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科恩曾是普林斯顿大学的中量级拳击冠军。倒不是那个拳赛冠军的称号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而是当时它对科恩意义重大。科恩对拳击没有一点爱好,事实上他讨厌拳击,但他一丝不苟地痛苦学拳,以对抗因在普林斯顿遭受犹太人待遇而产生的羞臊和自卑感。虽说他是个十分腼腆而又厚道的年轻人,在体育馆外从不出拳,但知道能把任何瞧不起他的家伙击倒在地,令他的心底相当舒坦。他是斯拜德·凯利的得意门生。斯拜德·凯利不管手下的年轻人体重是一百零五磅,还是二百零五磅,一律把他们当做轻量级选手来教。不过这种教法似乎适合科恩,他确实非常敏捷。他学得太好,致使斯拜德急于安排他与强手对阵,令他落下了个终身扁平的鼻子。这使得科恩对拳击更加厌恶,却同时给了他某种异样的满足感,而且也确实改善了他的鼻子[4]。他在普林斯顿的最后一年读书过多,戴上了眼镜。他的同班同学中,我没遇到一个记得他的,他们甚至不记得他曾是中量级的拳击冠军。
我对坦率、单纯的人一概信不过,尤其在他们所说的故事没有漏洞时,因此我一直存有疑心,罗伯特·科恩大概从未当过中量级的拳击冠军,或许是匹马踩了他的脸一脚,也可能是他的母亲在孕期见到什么,受过惊吓,又或者是他小时候撞在了什么东西上,但最终有人帮我从斯拜德·凯利那里证实了科恩的故事。斯拜德·凯利不仅记得科恩,还常想打听他的境况。
从父系来说,罗伯特·科恩出身于纽约最富有的犹太家族之一;就母系而言,他是最古老的犹太世家之一的子弟。为进入普林斯顿,他曾在一所军校就读预科,在那里,他是橄榄球队出色的边锋,没人令他产生种族意识。在进入普林斯顿以前,从未有人使他感到他是犹太人,并因此与他人有丝毫的不同。他是个和善厚道的年轻人,十分腼腆,这性子令他苦闷。他用拳击发泄。他带着痛苦的自我意识和扁平的鼻子从普林斯顿毕了业,遇到第一个待他好的姑娘便结了婚,五年婚姻,生了三个孩子,将父亲留给他的五万美元花去大半,遗产的其余部分归了他母亲。与富有妻子的不幸家庭生活将他的性子消磨得相当没意思。正当他决心离开妻子时,妻子却抛下他,同一位微型人像画家走了。离开妻子的念头他已经动了好几个月,却没有付诸实施,因为让妻子失去他未免太过残忍。妻子这一走虽令他震惊,却也大有好处。
办妥离婚手续,罗伯特·科恩动身去了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亚,混迹于文人圈中。由于他的五万美元还有少量剩余,不久他就成为一本文艺评论的资助人。那本杂志创刊于加利福尼亚的卡梅尔[5],停刊于马萨诸塞的普罗温斯顿[6]。科恩起初纯粹被视为赞助者,名字也只出现在版权页的顾问栏内,可待到停刊时,他已成为唯一的编辑。那本是他的钱,而且他发现他喜欢编辑的权威。当维持杂志的开销变得过大,他不得不放弃时,心里很是惋惜。
不过那时候,他有了别的操心事,他已被一位指望与那本杂志一同腾达的女士攥在了手心里。这位女士非常强势,科恩根本没有机会脱离她的掌控。再说科恩还确信自己爱着她。待这位女士看出那本杂志成不了器,便有些嫌弃科恩。她决定还是趁仍有东西可捞时捞上一把,于是鼓动科恩与她去欧洲,科恩在那里可以从事写作。他们来到这位女士曾求学的欧洲,待了三年。这三年中的头一年花在了旅游上,后两年的巴黎生活中,罗伯特·科恩结识了两位朋友:布雷多克斯和我。布雷多克斯是他的文友,我是他打网球的伙伴。
掌控科恩的女士名叫弗朗西丝。她在第二年年末发觉姿色衰退,便一改过去漫不经心地掌控并利用科恩的态度,铁了心要科恩娶她。这期间,科恩的母亲给他安排了一笔生活费,每月约三百美元。我相信在两年半的时间里,罗伯特·科恩没看过别的女人。他还算快活,而且发现自己能写些东西,只不过同住在欧洲的许多美国人一样,他觉得还是待在美国好。他写了部小说,虽然写得很不好,但也完全不像日后评论界所说的那样糟糕。他读了不少书,玩桥牌,打网球,还去当地的健身房练练拳。
我第一次察觉他那位女士对他的态度,是有天晚上我们三个一起用餐以后。我们先在大马路餐厅吃饭,后去凡尔赛咖啡馆喝咖啡,喝完咖啡又喝了几杯白兰地,然后我说我得走了。科恩一直在说我们俩去什么地方来次周末旅行,他想出城痛快地走走。我建议我们飞至斯特拉斯堡[7],从那里步行去圣奥迪尔山或阿尔萨斯[8]的什么地方。“我认识斯特拉斯堡的一位姑娘,她可以带我们在城里转转。”我说。
有人在桌下踢了我一脚。我以为是无意的碰撞,继续往下说道:“她已经在那儿待了两年,城里该知道的东西她都知道,是个很棒的姑娘。”
我在桌下又挨了一脚。我一看,发现罗伯特的弗朗西丝女士抬起下巴,绷着脸。
“该死,”我说,“去斯特拉斯堡干什么?我们可以北去布鲁日[9],或者去阿登森林[10]。”
科恩看来松了一口气,我没再挨踢。我道了声晚安,向外走去。科恩说想去买份报纸,可以陪我走到街角。“看在上帝的分上,”他说,“你干吗提斯特拉斯堡的那位姑娘?你没看见弗朗西丝的脸色?”
“没有。我为什么要看她的脸色?我认识一个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国姑娘,这究竟干弗朗西丝什么事?”
“一回事,不管是哪个姑娘,总之我去不成。”
“别说傻话。”
“你不了解弗朗西丝,哪个姑娘都不成。你没看见她那副脸色?”
“哦,好吧,”我说,“我们去森利[11]。”
“别生气。”
“我不生气。森利是个好地方,我们可以住在雄鹿大酒店,在林间远足,然后回家。”
“好,那样挺好。”
“那明天网球场见。”我说。
“晚安,杰克。”他说完,回头向咖啡馆走去。
“你忘了买报纸。”我说。
“是啊。”他跟我走到街角的报亭,“你真没生气吧,杰克?”他拿着报纸转身问我。
“没有,我干吗要生气?”
“网球场见。”他说。我看着他手拿报纸走回咖啡馆。我挺喜欢他,弗朗西丝显然让他的日子很不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