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柳青席从小就崇尚力量,所以这才养成了她现在长大了这种内心不安的因素。
她见江离强大了,所以她心生不安,
她觉得如果江离强大了,可能江离有一天会抛弃她。
男人,总是这样的。她从小就看过了,很多形形色色的男人。也许在他们眼中漂亮女人就是他们手上的玩物。
她的父亲,柳家庄的庄主,年轻时候对与母亲亲密无间,相爱甚笃,这实在是一个很美的爱情故事。可即便是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父亲还是厌倦了母亲,另娶新欢,从此不再踏入母亲的房门。
柳青席还无比清晰地记得小时候的事情,母亲年老珠黄,昨日黄花,结果父亲就领来了一个花枝招展,身材火辣的女人,然后他们两个竟然当着母亲的面,在一起……
母亲就这么被活活地气死了。
每每想到小时候经历,柳青席就有种不堪回首之感,累感不爱,这就是她对父亲的印象。
其实不止是父亲,她的叔叔伯伯,他身边的男人。好像这已经形成了一种风气。人们总是按照社会风气的方向去做事情,却全然不顾及事情是否应该如此做。
恐怕若不是她一出生就被家族寄予厚望,她也就此被那个女人,她的继母害死了吧。
是啊,一定是的,继母之后生下了一个弟弟,在父亲看来宝贝得不得了,整日抱着他,亲着他。柳青席清楚的记得,这些原本都是属于她的。
在她幼小的时候,父亲总是将她抱在怀里,青席青席地叫着,而每当这时候,母亲站在边上,父亲和母亲会饱含爱意的对视一眼。
柳青席真的怀念那时候的生活啊,可这一切怎么就变了呢。
所以她以拼命的练习仙法,年纪轻轻,便成为了整个家族仙法最强者。
当然,她之所以仙法能够盖过家族前辈,这也完全是因为,父亲和叔伯那帮已经在温室环境中被圈养了这么久的猪,由于疏于练习,而修为停滞不前的原因。
你停滞,别人就会赶超。柳家的死敌,王家也是修仙大族,在国家举行的仙法大赛中力压柳家,所有,所有人都以为,王家打败了柳家,打破了柳家对仙法打算优胜者多年的垄断之时,柳青席挺身而出。
想到这里时候,柳青席拿下了发间簪着的一束簪子。
孩子,这是你的,以后你要好好带着它,在这个家族中生存,你必须要有强大的仙法,只有如此,恐怕,你才不会被那个女人所害,这,这件法宝,可以保护你。
柳青席的耳中想起了母亲的声音。
这就是母亲临去世时候,给她的东西。
当时,即便是母亲已经被气得吐血,躺倒在病床上,父亲都没有来母亲的病床前看过母亲一次,一门心思只是和那女人寻欢。
“哈哈哈哈”柳青席轻笑着,“恐怕也不是,这个原因,这件法器也到不了我手上吧。柳宗云,这是你人生中最大的失败!”
柳青席早就暗暗发誓,总有一天,要用这发簪,亲手了解父亲的性命,为母亲报仇,
也是那时候柳青席知道了这发簪的来历。
母亲本是一户普通人家的女孩儿,根本和修仙二字沾不上任何边儿。但有一日,有一个虚弱的人逃难至母亲家中。据他说,他身后有人追杀,救救他。
母亲不知该怎么救他,情急之下,那逃难之人就想到一法,那就是迅速让母亲成为这发簪的主人,启动这发簪强大的力量,将两人隐蔽起来。但是这方法有些冒险。
那逃难之人本来是一个修士,这发簪他也是意外得来,据说,这是一件大神通之人,遗落人间的强大法器,很多人都想得到它,但是根本没有办法祭炼。
发簪极具灵性,如果想要祭炼,发簪首先要让其认主。
可是当他逃到母亲家的时候,他发现发簪竟然对母亲产生了共鸣,于是这大神通修士就直呼“吾命不该绝。”
他迅速将修仙的法门教给母亲,母亲当真是极具修仙天赋,迅速领悟。至此,母亲就成为了修仙界的一员。也正因此,她便拥有了使用法器的资格。
当时母亲只是会了一点点粗浅的修仙法术,所以即便是祭炼的这根发簪,也不可能有什么强大的效果,但是施展发簪中附带的隐藏法术应该是可以勉强做到了。
那修仙之人又想到了一个极端的办法,就是用母亲的魂血祭炼法器。这方法一般修仙者是不会用的,因为用了这方法,相当于法器与魂魄相恋,或者说,生人的魂魄变成法器的一部分,这有些类似于器灵,但又不同于真正的器灵。毕竟使用者的魂魄并不是器灵,所以法器每一次运用相当于就是消耗了自身的魂魄一次,当然这也决定了魂魄会变得相当脆弱。这样的魂魄,根本不足以支撑一个人完整的一生,有的恐怕几年后,就会死去。所以,虽然这是一个可以迅速掌握绝世法器的绝佳方法,但是几乎没有修士会用这个方法。毕竟修士想获得绝世法器的初衷是为了让自己变强,而不是让自己短命。
柳青席清晰的记得,当母亲跟她说这一切的时候,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母亲会被父亲和那个女人活活气死,因为母亲此时可能已经不能算是一个正常的人类了,她的灵魂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成为了这件大法器的器灵。法器每使用一次,就要消耗施法者魂魄一次,虽然柳青席不知道母亲之后运用了什么样法术。但想来,那一定是消耗极大的法术。母亲的魂魄才会极度脆弱。
柳青席知道,也许如果没有自己,母亲早就离开人世了,正是因为她的存在,让母亲不舍,她才强撑着,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
父亲虽然是修仙者,但是父亲却从来不知道母亲也是一个修士,因为母亲自从救了那位大神通修士之后,就从未再施法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