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做过很多份工作,对我来说最简单,最舒服,最不压抑的就是网吧收银员的工作,从前在上海做了有半年多,那个时候,大辉被关进看守所,我出去上班,两个孩子在家里给大辉爷爷孩子的太太带着。我们网吧老板非常人性,三个收银的,ABC三个班每一星期轮换一次,但是我们私底下商量着不换班,因为习惯养成的生物钟,我都是从下午四点上班到晚上十二点,也轮换过几次班,只是没有那么的频繁,我白天几乎是不睡觉的,晚上过了十点偶尔瞌睡,下了班洗洗睡,网吧有宿舍,六七个女人一个房间,有打扫卫生的,有做饭的,网吧外面连着游戏机厅,网吧虽然赚钱,但是比起游戏机厅还是冰山一角,游戏机厅的女员工一个月三千五左右,那个时候,我们只有两千七八,但是她们的工作要复杂一点点,最起码要很会说话。我们的工作相对较轻松。早上六点多起来,买了早饭,有时候是馄饨,有时候是包子豆浆,坐公交车赶着回去喂孩子,吃完饭带着他们溜达着玩玩。下午三点多一点,我就要离开了,再坐公交车去网吧上班,网吧五点钟吃饭,做饭的大姨把饭盛好,端到吧台,我们几个收银的都长得精瘦,吃不了多少,大姨每次给的饭也是刚刚吃的饱饱。白天我也偶尔在网吧休息,中午就留在那里吃饭,白天八点到四点的班也上过,上的少,对我来说最不喜欢的就是白班,睡眠还是生活都会受到影响。时间上也是一种浪费。我十二点上班的时候,我早上八点下班买早餐坐公交车回家,晚上吃完晚饭,大概八九点坐公交车回去宿舍,定上闹钟睡一会,上班的时候,瞌睡比较厉害,如果是四点那个班,就是看电影,吧台两台电脑,一台工作,一台给我们娱乐,来了客人我们就给他刷下身份证,收了押金,给个卡就行了,非常简单,另一台电脑,除了不能浏览网页,打游戏,听歌看电影都可以。基本上看四个电影就下班了,那个时候,我经常看电影,对夜总会的男男女女的欢场比较好奇,也不是对那里好奇,也可能是看不清这个世界,这个社会,看不清人性,看不清男人和女人的社会交往。我就经常看一些爱情片,海天盛筵,之类的,看得多了,对爱情的理解也就更多了一些。
大辉在看守所的半年里,我自己一个人,偶尔夜晚走在路灯下,身影被拉的长长的,虚实不一的虚影,让人显得那么寂寥,我不是不能耐得住寂寞,我只是迷茫,迷茫这漫长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我是一个生活中又不擅长表达心事和情绪的人,也不擅长社交。我下载了几个社交软件,比如陌陌。那上面信息非常多,出了约炮还有就是暧昧不明的关系。我十分想放纵自己,却又担心,放纵之后是万丈悬崖,但是约束自己,就等于给自己定限在这里,又不能窥见另一种生活,就好比你站在那个臭水沟旁,很是好奇沟里面能不能淘到宝贝,究竟是跳下去还是不跳下去。不管你是跳还是不跳,都是十分纠结。犹豫再三,我还是,冲进那样一个放纵的,试探的世界里。也许只是对男人比较好奇,又或者是因为好奇其他的东西,反正也说不清楚,只是如果不去尝试,我就永远不会通过另外的方式获取这样的了解。
因为对于性的东西,永远没有人能推心置腹的给你聊这个东西,所以有的时候,就是自己胡乱的琢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因为平时没有得到满足吧。在那个传统的归属里,规规矩矩的,因此就没有什么乐趣和知足可言。也因此十分的好奇。
后来我跟我一个闺蜜聊过这件事情。她有跟我讲过。
但还是我自己经历过一些男人之后才弄的明白,弄明白了就没有意思了。也不好奇了。
有一天我在网吧里,一个男生去上网,他没有带钱,站吧台外面跟我墨迹半天,他说:“姐,我没带钱,我朋友一会来接我,你先给我开台机器,回头我朋友来了,我问他要钱给你。”我有那么一会,犹豫着,担心被他骗,后来他说把手机压给我,就一破按键手机,我看他是一个说话木讷不是很活泼,又很真诚的样子,就相信他了,我说手机就算了,我先给你开十块钱的,等会你不要忘记给钱就行,结果到了那台机器下线,也没见他给钱,人也不见了。又被坑了十块钱,人这一生大概总是需要上当几次的吧,但是我如今想起来,倒是宁愿他是忘记了,这样一想倒是舒服很多。
后来我就再也不会干这种事,这是吃一堑长一智。
网管是江苏扬州那一块地方的,胖墩墩的,很是憨厚,特别爱笑,脾气也非常好,心地善良。
我和另一个女生上班到晚上十二点的时候,我们两个交接班,他出去吃夜宵,总是帮我们两个每人带一份,他出去的时候,会问我们,吃夜宵不吃,我每次都说不吃,因为七块钱八块钱对我来说也是要省的,权当是减肥了,有两个孩子要养,大辉在看守所吃饭也要给他拿钱交里面。
他每次给带夜宵回来,我都把我的那份钱拿给他了。另一个女生从来不给,我觉得如果我们两个都不给,长此以往,对他来说经济损失也不小,他能不收钱就先给带夜宵回来,已经很难得了,怎么能不给人家钱呢!我这个人很是小气,不喜欢和别人打交道,一是一,二是二,不占别人小便宜,也十分讨厌被人占便宜。我现在也觉得自己的格局太小,如今做销售的工作,身边玩的好的朋友,我也尝试着与人交往中有些小钱的来往,比如今天我请你吃顿饭,明天你请我吃一顿饭,凡事也不必斤斤计较。只要人品靠的住就行。
以前我的两个同事,那个时候,零七年,我们工资才几百块钱一个月,一个女同事借我几十块钱赖账不还,后来买零食吃,我看见了,跟她要,也不还。心里恨得牙根痒痒,这世界怎么还有如此无耻之徒。那次我出去买饭,一个同事让我捎带,她也让我捎带,我一起给带了,我那个同事把饭前给我了,她又坑我一次,又没给钱,我就觉得,这种人真的是太不懂事了。脸皮太厚,不可交往。
过年的时候,大家去KTV唱歌,我五音不全,又不擅长社交,甚至还有些抵触人多的地方,我就不肯去,网管叫了我两三次,我都没有去。驳了他的面子,我也挺不好意思的。因为我这个人从来都是滴酒不沾。除了好奇酒是什么味道的时候,尝过一口,后来就再不肯喝,第一次喝白酒的时候才八岁,我大伯家六哥结婚,酒席散了以后,我偷了桌子上的一杯白酒,尝了一口,辣辣的感觉,一口就上头,脸红头晕,到了家里,我奶奶老远就闻见酒味,骂了我一顿,打那以后,再没尝过,后来被人劝着喝了一口啤酒,此后再也不喝,至今在任何聚餐的桌上,仍然没有办法融入酒桌文化,只能以茶代酒意思一下。
他们去KTV,那个女生又约了其他的朋友,晚上凌晨从KTV里面出来,那个女生的朋友,借着帮她拿包的名义,把她包背着,里面有她的手机和钱包,她跟那个男的要包坐车回宿舍,那个男生不让她走,拉拉扯扯,要带她去开房。当然也不是闹起来,男生嘻嘻哈哈,就是不把包给她。
女生因为包里有手机和钱包因此又不能干脆利落的走开。
俩人正在大街上拉扯,网管因为没看见女生去了哪里就担心了,去找到了她,帮忙把包要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