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丽华在人群中斜了一眼,接到目光的服务生安静的低下头。
牧宴之饮完一杯柠檬水,服务生不动声色的捧上新的,然后退下,与程丽华擦肩而过,互换了眼色。
叶星荷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余光看到角落里坐着的李婕便借着尿遁逃开了,拉了李婕一起上洗手间。
“喂,你和牧先生什么时候结婚啊?他都把你当做未婚妻介绍给大家了,一点也没有要藏着掩着的意思。这样掏心掏肺的对你,你还不赶紧从了!”李婕好奇的说,“你是不是等子皓的弟弟或者妹妹出生,到时候和满月酒一起办啊?”
其实只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婚礼对他一点都不重要。“你那么好奇我的事,你自己呢?今晚那么多青年才俊,有看中喜欢的吗?如果有就赶紧去追!”
“唉,别提了。”李婕叹气,“倒是有几个很顺眼,然而人嘛,表面上看着不错,等了解了内涵,才是真的毁三观。我不敢啊!”
“怎么了?”
“还好允之了解他们,把每个人的缺点都告诉我了。不然我瞎子摸象也是浪费时间。”
“允之告诉你每个人的缺点?”为什么不是优点呢?
当局者迷,局外者总是格外清醒。叶星荷好像嗅到了阴谋的味道。
“对啊!”李婕挽着叶星荷的手臂,两人往洗手间走。她把允之的话一五一十都跟叶星荷说了,还很自豪的说,“哎呀,我真是太幸运了,有一个这么好的闺蜜,还有一个那么好的哥们!你们都是我的幸运星!”
叶星荷微笑的看着她,没有向她揭露允之可能存在的心思。他们的事还是让他们自己解决吧。
两人进了洗手间。
叶星荷坐在隔间的时候,又有两个女孩子一边说话一边走进来。
“哎,牧总的弟弟真的太帅了,有没有?”
“我看中他了,你不要跟我抢。”
“你看中有什么关系,他又不喜欢你!”
“你都不知道,我都暗恋他好多年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再见他。今天好不容易……你行行好,不要破坏我的好事!”
“你以前什么时候见过他啊?”
“以前我在A国留学啊,有一次在超市偶遇他!”
“你怎么知道就是他呢?”
“当时我一见到他就惊为天人,但是不敢上去搭讪,就一直在后面跟着他。他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我发现他脖子后面有一颗痣……哎呦,那么帅的帅锅,就是痣都显得特别清秀!”女孩子发花痴般捧着脸说,“我刚刚接近他,他的脖子后面有一颗一模一样的痣!所以我百分百确定是他啦!真的太令人欢喜了!我喜欢的帅哥居然还是高富帅!牧氏三少爷欸!”
“哼,果然看中人家的钱吧!”
“什么呀!牧氏三少的身份只是给他加码而已。他呀,真正的是我心中的英雄!”那女孩继续说,“那次在超市,有歹徒突然闯进来,牧三少英雄救美,在歹徒的枪口下救了一个女孩子。不过很可惜,英雄虽然以身挡枪,那个女孩子还是被打中了。”
“哇,最后呢?牧三少没事,那个女孩子怎么样?”
“我不清楚。后来警察来了,受伤的人都送了医院。我就再也没见过牧三少了!”
两个女孩子一边说话一边补妆,补完妆就洗手离开了。
隔间里的叶星荷却被倒头浇了一盆冷水,浑身血液凝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