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巧合要搜寻
研究翻译的人总喜欢谈意译、直译,我已经表示过没有这回事了。可直译就直译,不可直译就意译。譬如说Certainly not译为“当然不”,有什么意译?但是How do you do又怎么能够直译呢?照字译还会出错,下面要提到。
不过,字可以不照译,译意却是千万要紧,可也是极辛苦的事情。有时真要踏破铁鞋去寻觅,迟早总可以找到吧。
我一直力言,不可照字翻译。到底不照到什么程度呢?这件事没有一定的标准,不过有一点可以说,就是有时候要看中文有没有碰巧可以借用的。以下是若干例子,希望能唤起研究翻译的朋友在这方面的注意。
这些例子难以分类,只好拉杂写下,有的恐怕也自成一类,无可再分。
challenge这个字当动词用,一般都译“挑战”,中文看来很不顺眼。有很多字可以用,例如“跟(人)为难”(不一定向他挑战),“找(人)的麻烦”,“跟(人)较量”,“向(人)领教”,“找碴儿”,“找缝子”,“找寻”(“寻”字轻读),等等。
inevitable question译成“不可避免的问题”不像话,我们是说“躲不了的问题”“总会来(有)的问题”。
Take a common experience译为“拿常有的经验来说吧”,不如说“拿常常碰到的情形来说吧”。
“Impossible!”译为“不可能!”,这样的中文现在也常常听到。不过早些时大家都只会说“不成!”“这怎么会(行)!”总比较像中国话一点。有时是“办不到!”“不至于”“不会”。
We no longer ask whether we can accomplish it不一定译成“我们不再问是不是我们能完成它”,“我们办不办得了这件事已经不成问题了”才是中文。“不成问题”早些时是说“不消说了”“还用提吗?”
until absolutely necessary切不能译成“直到绝对必须之时”。我们到现在也还只是说“非到万不得已”。
one of the most capable men,汤新楣兄用“屈指可数的能干人”,实在高明。他还把emotional insecurity译为“心情舒坦不了”,也是可圈可点的。
A managing director has a lonely job. He needs a sparring partner,我们不用脑筋就会译成“一个总经理有一份孤独的工作。他需要一个拳击练习的对手”。也可以改好一点,译成“当了总经理做起事来就形单影只,也要有个时时和他交手的人”。
an unfortunate woman(如果上文指她遇人不淑)可以译为“薄命妇人”,不可以用“不幸的”。其实单单用“遇人不淑”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当然词类和结构不同,不过上下文也可以改动一下,来迁就它。
an unfaithful(husband)不宜译为“不忠实的(丈夫)”,应该用“薄幸的(丈夫)”。行文叙述到这种人的妻子,还可以说她“丈夫有外遇”或“丈夫外面姘了女人”。
that morning不是“那个早上”,是“那天早上”。that summer不是“那个夏天”,是“那年夏天”。现在已经有很多人写“那是一个夏天的早晨”,这是外国话。
The intrigue,scandal,and murder in high places then shocked him,“当时高级人士的密谋丑闻和谋杀,使他震惊”译得太忠实了。我们的说法是“他真想不到当时权贵会干出倾陷、秽乱、暗杀之类的事情”。
pageant如果上下文合适,可以译为“百锦”,音义都合,也算是凑巧的了。
He took the hand which I dared not withhold,“他握起我不敢不伸出的手”,是无懈可击的译文。可以改好些吗?试把“不伸出”改为“靳而不与”怎么样?这个词文一些。(“握住”比“握起”好一点。)
I never stopped for a word,有人译为“我不会在一句话上停顿过”,不对。这个“在……上”也应该避免。应该译为“我从来没有在半途停下来跟人谈一句话”。
...brought the gentleman into great notice,有人译为“……使这位先生引起了极大的注意”。我一向反对这样用“使”字。可以试改成“别人对这位先生大为瞩目”,这是从另一角度来译的一法。
when I walked alone可译为“我独行踽踽”。按“踽踽”(读如“举”),意思是“无伴貌”,《诗经·唐风》里的《杖杜》有“独行踽踽”。虽然稍微文一点,还可以用,得当之极。我们常常要利用文言词,这是例子。
I threw myself in a chair,合乎中文的译文是“我一屁股瘫在椅子上”。(“我把自己扔在一张椅子里”太滑稽了。)
We accepted his suggestion,可译为“我们依了他主意”,不必说“我们接受了他的建议”。
...had an inspiration可以译为“……灵机一动”。
accustomed place译成“惯常的地方”很不顺眼,我们中国人说“老地方”。
Our fear of disaster that may never happen...,通常大家都译为“我们对于可能永远不会发生的灾难的恐惧……”,也不能怪。再多想一下,原来有句现成的中国话“杞忧”。一个译文用十八个字,一个只用了两个字。这又是免不了要用的文言词。
reasonable rates照译是“(取费)低廉”,为什么不译为“价钱公道”呢?
The medicine can control the disease permanently,译为“这个药可以永远控制这病”,不算错,这句话我们却有更妥当的说法:“服了这个药这个病就再不会恶化了。”
He embarked on a new career,译为“他从事新职业”(厨子改做进出口),很标准,可是我们有现成的“他改了行”。
...he said in an altered voice(上文提到悲伤),我见到的译文是“……他用一种改变了的声音说话”,姑不论这句译文像不像中国话,原意根本没有译出来。中国人的说法是“他哽咽着说……”。
Cotton is badly needed...,不是“棉花非常有需要”,而是“棉花奇缺”。
我们已经忘记了中文里许多常用的字。诗人余光中兄常说,我们已经不会用“而”字,代替“而”的是“和”。He is hotheaded and stubborn,译成中文是“他是性急和固执”,不知道中国人的说法是“他性急而固执”,或者用“既……又……”,不然还可以用“……又……又……”。(“他既性急,又固执”,“他又性急,又固执”。)
其实这个“和”字往往是多余的。有句译文“侦听和记录一切电讯”。为什么不说“侦录……”呢?都是英文里这个and害死了人。(字典有解and为“而”的,可是很少人用这个解。)
我发现还有个“得”字许多人也忘了。譬如He can eat it,可译成“他吃得下去”,诸如此类。这句如果改译为“他能吃下去”,就是外国话了。
remain untreated有译为“没有接受治疗”,该说“没有就医”,或者另外有一种情形,是没有请医生看他的病。
有人形容Pope Paul VI是a humble and pilgrimage Pope,用“谦卑的,远游的”不合适,以宗教的身份,说他“平易近人,风尘仆仆”好些。
the days that followed有说“接着的那几天”,其实就是“此后几天”。
four out of five可以译为“十居其八”。
To make him less nervous,I talked of small things,译成“我尽谈些不相干的事情,免得他觉得太拘束不安”可以达意。译为“为了使他少紧张些,我谈小事”就有些硬,“小事”也不达意。有人可能指这种翻译不忠实,说英文不见了。我认为这才算忠实,当然可以有别的译法,我哪能全想到呢?
to have to make a terrible decision,现在的人已经常说“做决定”了,当然可以“做一个可怕的决定”。不过中国人本来也会表达这个意思的。我们说“不得不硬着心肠拿主意”。
You plant,and I’ll pay,有人把它译为“你负责种花,我担负一切费用”。这又是初学的人不会译、译得这样别扭的一个例子。他们写多年英式中文,结果碰到像中文的英文,也译成英式中文。我们中国人是说“你种花,我出钱”。
Never try to prove to other persons that you are right,有译为“永不试图向别人证明你是对的”。就说“切不要在人面前显得你有道理”,也可以了。
He called no man master,可译为“他不向任何人低头”,或者说“他谁也不买账”。如果一定要译called,就说“他不叫任何人爷爷”。
Different people bring out different traits in us,“不同的人能使我们做出不同的表现”。这句译文也不太准确。即便是死译,也要译成“不同的人能使我们显出不同的特性来”。其实中国人的说法是“在不同的人面前,我们露不同的性格”。
gentleman crook直译是“绅士坏蛋”,其实我们有现成的说法:“衣冠败类”(用“衣冠禽兽”稍嫌过火)。
Have I deserved this?这是别人错怪了你,你才说的。我们可以说:“我真是罪有应得吗?”从另一个角度来译,或者说“你不怕冤枉我吗?”或者说“你可以这样怪我吗?”这些才是中国人说惯了的话。
He sat quietly by the fire,译为“他静静地坐在火炉旁边”也可以了,如果不怕文言味重一些,“他默坐炉边”似乎更好。
exotic birds,“奇特的鸟类”这个译文很奇特,我们的说法是“珍禽”。我常说,我们要有点文言的底子,道理就在这儿。白话文语汇贫乏。现成的文言文有无穷的字眼可以供我们运用,不用太可惜,也是罪过。中文根底差的人什么奇特的句子都写得出来,这是显著的例子。我们是有文学遗产的大国,要多思索一下,不能照字死译。这好比有粮仓、开餐馆的人还要讨饭,叫人无法理解。
一个人一听到别人的话,总以为是批评他的,英文说这个人sensitive。我们现在一看见sensitive就来个“敏感”,殊不知大量用“敏感”以前,我们有更专门的字眼。只要想一想,遇到这种情形,人人知道我们是说那个人“好多心”“会多心”。
the garden where the peaches were,几乎大多数人都会译成“在有桃子的花园里”。我们都熟读《三国演义》,会想到“桃园(三结义)”。
timber walls译成中文是“板壁”,并不是“用木材做的墙壁”。
餐馆里有private compartment,有人译为“私室”。这又奇怪了。中国人无论贫富都上过餐馆,大家一向没见过什么“私室”。我们有“雅座”,这是别的客人不能进去的,十分private,为什么不用?有什么不好?(现在才有所谓“贵宾厅”,这是由英文V.I.P. Room译来的,实在是多余的外国话。)
What nonsense译为“多么胡说!”不大好。我们有很多说法,例如“真亏你说得出这种话来!”“这哪里像人话!”“这真是离了谱!”“哪里的话!”如果要用“胡说”,也可以说“胡说八道”。下等一点或旧派上对下的说法是“放狗屁!”更粗野的是“放你妈的(狗)屁!”
It's quite a long story,译成“是一个很长的故事”,根本译错。原来的意思是“说来话长”。
in fact不一定是现在谁都写的“事实上”,更自然的中文是“其实”。
You have to make a good many new arrangements,有人译成“你需要许多新布置”,有人译成“作许多许多新的安排”,实在该译成“好些事要从头安排”。“安排”当动词用,比较自然。
in mourning译为“穿着丧服”是外国话,因为中文有“戴(挂)孝”。
If all our efforts were not to be in vain(we have to redouble our efforts),“要是使我们的一切努力不致白费,(我们就要加倍努力)”这头半句明明有现成的“要是不想前功尽弃,(我们就要加倍努力)”。
It is typical of him to slander others,译成“诽谤别人是他的典型作风”是新式说法。似乎“他这个人就是喜欢诽谤别人”才是中国话。“……是他的惯技”文一些,近代已改为“……一贯作风”。译为“……是他的特性”也不太好。
She made tea for us in a most agreeable manner,“她用最令人满意的态度替我们预备茶”是极不像话的译文。你读了觉得英文的阴魂附在句子里,译者没有翻译。我们中国人的说法是“她替我们泡茶,态度殷勤”。
When he left,he said...译为“他离开的时候说……”,不如说“他临走的时候说……”。
(He is)against change,中文可以译为“因循”,译为“一成不变”也好。
I congratulate you on being on the right side,“我恭喜你在对的一方”,中文没有这个说法,应该活译:“你站在有理的一方,那好极了。”这也是“切开”的例子。
Nothing else was of any use to me,译成“别的任何东西对我都没有用处”多累赘!“对我”“对你”这种短语越少用越好。我们中国人没有什么“对我”“对你”的。(只有“对我不客气”“对你说老实话”之类的结构。)这一句很简单的译文是“别的东西我都用不着”。
不要把It shows/indicates/proves/points to the fact that...译成了“这指示(表明、证明、指出……的事实)……”,中文是“可见……”“由此可见……”“足见……”。
fatality和“致命伤”可称巧合。
I wanted money,译为“我需要钱”当然可以,奇怪的是我们并不这样说。我们说:“我等钱用。”
“You’ll marry the pock-marked,” he said archly...,译为:“你要嫁个麻子,”他调皮地说……。这是照字典解释的翻译。中国话这里是说“……他打趣说”。无论哪本字典都没有这个解释。
play cards,中国人不说“玩纸牌”,中国人说“打纸牌”。
young and inexperienced给初级翻译的学生译,译成“年轻,又没有经验”也很好了,但是给高级翻译的学生,要求就要高一点。现成的“少不更事”“初出茅庐”就可以用,译成“乳臭未干”就嫌过贬。成语也不能乱用。
我从前举过例说,“他的父亲和母亲”不是中国话,中国话是“他(的)父母”。还有relatives and friends不必译成“他的亲戚和朋友”,“他(的)亲友”就够了。
his crafty old head译成“他阴险的老头”不对,也像站不住,或者话没有说完似的,“头”下加个“颅”也好一点,不过最好还是说“他这只老狐狸”。
英文里常常插I am sure、no doubt、surely、I should think等字眼。我们当然可以学,不过也不一定要学。He will,I am sure,come here与其译成“他会,我确信,来这里”(不是中文),不如译成“他一定会上这儿来的”或者“他总会到这里来的”。
英文里enough是个常用字,我们与之相当的“够”字却用得比较少,不过现在大家都大用特用了,也不管中文里有没有更适当的字。就像The beef should be roasted enough这句,我们受enough的影响,会译成“牛肉该烤到够”,这是外国话,中国话是“烤到了火候”。编字典的怎么能把“到了火候”也当解释放在enough下面呢?这一来要搜罗的就太多了。
He looked grave不一定译成“他面色严重(肃)”,而是“照他面色看来,情况严重”,或说“看他面色,就知道情况严重”。
His character has already formed,“他性格已经形成了”里的“形成”要改为“定了型”。
He is always against me,可以译为“他总是反对我”,译为“他总跟我过不去”更好些。
He retains all his delightful qualities to the last,“他始终保持他所有的愉快品质”是所谓“直译”。如果要读起来好听,也保持原文的意思,可以译成“他始终讨人喜欢”。也许all...qualities译得不显著,那么就改为:“他一辈子各方面都讨人喜欢。”
little,soft hands,任何译者只要花一点时间就知道中文的“纤手”正合用。
The principal gentleman who officiated behind the counter...这八个字只要两个字就译出来了,“铺长”或“掌柜”。上面举的“有桃子的花园”跟这一句的译法类似。
What a rattle I am!“我是多么喜欢说话的一个人哪!”英语的惊叹句短的不能译得太长,一长就不像惊叹了。这一句我们可以改写“我话真多!”“我吵死人了!”
in the early days of mourning,译成“在戴孝初期”,这是有茶不喝,要喝井水。中国的话叫“有热孝”。
顺便讲几个大家不会忘记的字。“业余唱歌剧者”(amateur opera-singer)中文是“票友”。这种唱歌剧的turned professional不是“转为职业化”,而是“下海”。
They are formal with each other,“他们彼此十分正式”,这真是没有人能懂的中文,除非他本来懂英文,猜得出原文,再翻译一次。主张逐字直译、译文要忠实,主张替中文增加新字眼的人会赞成这个译法吗?这个意思我们是说“他们彼此很客气”。
The girl is treated very much as if she were a daughter of the family,“这女孩被对待非常像这家的亲生女儿一样”。可怕的“被”!看上文怎样改一改,一个改法是说“这家人把这个女孩儿视同己出”。
She looked as if she might be broken but could never be bent,这种性格就是我们所说的“任断不弯”或“宁断不屈”。
travelling professional puppet show,这个travelling现在的翻译是“旅行”,也不错。不过以往一向是用“巡回”,不许换别的字。(译成“巡回木偶戏班”就可以了。这个“班”就表示了professional。)
These instructions were so well observed that...,为了不想用被动语态,可倒过来译:“这些人(或别的主词,看上文而定)奉命唯谨……”(主张直译,照原文译,就成了“这些指示被如此认真地遵守,以致……”)
The city has never been attacked successfully,说“这座城市从未被成功地攻打过”是胡说,即使改成“……从未被攻击成功”也没有意义。从另一个角度来译,就说“从未陷落(过)”好了。
由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我们能从另一个(甚至是对面的)角度来解决困难。下面还有一个例子。
Their relationship is a mixture of affection and exasperation,“他们的恩怨难分”。
thunderstruck照字面都可以译成“碰到了(晴天)霹雳一样”。
You feel everything vital has gone from your life,“你觉得你的生活中已经失去了所有重要的东西”。这能算中文,算翻译吗?上文如果是说,某人受了严重的打击,就有句现成话可以用“生趣全无”,虽然有些文言味道,大家还可以懂。
这也是文言未必完全无用的一例。
“I love everyone of them,” said the teacher,译为:“我爱他们每一个。”教师说。改一改才好。“个个都是我的宝贝。”教师说。是一法。
3000 B. C. 未尝不可以译成“五千年前”。
He has enormous energy,“他有充沛的精力”不是中文。中文只可以说“他精力充沛”或“他精神饱满”。
beyond conventional grooves,“超越常轨”不算太坏,仍旧不太好。可以用“不落窠臼”。
Everybody has a favorite story,“个个人有一个欢喜说的故事”。这是照字面译。我们如果译意思,就会说:“人人都有津津乐道的事情。”
He refused a tip,saying firmly,“That's part of my job.”译为:他拒绝小费,坚决地说:“那是我工作的一部分。”这是十足的外国话,中国人听不太明白。中国话是这样说的:他死也不肯收小费,说他做的就是这种事。
hard-luck story,“可怜的故事”,不就是“苦处”吗?
...best means of carrying out this project,“进行这项计划的最好方法”,太硬。可以改为“实现这个计划,这个办法最好”。
“To my father,this was a challenge and an adventure”,“对我父亲而言,这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冒险”。这样译,中文不能念还在其次,根本没有把原文的意思表达明白。我最反对“对我”“对你”,反对“挑战”,这且不提。这句英文的意思是“父亲遇到这种情形,正可以显显他的本领(或者‘正好一显身手’),而且也可以尝尝新鲜的滋味”。
He wants to test our mettle,“他要试试我们的勇气”。也可以,不过中国人不这样说,中国人说“他要看看我们中不中用”。
Bettors lose inevitably,“打赌的无可逃避地输钱”。这是译字。我们且说中国话,会说“赌钱的免不了输钱”“没有人赌钱不输的”,也可更经济些,译为“逢赌必输”。
He dramatically accomplished the job,“他戏剧性地完成了这件工作”。读者心里要纳闷:“怎么一个戏剧性法呢?”译者根本不了解dramatically在这句里的意思,所以也不加研究,就写下了戏剧性。dramatic这个字的意思是striking in appearance or forcefully effective,我想译为“他轻而易举地办好了这件事”就可以了。
He is more skilful in reading than in writing,“他在读时比写时更有技巧”。很别扭,我们说得简单,“他读比写强”;啰唆一些,也可以说“他读的本领比写的高”。
when he is at his work...,老译家会译成“他对于本身工作的处理……”,这的确很冠冕堂皇,不过用得着这样啰唆吗?我们不是都说“他做起事来……”?
elegant ladies and gentlemen of the eighteenth century French court,“十八世纪法国宫廷的绅士淑女”,译字是没有错,不过不切。这句里的“绅士淑女”不是别的,乃是“王公大臣,妃嫔贵妇”。译者总要用点想象力,注意各种情况、背景,设身处地;有许多原文里没有的东西,要挖出来,补出来;当改的要改,可删的要删。
successful marriage是“美满姻缘”,不是“成功的婚姻”。
He is heavily in debt,“他负债已深”。任何译者只要再看一次译稿,就会改成“他债台高筑”。(我提出这个译法,都怕得罪读者。)
曾见一句译文“并非表示自己软弱”,当时没有录下原文。为什么不删成“并非示弱”呢?
英文不能照字译,heavily armed soldier不能译为“重武装的士兵”。要读者不觉得诧异,只有译为“配备了火力强大武器的士兵”。
with eyes too big for her face,译为“她的眼睛太大,脸上容不下”已经不错了,但是似乎还不很好,我曾经换了个角度,把它改成“眼睛大得脸嫌小”,不知道别人可赞成。
题画的译文和普通翻译不同。我见人译woman naked为“裸妇”,woman dressed为“着衣妇”。“裸妇”倒也罢了,“着衣妇”实在不好。我想,要是那妇人穿的衣服好看,人也很美,就可以用“华服丽人”。
acrobats tumble这个短句,有人竟译为“奇技表演师在作惊人表演”,不知他根据的究竟是什么。这句中文译文译成英文,大约是The acrobat(tumbler)was performing his hair-raising stunts,这和原文差得太远了。为什么不能够译成“翻跟斗的翻跟斗”?这种错初学的人并不会犯,倒是老资格的译家会走火入魔。(上面已有例说明这一点。)
这种例子举不胜举,俯拾即是。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做翻译工作的只要自己问自己:“这句话中文是怎样说的?”如果不像中国话,不是译得不好,就是译错了。这时就要用心想一想,改一改。还有就是译文虽然也像中文,可有没有更现成的说法?如果有就要再改了。
上面我建议改的,不一定就是最好的译文,我的目的,只在引起译者注意,不要译字就满意了,要多找找。难安排的句子,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原文的意思,再来翻译。中文词汇如此丰富,语文的历史悠久,大有用脑筋的余地。我们不能为了翻译,就毁坏中文。中文已经很不错,也不用再硬造些啰唆、含糊的说法来淆乱听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