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主义盛行的现代社会所涉及的所有问题中,性和宗教,因为二者在个人信仰与公众宗教之间的差异,被视为人类信仰中最为私密的事情。如果某人有了一件风流韵事,那属于他自己的隐私;如果某人用自己的方式解释他的宗教,那也是他的私事。信仰自由是指:只要你不滥用言论自由的权利让他人知晓你的个人信仰,你就可以拥有任何形式的信仰。因而,“私密”这个词的含义就是,性或宗教是你个人的绝对隐私,除非你的这种个人信仰非法侵犯了公众的本能或倾向于威胁公共的风俗习惯,即教会或婚姻。
社会也有本能,一种从根本上来讲健全的本能,它能够自觉意识到对自身有益的事情以及公共秩序的基础。另一方面,这种带有明显保守性的本能,其目的是为了维持事物的现状和事物的本来面目,它对于批判性思想的运用有害无益。就宗教而言,对旧有道路的任何偏离都被视为公共威胁,以自己个人的途径寻求上帝的人会被众人讥为“无神论者!”这简直是胡说,因为我发现,思想家中很少有人,确实只有极个别人,不相信上帝的存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无神论的意义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反对我所信奉的一神论”(against-my-kind-of-theism),而且每门教派都将自己视为上帝正统观点的神圣监护人。
例如,爱默生在三十五岁时,曾接到哈佛神学院毕业班的邀请去做一个演讲。他接受了邀请,在那儿发表了著名的“神学院演讲”,演讲的主旨是,“上帝现在存在,并非过去存在;他现在教导世人,并非过去教导世人。”“人们一直在谈论他很久以前讲过或做过的启示,好像上帝已经死了一样。”他鼓励新牧师“走自己的路”,脱离传统,通过对人的道德本性的探索去寻求上帝的存在,并且有勇气说,“我也是个人。”除此之外,爱默生以下的温情劝诫更是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一时代已经来临,所有人都将看到,上帝赐予灵魂的礼物并不是夸张、超强、独一无二的神圣,而是一种温馨、自然的美德,像你我拥有的美德一样,并且与你我所拥有的美德一起存在、发展。”这些言论使整个波士顿陷入恐慌,哈佛当然也陷入了恐慌。
神学院院长公开声明,爱默生不是受神学院院方的邀请,而是受学生的邀请来发表演讲的。于是,他的观点就和一个老妇人,约翰·杰伊·查普曼祖母的邻居的说法基本上一样了,波士顿第二教堂的传教士疯了。此后的二十七年间,爱默生再也没有被哈佛邀请做过演讲。啊,可爱的哈佛,为什么它非要离波士顿那么近呢?正是在这座城市,洛威尔校长后来曾参与了对萨柯和万泽蒂的谴责事件。我想波士顿并不比任何其他城市更糟糕;同样的事会在任何山地人的城镇发生。为什么哈佛不能够挣脱掉死亡的镣铐,与任何城市都没有一丝瓜葛,而只作为一种精神生活在纯净的空气中,并恢复其精神的自由呢?接下来要说的是,演讲风波过后,我在爱默生的《日记》里发现了下述记录。演讲的日期是1838年7月15日;10月19日,爱默生在他自己的日记本里写道,“很明显,在争吵声中可以断定,一定在某个地方存在着无神论,可现在唯一的问题是,谁是无神论者呢?”
这就是美国的社会难题,每个人都有以自己的方式信仰上帝的权力,却又有不将其告知他人的社会责任。正确的做法是,在公共场合可以谈论上帝,但如果你有什么自己的想法,最好别说出来。早在六年前,爱默生就已经辞去了牧师的职务,他认为要想成为一个好牧师就有必要摘掉牧师的头衔。这只是一个关乎形式的问题。他逐渐意识到,最后的晚餐从不意味着永久的庆祝,经过与自己的良知多次斗争后,他感到必须辞职,因为他不能再带着罪恶去接受圣餐。爱默生已经为自己发现了一个更伟大的真理,即个人的无限性。他宣称,在我们中间就存在着神,这是一条如同圣经和奥义书一样古老的教义。爱默生的言论不仅震惊了布雷特街和波士顿,还震惊了整个新英格兰。除了我们是上帝的子民以外,我不知道新约还教了我们什么。这些言论极大地震惊了他在剑桥和波士顿的同代人,让他们无法接受。布雷特街和斯忒特街所有的基督徒都在愤怒地高喊,“你是不是想说圣经上说的是错的?你这个异教徒,无神论者!”
自由的教会!我们何时才能拥有?什么时候美国才能敲碎宗教信条的外壳?什么时候信仰的花园才能被独立探索的自由精神之泉灌溉?什么时候人们再一次怀着追求带来的越来越强的喜悦感,在圣贤的帮助下,为发现神的真理的新鲜、生动之美而努力?如果神职人员能够拿出修复他的别克或斯杜德贝克轿车的十分之一的热情,努力使宗教发展下去并永葆新鲜气息,那么,宗教就可以再次充满生机,当然现在不是这样,神职人员很清楚这一点。但是这种革新的前景很暗淡。自从本杰明·富兰克林写下那篇要求国会通过美国宪法的讲话以来,情况就没有什么改观。
“因此,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就越发容易怀疑自己对别人的评价。的确,大部分人,以及大部分宗教派别,都认为他们拥有全部的真理,无论别人持有什么观点,只要与他们不一致,肯定就是错的。新教徒斯替尔在献词中告诉教皇,我们两个教会在有关教义的确定性这一观点上的唯一区别是,天主教会是不会错的,英格兰教会是从来不会错的。但是,尽管许多人像认为他们自己绝对无错误一样高度认为他们的教义绝对无错误,但很少有人像某个法国女士在与她的姐妹争吵时那样,如此自然地表露出来,她说,‘我只认为我是对的,我永远是对的。我认为只有我是永远正确的。”,
于是,信仰自由成了一件滑稽的事情。它几乎变成了一个定式:我相信我所想的,你也有自由相信你所想的,但是,你不曾让我知道你所想的,或者我会视你为信仰与共和国的敌人。因此,现代教会的两难处境必将继续下去并将永远存在。难道还没有人发现,上帝被过度保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