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每个人向往和追求的。“在生活中,我要是能像鸟儿那样在天空自由飞翔,那该多好啊!”有些人就是这样想的。但是,实际上他们往往不能随心所欲。譬如说天亮了,闹钟响了,真想再睡会儿,可是不行啊,得强迫自己起床,否则上学或上班要迟到了。急急忙忙出了门,骑车往前赶,路上偏偏老是遇着红灯,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停下来。诸如此类的事可以说是不少。可见,作为自由的对立面——纪律,又是生活中离不开的。
那么怎样看待自由与纪律呢?
自由与纪律是对立统一的
有的人说:“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是我的自由,别人管不着。”这种说法对吗?我们不妨按照这种逻辑设想一下:如果一个青年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管红灯绿灯,不遵守交通规则而“自由”行驶,那么很可能不是撞人,就是被车撞了,轻则受伤,重者死亡。如果一个人在看电影时,自由说话,大声嚷嚷,那么就要吵得大家都看不好,惹人讨厌、受人批评。如果一个人自由地开动机器、不管操作规程,那么不是出废品,影响声誉,就是出事故,危及身心。如果一农民自由地种庄稼,不管节气、土质,不管耕作要求,那么庄稼就长不好,国家、集体、个人都要受损失。这些例子足以说明:把自由看成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是对自由的误解。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如果不遵守规章、制度、法令,不遵守纪律,不但得不到自由,反而会到处碰壁,甚至还要受到惩罚。
有的人特别是青年人讨厌纪律,以为纪律是束缚人的。
是的,纪律是约束人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束缚”人的。但是,约束人的纪律就一定不好?不能这么说,要看是什么样的纪律。剥削阶级实行的纪律,极不合理,是十分残酷的,是我们所反对的。但是,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的纪律,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是人民群众为了争取自由幸福的需要,因而是自觉的纪律,是应该充分肯定的。
革命的纪律是革命事业胜利的基本条件之一。当人民起来推翻剥削阶级的反动统治的时候,面对的是强大的、凶残的、狡诈的敌人。革命人民如果不用铁的纪律来维护自己的团结,统一自己的行动,那就会是一盘散沙,不会形成强大的战斗力,也不堪敌人一击。巴黎公社失败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极严格的纪律。而十月革命的胜利,一个新生的苏维埃国家能够战胜个外来国的武装干涉,原因之一也在纪律严明。我们革命的胜利,更加证明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真理。
在我国工农红军建军初期,红军队伍受旧军阀主义的影响,有少数干部、战士随便拿老百姓的东西,虐待俘虏、打骂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就利用我们这些同志的错误,造谣污蔑、欺骗群众,挑拨我军民关系,使我军遭受到不应有的损失。1928年春,毛泽东同志敏锐地看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及时地为工农红军规定了“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打土豪要归公”这三项纪律,同年夏天,又提出“买卖公平”、“说话和气”、“损坏东西要赔”等六项注意。1929年以后,毛泽东同志把它修改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坚决实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密切了军民关系、军政关系、官兵关系,成为一支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的、深爱广大群众拥护的、战无不胜的人民军队。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自觉遵守纪律,同样十分重要。搞现代化建设,首先要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如果没有纪律,人们各得其所,那势必会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学习秩序,使我们的社会处于动荡不安之中。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把我们带进了广阔的自由天地。你看,打开煤气开关、划根火柴,就可以点火做饭;坐上飞机,二三个钟头,就可以从北京到广州;开动车床,产品像流水似的哗哗往外流……可是,如果不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要求,煤气要熏死人,飞机要摔死人,车床要轧死人。这说明现代化对人们提出了更高更多的纪律要求。现代化事业越往前发展,越要加强纪律性,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之所以如此,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使社会的各部门之间,一个部门的各个部分之间,一个工厂的各个车间之间,一个车间的各个工序之间,都处于一环套一环的紧密联系之中。不论哪一环出了毛病,都会或轻或重地影响整个链条。例如,前几年某地区电网的变电站出了大事故,使这一地区一时陷于一片混乱。医院停电了,手术室的灯光突然灭了,手术不得不中断;大厦停电了,电梯停在中间,人们上不去,下不来;钢厂停电,炉火降温了,钢水倒不出来。如此等等,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啊!可是,起因仅仅是变电站里一个青年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所致。
从这里可以看出,没有一定的秩序,一定的纪律,任何人的自由都得不到保障,自由与纪律的一致,实质上也就是权利与义务的一致。马克思说得好,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一个享受自由权利的公民,必须是一个对社会、对别人负责的公民。这也就是说,我们热爱自由并且是获得自由的人民,要自觉地遵守党的政策、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组织领导的命令指示、公共场所的规则要求以及其他一切的社会纪律。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还要自觉遵守党章团章的各项规定。
纪律转化为自由,自由意味着纪律
关于良由与纪律的关系,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有过深刻的表述:“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的。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有民主,也不可以没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在这个制度下,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来约束自己。”
自由和纪律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怎样把它们统一起来?这是一门艺术。从纪律的角度看,一是纪律可以转化为自由。纪律确实意味着对某些行为的限制、约束,从这一点,也可以说意味着某些不“自由”。对这一点,我们不必讳言。然而,它又反过来给人们带来自由。我们不能只看到纪律是对自由的限制、约束,还要看到它归根到底是对自由的保护、扩大。比如篮球比赛吧,你别看裁判员动不动吹哨子,判犯规、判罚球,对运动员的自由似乎是很大的束缚。但是,这一切带来了竞赛双方不受犯规损害的自由。
二是纪律也意味着自由。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纪律是自由。”乍一听,似乎不太好理解,纪律怎么就是自由呢?这就是说纪律本身也意味着自由,包含着自由。比如有一个学生因受不了学校的严格纪律和繁重的学习任务,逃学后和社会上的不三不四的一伙青年交上了“朋友”。起初他还觉得在他们中间混挺自由开心的。但后来他才慢慢感到这群人恃强欺弱,勾心斗角的事经常发生。他成天提心吊胆,感到很不自由,他开始想到了学校,想到了老师的关心、教育和同学之间的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对自己的出走产生后悔,最后终于鼓足勇气返回了学校。
只要自由、不要纪律,是不对的;只要纪律、不要自由,也是不对的。纪律与自由,毕竟是两个概念,不是一个概念,我们不否定在集体生活、社会生活中,还需要个人的自由,在不违背宪法和纪律的前提下,我们个人应该享有充分的自由权利。个人完全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生活,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在集体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发挥自己的创造性、主动性。我们既反对只要自由、不要纪律的自由主义;又要反对只要纪律不要自由的倾向。
个人自由和集体自由
有很多人,一讲到自由,就想到个人的自由。他们很少想到,在个人之外,还有他人、还有集体,还有他人、集体的自由问题。他们也很少想到,个人自由与集体自由的关系。
任何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离不开集体。因此,我们不能只考虑个人自由,不考虑集体自由。在我们的社会里,集体离不开共同的纪律,共同的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马卡连柯说:“纪律是集体的面貌、集体的声音、集体的美妙、集体的行动、集体的姿态和集体的信念。集体中的一切归总起来,都摆脱不了纪律的形式。”没有严格的纪律,也就没有统一的、有战斗力的集体。在集体中,纪律固然对每一个人是一种约束,但在同时,却给大家带来了集体的自由,大家在一块活动是非常高兴自由的事,但也要遵守纪律。如集体活动中遵守共同的时间这一纪律来说,是任何正常的集体活动不可缺少的。有一个班级星期日去游山,出发前老师再三叮嘱,到山上大家可以自由活动,但一定得按规定的时间集合。可有三四个同学,玩得尽兴,忘了纪律,没有按时归队,急得大家又是等又是找,耽误了整整一个小时的时间。
这个例子中的那些同学虽然玩得尽兴,个人自由则是自由了点儿,可是集体却被剥夺了一个小时的自由。所以集体活动一定要守纪律,不能因个人影响了大家。
个人自由一定要和集体自由结合起来。影响了整个集体的自由,也就影响了集体中其他人的个人自由,归根到底,于个人也是不利的。因此,我们要在集体活动中,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的关系,要自觉承担自己对集体所负有的义务和责任。在集体生活中,集体自由是个人自由的前提。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的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
在集体生活中,我们要看到这种集体自由和个人自由的一致性。但是,在具体场合,两者之间难免发生矛盾。这是不是就要为集体自由牺牲一定的个人自由呢?是的,必要的牺牲是不可避免的。但这个牺牲不是个人自由的全部,而只是与集体自由不相符合的部分。我们也反对只强调纪律、只强调集体的自由,而否定个人自由。在共同纪律前提下,个人有权发挥主观的创造性、积极性,选择个人的生活爱好,发展自己的业余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