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抖音的时候看到一段文案:你相信吗?会有人一直爱着三年四个月零九天的一个男生,会有人听他以前发的语音入睡,会有人不允许任何人诋毁他,哪怕那些人是心疼那个人,会有人对着红色感叹号一遍又一遍诉说着思念。
看完这段话后我就想到了冯唐说过的一句话:记不清你所以要见你再见你。
今天就和各位说说我和Z先生最近发生的事吧!
我又谈恋爱了!截止到现在是27天,而我的男朋友昨天惹我生气了,具体什么原因我也忘了,哄半天最后在我消气了的时候给我下了个红包雨,于是我就找Z先生去炫耀,但是Z先生却说“这是你那个小对象?你还没分手呢?”
“没分呢,我觉得他挺好玩的”Z先生问我这个多长时间了,我特别自豪的说快一个月了吧,他却说“那也快了,这算长的了吧”我很尴尬的“你别这样说,搞得我很渣一样,27天了”过了一会他说“还不到一个月,差不多了”
你们说说!有这样的人嘛。虽然我很渣吧,但是他也不能说的那么明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