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藤,
枯树,
昏鸦。
没有小桥流水人家,只有我这只昏鸦。
“呀……呀……”
你没听错,我就是那只昏鸦。
无垠的戈壁滩上有一根缠满老藤的枯树,枯树上站着一只乌鸦,它碉堡的看着地上的一具尸体。
那具尸体本来是‘他’的。
他本是地球华夏人士,名叫吴涯,因同乌鸦谐音,同学们便给他起了个乌鸦的绰号。
之所以他出现在这里,原自于一个屁引发的血案。
吴涯有一个好哥们,那好哥们啥都好,就一点不好,那就是屁臭,或许有人会说,是个人放的屁都臭,但这哥们不一样,他只要在教室里一放屁,保准教室里的人都不用上课了。
那酸爽如果非要形容,那就是烂老酸菜加臭豆腐在一起发酵了千年之后的味道,因此,那哥们得一绰号,千年屁仙。
那天周末,吴涯开着老爸的车载那哥们去乡下摸鱼,在他专心致志的开车时,突然一股极臭的酸爽袭来,他没忍住打了一下方向盘,哪知后方一个满载的大货车以极快的速度撞到他扭出的车头。
就这样,他被一个屁给嗝屁了。
令他心喜的是,他赶了一下时髦,穿越了。
宿主的娘是一个李姓家族的丫鬟,而他的父亲则是那个家族的家主名唤李霸气,据说是在一次酒后乱性所致,生下他后,她娘问李霸气给取个什么名字,李霸气说:随意。
如此,李随意便成了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叫随意,但却过得一点都不随意,虽是家主之子,却根本入不了族谱,过得异常清苦,从小就受尽欺凌。
他不甘命运,有一颗变强的心,奈何资质感人,无法成为一名强者,只有当平民的命。
今天上山砍柴时,李随意被一条猎犬追赶,无意间跌进了一个山洞,看到一具森森白骨,他虽然被吓得不轻,但却看到白骨的手骨处有一颗拇指大小的红色珠子,兴许能值不少钱,便壮着胆子把红色珠子带走了。
就在刚才,李随意坐在枯树下研究那颗红色柱子时,一只不知道哪里飞来的乌鸦一口叼住了红色珠子,就在他与乌鸦争夺之际,异变突生,李随意的魂魄竟生生的给红色珠子吞噬了,他和那只乌鸦同时嗝屁。
这时,正好他穿越附身在李随意身上,由于到死时李随意都保持着和乌鸦抢夺红色珠子的状态,所以他的魂魄也差点遭到吞噬,好在他求生欲望特别强,在他的强烈挣扎下,小命算是保住了。
然而就在他欢声鹊舞欢呼时,才发现自己拍的是翅膀,地上李随意的尸体就那么直直的摆在那里,他暗想是不是刚才挣扎得太狠,魂魄撞进了乌鸦的身体里。
真的应景了,枯藤老树昏鸦,我就是那只昏鸦。
他骂道:“自己绰号叫乌鸦,便把我穿越成乌鸦是吗?”
最后却换来‘呀...呀...’的乌鸦叫声,因一张嘴,嘴巴里的红色珠子却被吞进了肚子里。
登时两股记忆充斥大脑,令他吃惊的是,除了乌鸦那成天觅食寻配偶的记忆外,还有李随意的记忆。
“小子!”
就在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
“呀~呀~”
他想说的是,是谁,却只能发出乌鸦的呀呀声。
“我是你肚子里那颗噬灵珠。”
这声音仿佛能听懂他的话。
“噬灵珠,是金手指吗?”
他大喜,即便变成了乌鸦,但好歹还是带着穿越者光环的。
噬灵珠:“什么金手指?”
乌鸦:“没什么,说了你也不懂,对了,能不能把我的魂魄换到到地上那个家伙身上先?”
噬灵珠:“不能!”
乌鸦:“为何?”
噬灵珠:“他就一废物,天生脑力残缺,永远无法成为一名斗士。”
“你的意思是资质差?不是还有你吗?”他想到很多主角之前都是废材,一旦获得了金手指,那就是左边画一条龙,右边画一条彩虹什么的,四个字,牛气冲天。
噬灵珠:“资质差可以救,脑残不可救,他是天生脑力残缺,便是所谓的天残,除非是造物之神把它改造一番,或者,在我全盛时期也行,但却不是这一丝残魂能办到的。”
乌鸦疑惑,“残魂?”
噬灵珠,“是的,残魂,我本是神界的吞噬之神,拥有吞噬一切的能力,但天道却并不允许我的存在,便怂恿诸神联合对付我,大战之下我神格尽毁,元神遭到重创,只留这一丝残魂结成一粒珠子,穿越位面,躲避在神遗之地。”
乌鸦愤愤的说道:“吞噬之神?好像很厉害的样子,貌似刚才你差点吞了我。”
噬灵珠说道:“上次获得我的人,在与人大战时,将我好不容易积累的一些魂力消耗一空,我被迫陷入沉睡,所以那都是本能反应。”
乌鸦拍着翅膀从枯树上飞了下来,伸出一只翅膀指着李随意的身体,说道:“现在怎么办,怎么都比当只乌鸦强吧!”
“不尽然!”随后噬灵珠继续说道:“这只乌鸦可是有着禽中之皇的天资,从它知道抢夺噬灵珠来看,它天生就开了心智,如果不是运气太背,将来必将是万妖之皇。”
“那我岂不是要当一只妖精?”乌鸦问道。
噬灵珠:“这个世界虽然强者为尊,但也是平等的,禽兽若有机缘,也能开启通天大道,比如在神界极具盛名的战神,他的本体就是一头大猩猩。”
禽兽?
乌鸦一听,暗暗不爽,但又没办法反驳,乌鸦不就是禽兽中的一员?
他拍了拍翅膀,问道:“我总不能一直是这个形态吧?”
“当然不是!”
噬灵珠又说道:“我结成的这粒噬灵珠,是连诸神都为之疯狂的异宝,你现在作为噬灵珠的主人,当然可以幻化为人!”
乌鸦催促道:“那还不赶快!”
噬灵珠:“现在还不行,我的魂力已经消耗一空,本来一直都在沉睡,幸得那个少年拾到了我,吞噬了他和乌鸦的元神后,这才勉强能和你交流。”
乌鸦疑问道:“那现在怎么办,去吞噬几个人?”
噬灵珠回答道:“虽说我可以吞噬他人元神,但普通人的元神太过弱小,而以我现在的状况,又很难与人类修炼者相抗衡,我可以传授你幻化为人的秘术,但你现在的念力还太弱小,不过你作为噬灵珠的主人,已是能用它去吞噬一些低端的具有灵力的物品,比如灵石之类,有了一定念力支撑,才能施展秘术。
“我明白了,走,咱们去李家堡!”说着便展开了翅膀。
承了李随意元神的生前执念,乌鸦首先想到的便是李家的灵石,到时候有机会再吞噬几个讨厌的人,他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乌鸦问道:“对了,我该怎么称呼你,总不能一直喊你噬灵珠吧?”
噬灵珠:“我本是混沌中一缕清气结成的珠子,先天具有吞噬之能,便以此成就了神位,所以我没有名字,他们都唤我吞噬之神。”
乌鸦寻思没有名字可不好称呼,便说道:“既然你是一屡清气所生,那我便唤你清老吧!”
噬灵珠没有回话,似乎默认了这个名字。
在前世乌鸦特别向往像鸟儿一样飞翔,所以他现在兴致很高,一边拍动着翅膀,一边呀呀的唱着:“我要飞得更高,飞得更高,翅膀卷起风暴,心生呼啸……”
正待它兴致高昂快要飞到李家堡时,天边出现一个大黑点,不停的变大,再变大。
“清老,那好像是老鹰。”乌鸦终于看清了那个黑点是什么。
清老:“嗯,是的!”
乌鸦:“咋个整,吞了它?”
清老:“快逃吧,它会吞了你!”
乌鸦:“***”
乌鸦:“你这算什么金手指,一只老鹰都要逃。”
这时,那只老鹰也发现了他,向着他俯冲而下。
“我的妈耶~”他赶紧向着李家堡后面的的一片密林俯冲而去。
跟老鹰在天空中比速度?
那是茅房里打灯笼!
但进了密林老鹰可奈何不了他,要知道李随意可是从小就混迹在那片密林的。
眼见老鹰就要追上他了,十米,八米,五米……
乌鸦感觉自己的毛都要炸开了。
终于,它冲进了密林。
而此时,老鹰离它的已不到三十厘米,二十厘米,十厘米……
说时迟那时快,它赶紧穿过茂密的枝叶缝隙处,再借着树干迅速一个急转,成功的躲开了老鹰那锋利的爪子。
“嘭~”
老鹰没来得闪避,撞在了树干之上,当场落在了地上,昏死了过去。
乌鸦落在它身旁,趾高气昂,呀呀的道:“真是智商感人!”
就在这时,乌鸦感觉身后一阵阴风袭来,扭头一看,当即拍打着翅膀东躲西蹿,终于借着一根树当掩体才伺机飞了起来。
乌鸦站在树枝之上,看着下方不停对它汪汪叫的大黑狗,呀呀的嘲讽道:“真是狗撵摩托,不懂科学。”
这条狗他认识,是李烨所饲养的猎犬,李烨是李霸气正房太太所生的公子,在李家堡,是无人敢招惹的阔少,李随意生前可没少受他的欺辱,今日便是李烨驱使这条狗追他,才致使他失足掉进山洞里。
小时候李随意被狗咬过,所以异常怕狗,恰巧李烨就养了一条狗。
很本能的,李随意每次看到这条狗,便喊他滚开,哪知这狗就追着他满山遍野的跑。
后来他才得知,这条狗的名字就叫‘滚开’。
再后来,他看到滚开就喊过来,哪知滚开又追着他跑。
原来李烨在唤它吃东西时,喊的便是:滚开,过来。
要说这些他也能忍,最恨的是他经常带着一帮狗腿子欺负他,从他有记忆以来,就一直受着李烨的欺负。
要说把李随意最恨的人排个名次,这李烨可以排进前三。
就在这时,乌鸦一个激灵,不对,滚开在这里,那么李烨?
乌鸦这才四下看了看,暗叹还好他看了,因为在不远处,李烨正拉着弹弓瞄准了它。
噗通~
它赶紧煽动着翅膀离开了树枝,一颗石子呼啸而至,从它翅膀的缝隙中飞了过去。
好险。
乌鸦再不敢停留,赶紧向着李家堡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