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惩罚尽量限制在道德方面运用
惩罚只可以针对学生道德品质方面存在的问题,而尽量不涉及学生学习方面(智育)的问题。因为,造成学生学习成绩不良的因素很多,并不一定是学习态度的问题,而且也不一定完全是学生的责任,可能也与教师教学方法、自身素质等因素有关。而事实上有些教师看不到这一点,只管把气撒到学生头上,滥施惩罚,采取罚抄、罚站等方式,可以说这种惩罚有损学生自尊与人格,是非人性的,而且结果适得其反,是我们应该坚决杜绝的。
(七)惩罚应与适当行为的指导相结合
行为主义心理学认为强化是增加反应的概率,惩罚则指抑制反应发生的概率。惩罚不是强化,不能强化行为,只能阻止某一行为,这就是说,惩罚不能根除不良行为,只能暂时抑制它。因为,惩罚除了使人注意被罚行为以外,它本身不能提供任何适当的信息,并且,运用不当还很可能引起攻击性行为之类的副效应。例如教师让一个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站到教室外面以示惩罚,这对一个不喜欢学习的学生来说,己经不是惩罚,而是他求之不得的,他从不遵守课堂纪律中获得了他想要的乐趣,因此以后上课他还会故伎重演。这样看来,教师对他的惩罚只是增加了他不遵守课堂纪律的概率,而不是减少,更没有形成正确的行为,这就要求教师一方面要指出学生的不良行为,另一方面还要让他知道该如何行为,并且还要对他的任何改变予以强化(表扬),使他形成正确行为,只有形成了正确行为,不良行为才可能彻底消除。
除了上述几大点以外,还要一些惩罚方式可以借鉴:
1.惩罚的目的是教育,而不能为惩罚而惩罚。
必须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懂得惩罚手段所寄寓的教师的爱心、善意与尊重。
2.惩罚时一定要弄清事实,应当公平、合情合理、准确,掌握一定的分寸,要避免那种主观情绪化和武断的惩罚,更不能偏激。严禁体罚,因为不仅伤害肌体,更伤害自尊心。
3.惩罚与对学生的尊重相结合。
一方面惩罚强度必须足以警醒学生;另一方面,惩罚又必须避免伤害学生的自尊,造成精神或身体上真正的伤害。
4.惩罚的灵活性。
如果师生关系比较融洽,惩罚就比较有效。惩罚的时间应在错误行为之后不久,而且要合理使用。另外,奖罚的标准应事先公布,使学生应当知道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以及如何去做。不能刻板地使用惩罚手段,一是惩罚的多样化;二是因对象各异使用不同的惩罚。比如对于感受性较强,自信心不足的学生,少用或减轻惩罚的强度,相反,则应当调整惩罚的力度。人人都有自尊心,一般的惩罚不宜扩大化和重复使用。适合公开处罚的惩罚应当充分发扬民主获得学生群体的支持,也扩大惩罚的教育面。
5.禁止以罚代管的简单粗暴的处理问题的方法。
如果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尽量不施惩罚:①非故意的,由于粗心或失误造成的,这时他已经很紧张,认识到自己错了,不要再责罚他。要稳定他的情绪,教育他应该注意什么,让他“吃一堑长一智”。②对自己的错误已经有了认识,并愿意改正时,给他一次改正的机会,不要实施惩罚。③第一次犯错误时,应耐心批评教育,不宜惩罚。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学会惩罚孩子
场景一:
今天你一早出门遇见邻居,才知道自己那混小子昨天和邻居家的弟弟打架,把人家的头打破了,你吃惊得嘴巴可以放进一个车轮去:这混小子昨天回家竟然只字未提。
解析:孩子只字未提是出于恐俱,试试用讨论的方法,和孩子以及孩子信得过的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分析孩子的行为。注意唤起孩子的良知.启发他的自觉性。不要对孩子大吼大叫,叫喊和训斥会使孩子养成执拗脾气。胆小、安静的孩子一受尽折磨“会更加沉默;易激动的孩子则增加他的“反抗性”不是装聋作哑,就是大哭大闹。
场景二:
孩子跟你要最新款的奥特曼,你经刚给他买了个变形金刚为由拒绝了他,结果孩子打翻了你给他热的牛奶,把桌子上的东西都扫落在地,坐在地上大哭着蹬他的小胖腿。
解析:采用“自食其果”的教育方法,让孩子自己消除 为中产生的坏影响。乱丢东西,就要自己收拾;洒水,就要自己擦干。这种方法能使孩子认真对待自己的行为。注意不要使用物质刺激手段。如果孩子不听从大人的吩咐,大人反而为他买玩具或好吃的东西。那么,他可能更加任性,得寸进尺地满足自己的愿望。
场景三:
说好了周六写完作业,周末带“小魔王”上街的,可周末早上你兴致勃勃想要出发时,发现他压根一个字儿也没写。
解析:暂时禁止孩子喜爱的活动。取消“去动物园,去戏院以及走亲访友”等诺言,并向孩子说明原因,让他了解对他处罚的公正性。改变对孩子的态度。暂停和孩子的交谈,保持沉默,这样会给孩子很深的印象。减少对孩子习以为常的爱抚,让他感到是对他的惩罚。
总之,家长的惩罚应该建立在对孩子的爱、理解和接纳的基础上,不能让孩子产生父母不爱自己的感觉。这样才能称得上是有效的惩罚。
案例二:惩罚的最好方式
戴尼不在家里,她的两个孩子尼尔和默娅为了一件小事争执不休,到最后双方大打出手,尼尔的脸被默娅抓伤了,因为尼尔是男孩,他的拳头较厉害,所以默娅到现在还觉得背部疼疼的,尽管都感到了委屈,但他们也没有在对方的面前表现出要哭的样子,脸上全是一种不屑,都像自己战胜了对方一般。晚上戴尼发现了尼尔脸上的伤,便问他是怎么回事,尼尔大声地说:“这是默娅抓的。”于是戴尔把默娅从她的小屋里叫了出来,指着尼尔脸上的伤说:“默娅,给妈妈一个解释吧!”默娅知道自己实在难以拿出可靠的证据证明尼尔确实打了她,而且到现在还疼,因为疼是看不见的。但她还是很有理一般地说道:“是他先打我的,我到现在还疼呢!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我还要惩罚他。”此时尼尔也大叫着:“你也别想得到我的原谅,我同样要让你得到你应有的惩罚。”
戴尼吃惊地看着她的两个孩子,这么小就有这么强的报复心了,长大了怎么办?她也知道现在要是想说服他们向对方道歉,那机会等于零,除非自己使用暴力,可她明白,那样的方法只会令他们彼此更加恨对方。一连好几天里,尼尔和默娅一句话也没有说。戴尼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直到有一天晚上,当尼尔和默娅都拿着自己不合格的试卷胆怯地站在她面前时,她当着他们的面默默地落了几滴泪,然后微笑着对他们说:“没考好,没关系,我原谅你们。”然后尼尔和默娅各自带着试卷进了屋里。尼尔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这时母亲推开门进来了,轻轻地爬在他的床边说:“尼尔,说说你现在心里的感受。”尼尔缓了缓说:“妈妈,不知道为什么,以前每次我们考得不好,你打我们,骂我们之后,我都没有像今天这么愧疚过。”母亲笑着对尼尔说:“那你有没有想过原因呀?”尼尔沉默了一会:“我想是因为你轻易就原谅了我的缘故吧!现在我倒想你对我凶一点,反而我心里会好受得多。”戴尼笑着说道:“是呀!孩子,其实惩罚人的最好方式是以自己开阔的心胸原谅别人,你觉得我说得对吗?”尼尔点了点头:“妈妈,也许我已经明白你的意思了。”出了尼尔的房间,戴尼又绕进了默娅的房间,不一会儿她又满脸堆着笑出来了。次日,戴尼站在家门口,目送她的两个孩子去上学,他们手牵着手。戴尼此刻也才真正明白,其实“惩罚”的最好方式就是原谅。
案例三:唤醒心灵的自我体验
一位特级教师班级的门锁眼总被人塞进东西。这位教师在细致调查后,确认是邻班两个被他批评的男生所为。一天放学后,这两个男生又往他们教室门锁里塞火柴梗,这位特级教师不动声色地走了过去,两个学生慌张起来,以为老师会大发雷霆,可这位特级教师装作没事的样子,说:“请你们帮忙把锁眼里的东西掏出来。”两个学生没办法,只好帮他掏,掏了很久才掏出来。这位教师说:“这是谁干的,他这轻轻一塞,却害得你们掏了半天。”说完,他还谢谢两位男生。
解析:青少年教育专家孙云晓明确指出:“孩子犯错的时候,恰恰是教育的良机……此时明白的道理可能使他刻骨铭心。“”教育不是改造人,是唤醒人,唤醒人内心中沉睡的巨人。”孩子是在体验中长大的,不是在说教中长大的。这位教师巧妙地运用惩罚的手段,让学生自己承担做坏事的后果,既维护了学生的面子,又运用体验法唤醒沉睡在孩子心中的内疚,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真可谓一举两得。因此,当一个调皮的学生打碎了一块玻璃,你不妨和家长达成一个协议: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赔偿这块玻璃,而不是让学生的父母代为赔偿;当一个学生在课堂上不遵守纪律,影响上课,你不妨请他叙述事情的经过,让他讲出不遵守纪律的原因和危害,使之在学生的心里形成一种反思,然后让他做一回记者,现场采访周围同学的感受,让那些喜欢吵闹的同学亲耳听听同学们的心声,以引起心灵的触动和思想的震撼。这种不显山不露水的惩罚,无疑比罚站、蹲马步等方式更容易深入学生的内心世界,使学生从不愉快的情感体验中警醒自责,从而自觉纠正自己的过失。
总之,运用惩罚既要以相关教育理论为基础,同时还需要教师根据学生年龄、个性、具体情况创造性地予以运用,它要求教师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科学实用而富有艺术性的教育技巧。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惩罚在教育中的正确运用,从而达到使学生改正错误、激发意志与学习兴趣的惩罚初衷。
§§§第四节 如何综合运用奖励与惩罚方式
教育的本质在于“因材施教”这一古训,惩罚教育或是赏识教育都只是众多教育方法中的一种,智力因素以及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等非智力因素的差异决定了不能采用单一的教育方式和手段,而应采取多元化的方式来教育孩子。那么如何综合运用奖励与惩罚呢?
一、综合奖励与惩罚的注意要点
从理论的角度看,在学校教育中奖励与惩罚的根本问题是合理使用问题;从实践的角度看,滥用奖惩造成的消极影响在中小学教育阶段最为严重。滥用奖惩,就其实质而言,是不合理使用奖惩的最突出的表现。因此,促进教育中奖惩使用的合理性是目前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下面我们先来介绍综合使用奖惩的注意要点:
(一)应加强教育学和心理学领域中关于奖励与惩罚问题的研究是促进中小学教育在教育中合理使用
奖励与惩罚的基础关于奖励与惩罚,心理学领域和教育学领域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研究资料。但是教育理论家和心理学家关于奖惩的研究只是他们相关研究的一个部分,分散在不同的主题之中。所以,为实践需要而寻求理论指导的教育者们很难从某一个理论家的论著中找到解决复杂的现实问题所需的较为全面和系统的指导。在教育领域中,即使是较为成熟的原理、原则和要求,在运用于实践时必须与一定民族在特定时期对教育的特殊要求结合起来。因此,在教育的主题和理念发生了很大变化的今天,历史上已经提出的观念、观点、原理和原则也就不能直接用于指导当前的实践。在目前研究文献中,实践者要找到与无数的新理念、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新模式、新策略及与热门话题相联系的资料极为容易,但要寻求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最常见问题的较为科学的“理念”和“策略”则极其困难。这一现象在奖励与惩罚问题上显得尤为突出。因此,在目前情况下,要促进中小学教育中奖惩使用的合理性,就必须根据实践的要求,加强对学校教育中奖励与惩罚的理论研究。
(二)提高教师使用奖励与惩罚的理性水平是关键
在第一部分的理论分析中我们已经指出,教育者是学校教育中合理使用奖惩的决定因素。因此,从理论上讲,提高教师素质是促进中小学教育中合理使用奖惩的关键所在。关于教师素质,人们较多地强调教育观念、法制观念等因素。有关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研究指出,教师本身素质不高,修养低,教育观念落后陈旧,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滥用体罚的主观原因,也是一般原因。教育中的大部分问题都可以用这一原因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