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后来呢?”我问。我知道我在问一句废话,可沉重的空气让我坐立难安。
“你不会想要知道的。但我必须要说。”可她究竟还是沉默。扬脖儿灌茶水,连茶叶一起嚼吃下去。
“我不知道我做的对不对。我杀人,获取报酬。我的双手沾满了血。有时,半夜惊醒,鲜血独有的铁锈味直冲鼻腔。我几乎从不用玻璃杯子喝水,不,我甚至不喝清澈的白开水。唯有就着茶叶一块儿嚼吃,才能盖过血水的甜腥。玻璃杯子握在手里,即使是空的,我也能看见血珠子顺着杯壁流淌下来。”
“到底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从藏族村子里出来后,我四处流浪。一次在出租房内,一个小男孩求我杀了他,几乎要给我跪下。他说,他得了绝症,已经不久于人世。想要自戕,却没有勇气。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找到我。但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决绝。
枪,我没用过,毒药又怕买到假货,安眠药呢,威力太小。我思考了很久,想让他尽可能少的疼痛。我给了他两片安眠药。帮他把家里的煤气打开。第二天,我听闻他死了。我知道他终于解脱,可眼睛还是酸涩着,不住地想‘我为什么没在问问他呢?’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看到他灰色的眼睛。”
“这不怪你,”我安慰她“即便不是你,也会有人这样做的。”
她没有回答我,自顾着说道
“不是说罪孽犯得多了,便会麻木的吗?为什么我还是没能练出一幅铁石心肠?
为了麻痹我的痛苦,我去了杀手训练营,我出乎意料的有天赋。枪法准,反应快,老大甚至认为我可以做下一代金牌猎人。
可我不是什么活儿都做。你瞧,我只杀那些罪不可赦却逍遥法外的人。
刚开始杀人的时候,我只看一眼,就扣动扳机,随即闭眼。我受不了那脑浆爆裂,眼珠迸溅的场景。可是枪声响起来的时候,这样的画面还是会精确地浮现在脑海里,无比清晰。
老大安慰我说,枪法准就好,心态是练出来的,谁都一样。
我信了,我几乎是狂热地爱上了杀人。出任务的前一天夜里,我睡不着觉。我一遍一遍地檫试我的手枪。冰凉的手枪留下了我的体温。连子弹也被我焐热。猎物死了,临死的时候叫也叫不出声,没办法,我的枪太快了,一击毙命。
你见过绵羊临死前的眼睛吗?清澈,透亮,一切的罪孽都在这个时候涤荡干净。
人也是一样,一切活着的生命都一样。唯有新生婴儿的眼睛和临死之人的眼睛才值得去看,我的朋友,那里面有我们丢失的真诚。”
“你真的这么享受吗?那么血的幻觉又是怎么回事?”我质疑。
“我没有撒谎,也不需要撒谎。这两种感觉并不冲突。我无法平静的生活,生活一旦平静,罪恶就会涌上心头。唯有犯罪的快感才能将它掩盖。
忘了亨利勋爵说过的话了吗?‘唯有感官才能拯救灵魂’(语自王尔德)只有新鲜的刺激,才能让我忘掉过去。看着临死之人的眼睛,我的罪孽也将被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