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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美文 (1)

雅舍

到四川来,觉得此地人建造房屋最是经济。火烧过的砖,常常用来做柱子,孤零零的砌起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嶙,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远远的看过去,没有人能说不像是座房子。我现在住的“雅舍”正是这样一座典型的房子。不消说,这房子有砖柱,有竹篦墙,一切特点都应有尽有。讲到住房,我的经验不算少,什么“上支下摘”,“前廊后厦”,“一楼一底”,“三上三下”,“亭子间”,“茅草棚”,“琼楼玉宇”和“摩天大厦”各式各样,我都尝试过。我不论住在哪里,只要住得稍久,对那房子便发生感情,非不得已我还舍不得搬。

这“雅舍”,我初来时仅求其能蔽风雨,并不敢存奢望,现在住了两个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虽然我已渐渐感觉它是并不能蔽风雨,因为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纵然不能蔽风雨,“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约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说地点荒凉,则月明之夕,或风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远,路远乃见情谊。客来则先爬几十级的土阶,进得屋来仍须上坡,因为屋内地板乃依山势而铺,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客来无不惊叹,我则久而安之,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觉有大不便处。

“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而推翻烛台,或攀援而上账顶,或在门框棹脚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但是对于鼠子,我很惭愧的承认,我“没有法子”。“没有法子”一语是被外国人常常引用着的,以为这话最足代表中国人的懒惰隐忍的态度。其实我的对付鼠子并不懒惰。窗上糊纸,纸一戳就破;门户关紧,而相鼠有牙,一阵咬便是一个洞洞。试问还有什么法子?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比鼠子更骚扰的是蚊子。“雅舍”的蚊虱之盛,是我前所未见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当黄昏时候,满屋里磕头碰脑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别处蚊子早已肃清的时候,在“雅舍”则格外猖獗,来客偶不留心,则两腿伤处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是我仍安之。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明年夏天——谁知道我还是住在“雅舍”!

“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蒙蒙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湿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素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

“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讥笑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征。诬否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旁一把靠椅,两旁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俱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

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

“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客里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实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以示写作所在,且志因缘。

朱湘:他始终在“向失望宣战”

传略朱湘(1904—1933),现代诗人,字子沅,安徽太湖县人,出生于湖南省沅陵县,当时父亲在湖南沅陵做官。自幼天资聪颖,6岁开始读书,7岁学作文,11岁入小学,13岁就读于南京第四师范附属小学。1919年入南京工业学校预科学习一年,受《新青年》的影响,开始赞同新文化运动。1920年入清华大学,参加清华文学社活动。1922年开始在《小说月报》上发表新诗,并加入文学研究会。此后专心于诗歌创作和翻译。1927年9月赴美国留学,先后在威斯康星州劳伦斯大学、芝加哥大学、俄亥俄大学学习英国文学等课程。那里的民族歧视激发了他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热情;他幻想回国后开“作者书店”,使一班文人可以“更丰富更快乐的创作”。为家庭生活计,他学业未完,便于1929年8月回国,应聘到安庆安徽大学任英国文学系主任。1932年夏天去职,漂泊辗转于北平、上海、长沙等地,以写诗卖文为生。终因生活窘困,愤懑失望,于1933年12月5日晨在上海开往南京的船上投江自杀。据目击者说,自杀前还朗诵过德国诗人海涅的诗。

1921年,朱湘在清华学习期间开始新诗创作。初期作品多收在诗集《夏天》(1925)中。作品《小河》等风格纤细清丽,技巧还较为幼稚。

1925年以后,自觉追求新诗音韵格律的整饬,曾于1926年参与闻一多,徐志摩创办的《晨报副刊.诗镌》的工作,提倡格律诗的运动,并发表“我的读诗会”广告,努力实践诗歌音乐美的主张。他的第二部诗集《草莽集》(1927)形式工整,音调柔婉,风格清丽,《摇篮歌》、《采莲曲》节奏清缓、动听,他的著名长诗《王娇》,注意融汇中国古代词曲及民间鼓书弹词的长处。这个诗集标志他诗歌创作的日趋成熟。朱湘出国前后的创作较多接受外国诗歌的影响,对西方多种诗体进行了尝试。其中《石门集》(1934)所收的70余首十四行体诗,被柳无忌在《朱湘的十四行诗》中称为是他诗集中“最有价值的一部分”。

朱湘还写过不少散文随笔、诗歌批评,翻译介绍了不少外国名诗。他曾用“天用”的笔名在1924年《文学周报》上开辟“桌话栏”,发表了关于《呐喊》、《红烛》等书评。他的著作还有:诗集《永言集》(1936),散文和评论《中书集》(1934)、《文学闲谈》(1934),书信《海外寄霓君》(1934)、《朱湘书信集》(1936),译作《路曼尼亚民歌一斑》(1924)、《英国近代小说集》(1929),《番石榴集》(1936)。

朱湘的诗“重格律形式,诗句精炼有力,庄肃严峻,富有人生哲学的观念,字少意远”。

其中,他的代表作《有忆》更是做到了闻一多所提出的“三美”主张--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

孤高朱湘是一个性格独特、对艺术充满执著的诗人,他在清华六年学生生活并不顺利,曾因记满三次大过而受到勒令退学的处分,1926年复学后又读了一年才毕业。但这并不意味着朱湘的学习成绩不好,他“中英文永远是超等上等,一切客观的道德藩篱如嫖赌烟酒向来没有犯越过,只因喜读文学书籍时常跷课以至只差半年即可游美的时候被学校开除掉了。”他在给清华文学社的顾一樵的信中说,他离校的原因是“向失望宣战。这种失望是多方面的”,但他又对清华园无限留恋:“清华又有许多令我不舍之处。这种两面为难的心情是最难堪的了。反不如清华一点令人留恋的地方也无倒好些。”他之不满意清华在于:“人生是奋斗的,而清华只有钻分数;人生是变换的,而清华只有单调;人生是热辣辣的,而清华只是隔靴搔痒。”严格的校园生活,对一个浪漫主义的诗人来说,不免感到拘囿;但清华的自然人文环境,毕竟给过他熏染和陶冶,使他后来的创作道路走得更为扎实。

尊严朱湘也许并无意去中伤别人,然而,他却时时在意自己的尊严。这强烈的自尊支持了他崇高的爱国节操。1927年朱湘在美留学,只因教授读一篇有把中国人比作猴子的文章而愤然离开劳伦斯大学。后朱湘转入芝加哥大学。然而又不长,1929年春,朱湘却又因教授怀疑他借书未还,加之一美女不愿与其同桌而再次愤然离去,于1929年底匆匆回国了。

从美国回来以后,朱湘于1930年春即受聘到安徽大学任教,而且被任命为英文文学系主任。当时的安徽大学设在安庆,校内聚集着陆侃如、冯沅君、饶孟侃、苏雪林等名士。朱湘早就在文学界享有盛誉,他到安大当教授,并非只得益于他的诗名。早在留美之前,他就发表过《李笠翁十种曲》、《三百篇中的私情诗》、《古代的民歌》、《五绝中的女子》、《郭君沫若的诗》、《评闻君一多的诗》、《评徐志摩的诗》,以及评论鲁迅《呐喊》、宗白华《流云》等一系列研究论文,在学界颇有影响。所以,他在安大很深受学生爱戴。

曹聚仁说过,“一位诗人,他住在历史上,他是个仙人;他若住在你的楼上,他便是个疯子。(《也谈郁达夫》)”朱湘到安大不久,苏雪林就领教了他的“疯劲”。一次,学校想派四个人到省政府去催拨积欠的薪水,请教职员推荐合适人选,有人提到苏雪林和冯沅君。朱湘立即插话,说:“请女同事去当代表,我极赞成。这样经费一定下来得快些。”当时就把苏、冯二人气得面面相觑,冯沅君说,这人是个疯子,犯不着跟他怄气。后来经过两年的相处,苏雪林更加认定:“听说一切诗人的性情总是奇奇怪怪,不可捉摸的,诗人朱湘所给予我的印象也始终是神秘两个字。天才是疯癫,我想这话并不是完全没有理由。”

朱湘写诗一丝不苟,做人也是如此,绝不与任何人敷衍,绝不在任何事情上敷衍。他孤高不与众合,太不懂得人情世故,从不去理会生活中的各种复杂变化,天生成一幅诗人的头脑和孤高的性格,这在常人的眼里就极不正常了。有些事,懂得人情世故之人往往忽略不计,而朱湘则认真得非此即彼,时常因此跟校方发生冲突,结果总是弄得不可收拾。最终因更改系名一事,朱湘与学校分道扬镳。校方嫌英文文学系名字太长,改为英文学系,朱湘不能接受,向校方提出异议,要求恢复原名。本来,这事不是不可商量,作为系主任的意见也应当考虑,由于他处理得生硬,当局认为有强加于校方之嫌,意见遂被否决。朱湘为此非常气愤,一怒之下,辞去所任之职,校方也没再挽留。朱湘连学校所欠的四个月薪水也没要,便带着妻小离开了安徽大学,离开了安庆,一去不复返。

朱湘不是一个不求上进的人,“而是一个最有天才又肯努力向上的诗人。”(谢冰莹语)他在美国放弃学位提前回国,乃事出有因。在劳伦斯大学时,朱湘一次去看纽约戏剧协会演员演出的《银索》,演出前他先读剧本,看到剧中人有几句侮辱华人的台词,于是愤恨地撕碎了戏票,没看演出就走了,对他来说很不容易的一点五美元票钱算是白扔了。还有一次,朱湘在法文班上看到法文教科书里把中国人叫做“猴子”,气得连课也不上了,法文教授不好意思地赶到宿舍向他道歉。朱湘不仅再也不去上法文课,而且放弃了还有半年就可到手的文凭与学位,离开劳伦斯大学,转到了芝加哥大学求学深造。想不到,在这里他又遇到一件改变他命运的事情。他发现日本人在翻译李白的诗歌,感情便又一次受到了伤害。他在给同学的信中说:“我们诗人如李白的诗,已有日人在替我们代劳,我们应当愧死。”所以,他再也不去争取学位,开始埋头翻译中文诗。

离开安大后,朱湘和他的妻小陷入难以为继的生活困境,一时谋不到职,他实指望能靠卖文为生,然而,这只能又是一个梦想。当时,靠卖文养家活口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许多名望很高的诗人作家都望而生畏,像闻一多、徐志摩这样的名人,都有着可靠的职业,文学创作只是一种副业。现实很快就让朱湘明明白白地尝够了卖文的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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