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放小”健康发展的三点建议
要保证“放小”健康发展应注意三点:
一、要充分估计“放小”的严重性、复杂性、危险性
严重性表现在:在一年半的时间内,把全省5.8万多户小企业一放到底。省委、省政府这样的要求是对的,有压力才有动力。但从放的实际情况看,还应当同时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全省小企业资不抵债的多,发不了工资的多;职工中有钱人少,缺钱人多。社会上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多在流通领域经营自己的摊子,搞企业未必行。应当说放的客观条件不容过分乐观。复杂性则表现在:“十五大”报告对公有制经济的范围有了新的界定,它包括了混合经济中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部分,而且要多种形式实现公有制。从内容到实现形式上就有一个从“一”到“多”的转化问题,本身就有复杂性。另外,同一个企业固定资产构成是多方面的,债权债务也将涉及方方面面和上下左右各部门的利益。本来部门利益分配不公,行业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就比较严重,“放小”中不注意协调平衡利益关系,将使问题重上加重。危险性表现在:“放小”就其实质而言是所有制结构调整,是在权力和利益的转换中进行的,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各生产要素之间的利益冲突,必然会呈现出“力的平行四边形”,利益的各方相互碰撞,不仅会对工作造成阻力,而且也有可能酝酿成新的不稳定因素。我们不仅要看到“一股就灵”的一面,还要估计到“一股不灵”,尤其是不能立竿见影会出现什么结果。总之,要从最坏处着想,争取最好的可能,事情就会办得好一些。
二、要清底子,细算账,才能放好放彻底
放是为了活,所以要有责任感,不能简单地甩包袱。
三、科学领导,分步走,切勿一哄而上
特别是在“放小”中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尽快地建立起事先、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切实保护好一切合法所有者、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使“放小”的目的性和动机性达到高度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