐右拐到了御书房前,他让我侯在门外,自己则通禀一声,去与他父皇叙旧了。

闲来无事,我低着头数地上目及所至的尘土粒。可无奈洒扫的宫人委实负责,全然不给我一个打发时间的机会。待我苦寻第三颗尘土无果后,我毅然决然地以尿急为名,跟楚铮的一个领头侍卫请了假,随便顺着条小径晃晃悠悠地游皇宫去了。

早就听闻南楚皇宫小而精,我转悠了半个时辰还舍不得离开最初进的那个小花园。这里曲水流觞,花团锦簇却不显雍容俗气,假山巧妙,池水映凉亭形成水中画廊,蜂蝶嬉戏,鸟啼鱼舞……真真是画中有画,景中环景,百看不厌。

我进了凉亭,坐在石凳上,背靠栏杆,一边赏景,一边打盹……都说春困秋乏,我这人的身体向来是坚决支持老祖宗们的俗话谚语,并身体力行。

就在我睡得迷迷瞪瞪的时候,我的鼻子一阵瘙痒,就跟有蚂蚁轻轻爬过一般。下意识地用手揉了揉,舒服了一些。不知过了多久又觉得嘴唇上柔柔湿湿的,好像有什么好吃的在蹭我的嘴。又无意识地舔了舔,咕哝了一声,继续睡觉。

醒来时,我是在一张床上,周围光线暗淡,应该是到了晚上。仔细想了想自己是在何时何地睡着的,又是怎么被转移到这里的,想破了脑袋也只是想起先前在皇宫乱窜的一些片段。对于不求甚解的我来说,能想起这些已经是难得,遂,我抛下这些不重要的东西,起床穿鞋到得窗边观察观察自己目前的所在地。

今日月光微弱,借着院子里的灯光瞧着地形布局,联想自己目前所扮演的身份,大概猜测此处应该是太子府。

院子里静悄悄的,每隔半刻钟就有六个侍卫巡逻一遍,每隔半个时辰就有一分钟的巡逻空档期。

我晃晃胳膊腿,扭扭脖子,在窗边站了大半个时辰果然有些累。不过还好,我白天睡足了觉,这会儿很是精神。瞅着夜黑风高月淡星稀的,刚巧适合跑路。

距下一个空档期还有半刻钟,我猫在窗边静静地候着……

时间到。开窗,跳起,关窗,猫着身子快速向前窜到院中的花丛中,蹲下身子,候着……

半个时辰后,空档期。拖着蹲麻了的腿,忍着酸麻向墙边迅捷地跳跃,一分钟后,闪身躲在墙边的一座观赏石后。

又过半个时辰的空档期。将早就备好的伸缩式绳索甩上墙头,攀爬,收绳索,跳跃,落地,逃跑行动宣告成功……我嘿嘿一笑,回头朝着墙壁做了个鬼脸,迈着小步子向城门的方向蹦跶。

刚转过一个拐角,暗影中就有一个人用轻快的嗓音跟我招呼道:“吆!好巧!”

我吓了一跳,猛地向后缩了缩身子,警惕着,并时刻准备逃跑。

那人咯咯笑了两声,从阴影中走出,待我看清他的面容,激动之情就油然而起。我兴高采烈地跑过去,伸开双臂……拥住了他……怀里的白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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