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诗》里下笔最多的除了路凡,再就是余韬。
课内古诗词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于他们对古诗词的热切渴望,《长恨歌》《琵琶行》《春江花月夜》等这些长诗早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不用照抄都能一气呵成全部默写下来。
余韬摹王羲之书法,路凡摹启功书法,时而用楷体,时候行书,时而草书,那最后都快成为了一本硬笔书法字帖。
他们似乎又是在“斗诗”,今天你抄两首,明天我抄两首,还一边抄,一边研读,尤其遇到“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那些美妙的爱情诗时,更是一字一句认真琢磨,细细推敲。
“你说我们能不能把这些美好的诗词,都用进以后的情书里,送给喜欢的女孩子?”余韬边在手上转着笔,边问路凡。
“你?有喜欢的女孩吗?”路凡不屑地说。
“会有的!有一天,我喜欢的女孩会站在那棵皂角树下等我!”余韬看着窗外的皂角树,缓缓说道。
收情书的人还没找到,路凡和余韬的情书模板却都已经写出来了,可是这些情书送给谁呢?
“路凡,二班第一名的吴小倩考进来的时候,是全校第二名,长得还不错哦!”在玩诗弄词的间隙,余韬偶尔和路凡吹起吴小倩。
“没见过,你有什想法?”路凡漫不经心地说。
“也没想法啊,就是想带你见识见识,毕竟,惺惺相惜,你这个全校第一难道不想见识见识全校第二?”
“没什么好见的啊,又不认识!”路凡还是一副不近女色的样子。
其实余韬一翻游说,路凡都已经知道他心里小九九了,只是不说破。路凡知道这家伙肯定是喜欢上人家了,但是又不想一个人去冒险,于是这时候借机把他拉上,什么全校第一见全校第二那只是托词,找个伴也好,垫背也好,当冲锋鸡也好,看来余韬是准备迈出他追女生的第一步。路凡心想,就当是为了哥们义气,我就帮帮你。
“你不想见,那你帮我见见吧!”余韬说出了心声。
“好,请我吃小菜馄饨!”
“必须!”余韬一口答应,“快,快,愿闻其详!”
“我告诉你,第一当然就是要——制造偶遇。学校一层十几个教室,一班在最右侧第一间,二班在最左侧第二间,按理课间是难以遇到的。那么我们就要先设想在什么地方会巧遇,用什么方法去搭讪,然后如何去接近。”路凡变说着,边拿了笔和纸,把吴小倩可能出现的地方先列了出来。
“哪个地方合适?”余韬追问道。
“她必然会出现的第一个地方——厕所,因为学校只有一个公厕,只要我们每节课间都去厕所,那一定会有机会在上厕所的路上遇到。”路凡右手拿笔划着示意图,左手食指竖起来向上指点,接着说。
“路上遇到的话直接冲上去搭讪,这也有点突兀,我也不可能蹲在女厕所门口守株待兔啊。”余韬说。
“不不,这只是第一步。当然你要像电视剧里偶遇那样,假装在上厕所的路上撞到,然后扶起来-——英雄救美,我也不介意。”路凡抬头看看天花板,煞有介事地说。
“嗯嗯,这是一个偶遇的地方,还有呢?”余韬追问。
“然后就是第二个地方——操场黑板报那里,因为黑板报是按顺序分配的,吴小倩是二班班长,又是黑板报第一负责人,在那里你准能遇到她!”
“你确定?”
“肯定,咱班黑板报都是我们负责,这个时候,你假装去给她借粉笔,或者圆规尺子什么的,然后借机搭讪,这不就勾搭上了吗!”
“不不,别说这么难听!这不叫勾搭,叫偶遇!”余韬打断说。
“好、好,相请不如偶遇。”路凡接着说,“不过师傅领进门,修行看个人了!”
“这个好像可以有,看上去也比较自然点,我不喜欢那些电视剧里的套路。”余韬点点头。
“然后就是最关键一步——送情书!送情书也不能路上遇到就像发传单样的塞,那不慎重。更不能当着老师、同学面,咱么现在都还是中学生,虽说已经是花季雨季了,但是还不到敢公开谈恋爱的时候。那就要找个下午放学之后,最好是她打扫卫生的下午,你去打听一下他们的值日表,然后找准时机,注意,环境、气氛最关键,要自信、又要有点偷偷摸摸那感觉……”
“我去,梁路凡,你这些都从哪里学来的,你不早恋都可惜了!”余韬边听边佩服地点头,还不忘调侃道。
“跟我师傅学的!”其实路凡说的师傅,就是江湖,那个以前追他二姐的、他的音乐启蒙老师。
“那我觉得你也可以当我师傅了,敢受徒弟一拜!”余韬认真地说道,接着又慌忙辩解说,是弟啊!徒、弟,徒弟的弟,所以咱俩还是兄弟!“
一切似乎都按照原计划进行着,他们每节课课间都往公共厕所跑。
终于一天,在出了厕所要爬坡上操场的地方,余韬指了指正在从操场往下走的吴小倩,“看到没,那个正在下台阶的,留着碎发披在肩头的那个就是吴小倩!”
路凡顺着余韬手指方向抬头向上望去,看到吴小倩正出脚准备下台阶来,看上去长得挺机灵的,她脚穿了一双白色球鞋,雪白的鞋边沾了一些泥土,更显得白球鞋更白了。
三人擦肩而过瞬间,余韬和吴小倩打了个照面,彼此笑了笑,没打招呼。
“我们这是在有组织、有预谋的不期而遇啊,吴小倩啊,可是你却不知道!”余韬心里只顾这样想着,脚下却踩到了台阶边沿,一个趔趄往前扑,不偏不倚一只手按到了吴小倩球鞋上。
吴小倩像是被吓了一下,双手微微张开抬起,看着还趴在脚下的余韬,一副很无辜的样子,她心里一定在想,“不关我事啊!”
“不好意思啊,脚踩滑了!”余韬爬起来,拍拍手,往前上两步和吴小倩站平了。
他说的那么腼腆,却不如吴小倩那般落落大方:“没关系,我还以为我踩到你了!”
“你好,我叫余韬!”看着路凡站在旁边,余韬又赶紧介绍,“这是梁路凡,就是全校第一的那个梁路凡!”
“噢噢,果真是久仰大名!名字倒是早就知道了,却是第一次看到真人啊!”吴小倩笑笑,和路凡打招呼,路凡笑笑作为回应。
接着在出黑板报的时候,余韬就以借粉笔、借圆规尺子等理由,去和吴小倩搭讪,吴小倩时时都是微笑着一一回应。
如此你来我往,好借好还,说上了很多话。
接下来,开始准备送情书了。
余韬找其他同学先打听到吴小倩值日。这天放学后,余韬把情书塞进信封,揣在怀里,二人跑到二班窗外,由于窗户最底层是毛玻璃,看不到里面,路凡就抱起余韬,然后举高了点往里看。
这时候二班班主任老张还拿着粉笔在黑板上讲解题目,完全没有要下课的意思。
二人趴在窗台继续等候,间隙余韬又叫路凡抱起来,看看他心仪的吴小倩坐在哪里。老张时不时往这边看了一下,吓得二人赶紧缩回了头,躲到了窗台底下,然后蹑手蹑脚往旁边溜去。
好不容易等到老张下课了,二人再跑过去,看大部分学生都走了,最后只剩下了吴小倩和另一个男生。二人等在窗外,一直到吴小倩打扫完卫生,心想那个男生还不快走。可是看吴小倩收拾了课本、书包,准备出门的时候,那个男生却也跟上来,牵了吴小倩的手,吴小倩非常配合地一笑,二人手挽手走出了教室。
那一刻,余韬还没恋爱就像失恋了似的,“李建、李建”,他显然认识那个男生,“妈的就是一个贱人!”
自那以后,余韬也没想去挖墙角,只是将他第一封情书,一页页撕得粉碎。
只是后来,听说吴小倩和李建恋爱之事被学校知道,知道了早恋本身也不可怕,正确引导、教育就是了,可是二人在初中就发生了性关系,再加李建多次和老师打过架、甚至纠集学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不久之后二人均被学校无声无息劝退了学。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失去了一个吴小倩,还有千千万个‘聂小倩’!”路凡鼓励余韬说。
“天涯何处无芳草,要找就在本班找!”余韬也自己给自己打气,没多久就从吴小倩的“小阴影”里面走了出来。
那时候,学校背后是一片坟地。这所中学本来就是挖了坟修起来的,除了前面没有坟,后面、左面、右面都有坟,要么全是坟山,要们就是坟埋在农民的地里。尤其是背面,那就是一坟山,教室窗外就有好多坟头。
路凡和余韬最爱跑到坟头,扒开坟前灌木枯枝,在那里仔细辨认那些坟的年头,然后比谁找到的坟更加久远。那些坟大部分是民国时期的,古老的也有乾隆以后的,上面写着“大清乾隆多少年多少月敬立”之类落款。
当然,没有人会去怕一座坟,除非那些胆小女生听鬼故事的时候,会时不时朝窗外坟头看去,生怕真有鬼从坟里爬出来。
沈立雪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个。
沈立雪的爸爸是镇上领导,至少是个副镇长,那时候在路凡看来,一个镇领导都是好大的官了,老师们都要敬他三分。
沈立雪长得娇小玲珑,评不上班花,但也算得上有几分姿色,路凡印象最深的就是她一年到头都在换着新衣服。她进校时候和雨玫同桌,后来成绩不断下滑,最后调到余韬前排去了,这是后话。
也有说沈立雪成绩本来就不好,是找了关系做了弊才考了那么高的分的。
大抵就像写了一篇《我的镇长父亲》之类的作文,老师同学们都奉为圭皋。
沈立雪经常转头过来和路凡吹牛,路凡就胡乱吹,“我们学校后山上有好多鬼啊!”
这时候,沈立雪就会嘴张大,然后双手捂嘴,做出惊恐状,“你不要吓我,路凡,说鬼就有鬼来呢!”
有时课间汤念不在的时候,余韬就跑上来和路凡坐着吹牛,沈立雪也会转过来一起谈天说地。
不知何时,沈立雪就成了余韬的“梦中情人”。
余韬的第一封情书,就是在沈立雪还和雨玫同桌的时候,通过路凡之手转给了沈立雪。路凡亲眼看到沈立雪悄悄把情书拿下了抽屉前,然后用颤巍巍的手打开了情书,读完之后小心翼翼折好放在书包最里层,然后正襟危坐,偶尔转过头往余韬方向看去,但是不巧目光被路凡撞上了,二人就很尴尬扭扭嘴,使劲挤出一个微笑,有时做个鬼脸。
“嘿,你是不是喜欢沈立雪啊?要不要我帮你做媒啊”有时候同桌汤念看到这个细节,就会多管闲事问道。
“你多管什么事啊?”路凡用眼睛楞了一下汤念。
“中学生是不能早恋的!”汤念就在那里一本正经的说,然后巴拉巴拉一大堆关于早恋的理论,如同潮水般将路凡淹没在她的口水之中。
“早吗?”路凡会和她争论到,“现在都中学生了,不叫早恋了,是初恋,还早恋!我小学一年级就已经牵过女生的手了,那才叫早恋!”
这个时候,坐在前面的雨玫会突然转过头来,一眼楞着路凡,什么话也不说,半天后咧着嘴对路凡“嘿嘿嘿”几声以示鄙视。
“我看你就有早恋倾向!”汤念又是一通说教。
“我早恋你了!”路凡随口说。
“我才看不上你这个毛头小叮当!”汤念也不屑的说。
其实路凡根本不喜欢汤念那种类型的,年纪比他大,装老成不说,一天把自己打扮得像一个小少妇,像个妈似的。还一天话多如水,对了,就像唐僧念经。
“家里几口人啊?”“题目又不会解了吧?”“我好喜欢英语老师啊,好帅啊!”……总有她挑起来的话题,总有她说不完的故事。
余韬是真的喜欢上沈立雪了。他写的每一封情书,读到的第一个人却不是沈立雪,而是路凡!
余韬每次写完情书,长舒一口气,就觉得自己完成了一部名著似的,然后拿来和路凡斟酌,哪句话会让沈立雪看了很感动,哪句诗会用得恰到好处,哪里还需要添加几个字才读起来才朗朗上口,甚至用的信签纸沈立雪会不会喜欢……不一而足。
路凡成了余韬的邮差,像条鱼传尺素一样,穿梭于余韬和沈立雪之间。
终于有一天,沈立雪给了路凡一个信封,信封上简洁地写了“余韬收”三个字,字迹清秀、文静。
当余韬收到第一封信的时候,心头乐开了花,当天中午请了路凡去镇上邮局旁边吃了最好吃的小菜馄饨。
余韬和沈立雪算是双双坠入恋河了。打篮球的时候,沈立雪会在看台上声嘶力竭的喊加油,虽然不直接喊“余韬加油”,但余韬随时都往看台上看,能从千万人中清晰地辨认出沈立雪的叫喊声,于是更带劲了,三分篮、大盖帽,整个球场似乎就成了他一个人的舞台。
余韬他们之间开始送小礼物了,送得最多的就是明信片,因为明信片后面还可以写上“情话”,再就是磁带,还有称作“粘画”的那种贴纸。
赵薇版的《还珠格格》横空出世,万人空巷。沈立雪非常喜欢赵薇演的小燕子,所以余韬是想尽一切办法,贴纸、磁带、明信片、海报、年画、杂志……只要是关于赵薇和小燕子的,都想法设法找来送给沈立雪。
作为回应,沈立雪送余韬最喜欢的游鸿明专辑,路凡也一起听,“天空啊下着沙,也在笑我太傻……”——《下沙》声嘶力竭的高音常常响彻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