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史前人类制造的打制和磨制石工具遍布于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早期的打制石器以“北京人”遗址的发现为典型,这些石器都有明显的人工打击痕迹和使用过的痕迹。主要有“尖状器”和“砍砸器”,其功能部分是锋利的尖和薄的刃,大多采用本地的石英、绿砂岩等石料。从形体尺寸看,宽度多在15~18厘米之间,正好适合于手握。此外还有极少数较小的石片和尖状器,宽度在3厘米至5厘米左右,这大概是用手指捏着使用的,这有力地说明原始人在制造石器之前已经有了明确的预想蓝图,然后才去选择合适的石料加工而成的。“北京人”的石器制作还显得很粗糙,功能不十分明确,打制上没有严格的方法,技术上也显得不熟练,且主要为形体较大的砍砸类石器,这是人类在工具制造上留下的第一个较明显的足迹。以后在山西丁村、湖北长阳、广东马坝、内蒙古河套、广西柳江和北京山顶洞等旧石器遗址中,发现了人类在大约20万年至1万8千年前的越来越密集的足迹。“丁村人”遗址出土了约2000件打制石器,在打制技术上比“北京人”有了明显提高,石器类型也大为增加,典型器为“三棱尖状器”,原料是从附近山沟里采来的黑色角页岩,在制作上突出的进步在于部分石器有了第二步加工的痕迹,尽管仍主要集中在具有功能的刃部,但这种再加工体现了对形体观念有了比前深入的认识,“河套人”在打制石器技术上有了更大进步,目的在于修整器形的第二步加工更加明显。距今大约1万8千年前的“山顶洞人”处在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代过渡阶段,石工具的制作发生了很大变化,用于砍砸的大型石器明显不占主要地位,各种功能的小型石器则大量出现,如小石片、刮削器、尖状器、雕刻器等。这时的人类逐步将自身从动物群中分离出来,为自己建造了一个较为独立的生活区域,石器功能从主要为猎取或防御动物的大型器件逐步增加了主要为日常生活用的小型器件。人类有了较独立的生活区域虽可避开野兽的侵扰,但因人口增多可供食用的动物资源也会相应减少,这就一方面要制造出更先进的石工具用于渔猎,另一方面迫使人类加速向农耕经济发展。在新石器时期的石工具中农耕工具和先进的渔猎工具大量出现,如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龙山文化等遗址中发现的石斧、石凿、石刀、石链、石锤、石磨盘、石犁以及石镞、石弹子、飞石索等等。
新石器时代在石工具制作上的进步主要表现为磨光和钻孔技术,即在打制的基础上进行刮削、刻豕、钻孔、磨光等工艺,制造出来的石工具不仅更加符合实用,而且能在精心设计的基础上产生明确的不同功能,如从砍砸器分化出来的斧、凿、铲、锥等。对不同功能的工具还能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石料,并有意识地挑选那些具有细密纹路、美丽色彩的玉石,以使器身均匀光滑、刃部锋利,各部位的形体线条成有韵律的曲线和有规则的析线,整个器形具备了对称、均衡等形式美的基本法则,加上石料本身的纹路和色彩,使人感到一种美的享受。
石器作为一种工具设计,具备了设计所要求的从预想、选料到加工、成型等必备的程序。无论是旧石器时代的打制石器还是新石器时代的磨制石器均不同程度地按事先的预想选择石料,按不同的质地形状构思以达到预想的蓝图、制作时以实用功能为主要目的,任何石器不论大小均在人的双手适合使用的范围之内,决不会大到人手不可及的地步,而几乎所有石器都有一个供人握(拿)或装柄的把部和一个或尖或薄的刃部,这些体现了设计这一因素的作用。如湖北出土的石斧和石铲,石斧形体完全和功能相结合,结构简而肯定,分段上下部比例谐调,石铲器身布满纹路并呈现美丽的色彩,钻孔精确而光洁,弧形铲口和圆形钻孔遥相呼应,形体对称而富有美感。江苏出土的石刀和石匕首也非常具有代表性。石刀由花岗石制成,呈长方形,刀身光滑,上部有七个对钻而成的圆孔,排列成有趣味的弧形可供安柄之用。石匕首更是选择了美观的玉石,刃部锋利,把部的形态使人感到握上去会很得心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