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路,美梦似路长……
一位清隽的白衣书生走在烈日炎炎下的郊野荒地里。
土道很狭窄,四周蒿草丛生。
书生攒眉遥望着远方,暗自愁苦。
眼看就要到黄昏了,距离下个镇子差不多还有二十里路,且还有座大山横亘在途中,只怕今晚要在荒山里过宿了。
他环视四周,发现杂草密实,荒无人烟,不觉心头瑟瑟,嘀咕了一句:“若是突然冒出来拦路劫道的歹人可如何是好?”
话音刚落,蓦见四五个彪形大汉从草丛里钻了出来。个个手持鬼头刀,敞胸露怀,黑黢黢的胸毛,一脸横丝肉,行业特征相当明显。
书生:……
我特么这张嘴是开过光吗?说啥来啥?
“各位大侠,我只是个收账的,身上没有钱财啊!”
“收账的会没有钱,唬谁呢?”
“我的账还没收到,的确没有钱。”
为首大汉一挥手,道:“你以为我们是劫财啊?”
听了这话,书生顿时感觉局部地区有些灼热,脸都吓白了,同时也十分愤怒。
士可杀,不可辱!
他鼓起勇气,摆出一副宁折不弯的架势。
大汉接着问:“你有没有看见一只狐狸?”
听了这话,白衣书生呆木了半晌才缓缓摇头。
“当真?”大汉欺上前一步,炯炯双目烁着贪婪的光芒。紧跟着,其余的汉子也都仿佛听到命令一般围拢了过来。
书生吓得咽了咽喉咙,一脸诚然的摇头说:“真的没有。”
他的长衫下面却倏然甩出一条白团团的尾巴,毛绒绒地在荡悠着。
好在这些大汉一直逼视着书生,并没有在意到。
眼看书生眸中泛出的只有恐惧,不像在撒谎,也就释然的相信了他。
为首的汉子又是一声令下,带着兄弟们离开了。
他们刚走没多远,从书生的胯下掉落了一条红毛狐狸。狐狸很小,大约只有人手掌大,赤红眼睛如同莹润的宝石。
书生吓得连忙扑倒在地,用身体盖住红毛小狐。
红毛狐狸是他在路上捡来的。因为从来没见过这么小巧的狐狸,疑心是灵物,又见它一副慌慌张张的样子,显然正在被人追赶,便好心救下了它,放在腰间的暗兜里。
“都说不让你乱跑了,让那些坏人抓住你就完了。”
他轻轻捧起小狐狸宝贝似地抱在怀里,然而,这时他身后又传来了喧阗的叫喊声。
书生以为那群恶汉又追过来了,撒腿就跑。
但那些大汉比他跑得快,很快就赶上了他。
白衣书生惶然,以为必死无疑,却见那些恶汉显得比自己更骇异,更惶恐,跑得更快。
“有鬼啊,救命啊……”
他们下阪走丸,慌不择路,电光火石间就不见了踪影。
白衣书生莫名其妙,回头一看,一位俊俏的少年正悠然自得地走了过来。
他约莫十六七岁的样子,白皙的皮肤,丰神如玉,脸颊上洋溢着一丝略微狂野的微笑。
“这位兄台,刚才发生什么事儿了?”
被问的少年一脸莫名,朝书生耸耸肩膀说:“没发生什么事情啊?”
“那些五大三粗的汉子为何要没命的奔逃?”
“哦,”少年淡然一笑:“那些人想欺负我,我就略略地施展了一下小法术。就这样……”
说着,他用手抓住头顶的发髻一提,整个人头就被他拽了下来。
书生瞬间不省人事。
少年嘿嘿一笑,朝他嘴里仍一块翠色药丸,书生蓦然觉得一阵清凉,缓缓睁开了眼睛。
他懵懂道:“真是奇怪,刚才我好像看到了一只会飞的人头。但总是昏然记不清了……”
书生不知道,自己的那段恐怖的记忆已经被少年抹去了,不过抹去的也只有适才他拔下自己头颅的画面。
未免书生还在纠结,他转移话题问道:“兄台,这是你养的狐狸吗?”
书生笑着摇头说:“不,这狐狸一直被刚才那群恶汉追赶,我见它可怜就暂且将它藏起来,以免落入那些坏人的手里。”
少年解释道:“你有所不知,这种红毛狐狸极其稀罕,身上长有‘天灵血脉’,可以自然成精。”
白衣书生惊讶:“如此说来,它是只灵狐?”
“倒不能这么说。它现在还小,若想修炼成精怎么也得再活两百年。”少年说道:“最近民间兴起了一股修仙热。有钱人嘛!整天炊金馔玉,活得滋润快活,最渴望的就是长生不老了。可修仙又是件很枯燥乏味的事情,所以就有修士想走捷径,出高价买来灵物吃掉,你刚才看到的那群恶汉应该就是捕捉灵兽的猎人。”
通过灵兽滋补提高修为这种修仙方法源远流长,书生虽然不通此道儿却也听闻过这些传说。
他对红毛小狐道:“灵狐啊,灵狐!你可不能再乱跑了。应该待在山里修炼,等待化成人形有了法力再出来才好,最起码能保护自己。听到了吗?快走吧!”
红毛小狐被他放下却不肯离开,蹲坐着瞧书生,不时的摇晃着小尾巴。
少年笑道:“它喜欢你,不乐意走。”
书生蹙眉:“这可不行。我手无缚鸡之力,带着它若是碰到了有觊觎心的歹人也无法保护它啊!待会儿我到深山里给它放了,只是这一路还望兄台保护。”
少年道:“也好,那咱俩就此结伴而行。不知兄台高姓大名?”
书生抱拳说道:“在下陈采宁,浙江人士。”
少年:……
“那你认识宁采臣吗?”
书生摇头茫然道:“闻所未闻。敢问兄台大名?”
“我叫陈金安,哈尔滨人。”少年答道:“陈兄你要去山里?”
“不,我是去山后的镇子里为东家要账。”
陈金安愕然:“你要去夕灵镇?难道不怕那里闹鬼?”
陈采宁惊恐敛眉问:“什么鬼?”
“无情鬼。”
陈金安见他仍是一头雾水,边走边说道:“好,那我就从头给你安利一下。”
许多年前,在一个有星星的夜晚,夕灵镇里有一对男女相爱了。
他们俩非常恩爱,只是男人家境贫寒,人长得也很丑,遭到了女方家里人坚决的反对。
少女想和他私奔,但被青年拒绝了。他留下了一句“等我”就离开了少女,只身出外闯荡赚钱了。
两年里,他历尽艰辛万苦,忍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磨难,终于发了大财,餍足而归。
然而,让他没料到的是自己居然遭到了背叛。少女已经移情别恋,另有了新欢,爱上了一位英俊的男人。
丑陋青年悲痛欲绝,他到少女家敲了许久的门,但少女到底没给他开。
第二天,女孩儿就要嫁人了,但家里人搜遍了整座宅院都没看到她的身影。
未婚夫知道了此事,疑心是那青年把少女藏了起来,便报了官。官府对他严刑拷打,但青年就是不认。
过了几天,少女家人在附近的山里面找到了一具被野兽啃食过的遗骸,穿着打扮跟少女失踪前十分相像。官老爷认定就是青年因爱生恨才杀了心上人,于是对其用了大刑,把他活活给打死了。
在这之后,夕灵镇就开始怪事连连。总有少女被害,也有侥幸存活的。根据她们的回忆,原来,这些被害少女在晚上的时候会见到从天上飘来一位十分俊俏的白面郎君。
虽然少女们也怀疑他是鬼祟,却并不害怕,皆因他太漂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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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那些少女无不入病不愈,有的嘴里口口声声呼唤“林郎,”,有的则喊“要精”,然后多半就死了,也有痴傻了几天才死掉的,总之能活下来的微乎其微……
所以,大家据此推测害她们的是一个叫做林郎的妖精。
恰巧被打死的青年也姓林。于是镇里哗然,人心惶惶,都怀疑是那姓林男子化作厉鬼回来报仇了。
只是林姓男子相貌丑陋,远不如勾引那些少女的妖精隽秀华美。但不排除他变化了外形再对那些良家妇女施行勾引,毕竟厉鬼得了法力多半也善于变化。
到了后来,事情越闹越大,甚至连附近镇子里的男青年都出现了意外,晚上会被一些来历不明的陌生女子勾引,然后被吸去真阳,沦为废人。
夕灵镇有鬼祟作乱的传言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散开了。那里原本是个不小的镇子,连同周边加在一起少说也有数万人,皆因被此事弄得人心不安,早已没人敢到附近去。就连路人打此处经过都绕道走,镇子里的年轻人也能跑就跑了,如今只有为数不多的老人留守定居。
……
说完了事情的大体,两人已经走到了山脚下。
夕阳西沉,墨染天庐。
陈采宁深敛眉头,悸然问:“夕灵镇那么可怕,陈兄去那儿作甚?”
“因为我是荡魔师啊!”陈金安道:“奉命前去那里荡魔的。”
陈采宁不禁肃然起敬:“原来您是荡魔师呀?”
陈金安谦然一笑:“平平无奇,不足挂齿。”
他的确是个平平无奇的人,只能用身份证去证明自己的身份。跟普通社畜一样早出晚归,为生计奔波,坦然撅腚承受社会毒打。直到某天“噗”的一声穿越到了这个到现在让他都搞不明白的朝代。
陈金安曾听老师说过,历史就跟童话故事一样,全是骗人的,现在他终于明白了。
这里的人称呼本朝为大威朝。
这个朝代最大的特点是笃信僧道,庙宇,道观等社稷随处都是,陈金安如今就暂住在寺院里。
陈采宁诘问他:“那您师父是?”
“也不能算是我师父啦!他并没交给过我驱魔之法,我也没有剃度出家,不过是暂住在金山寺里。”
自从九天荡魔祖师失踪之后,本来被压制住的妖魔鬼怪又横行无忌起来,世间妖祟多如狗,鬼魅遍地走,于是荡魔师这个职业便异常吃香。
只是朝廷有律法,规定只给庙宇发放驱魔人信印,所以但凡谋此生者必须要想方设法的与僧道场所扯上关系,要么出家,要么挂名,最起码也要像陈金安这样寄宿在寺院里。
……
正说着,展眼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幢华美的建筑,如同金碧霓霞的宫殿一般壮美。偌大的匾额上写着“蓬莱酒楼”四个金漆大字,窗牖阖开,漂浮着一股魅香的味道,迷醉人心。
两人感到怪兀,深山老林如何会平地出现这样一幢高级的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