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球并不是我生命中的第一只狗。
我记忆里的第一只狗是邻居家的小石头。它很丑,这是整个村子公认的。所以,邻居很讨厌它,小孩子们也不喜欢它。人们都嫌弃它,连食物也不给它吃。
小石头存在的唯一意义,大概就是在晚上有陌生人来的时候,“汪汪“的叫两声,然后被邻居臭骂一顿,说它搅了他的美梦。
我却是不管它丑不丑,我觉得这无所谓,因为它有一双漂亮眼睛,动物的灵秀就是因为眼睛的传神。所以我常常给它点剩菜剩饭吃,我认为一点剩饭是不算什么的,但一条活生生的生命是不能坐视不管的,我认为这是一种义务,是随手的施舍,反正我也不缺这些。
时间久了,小石头大概生了感激之情,每次见了我都会十分开心地摇着尾巴,一双眼睛里的欣喜满得仿佛快要溢出来,虽然它满身的污垢真的挺脏。但我也不愿辜负它的快乐,于是去找外婆要点饭来喂它。其实狗狗是不喜欢吃饭的,但小石头好像特别喜欢吃,它把整个脑袋埋进饭盆,好像要把碗底啃穿。
我会在一旁饶有趣味地看着它狼吞虎咽。但后来被妈妈看到了,免不了一顿训:这样的小狗是最脏的,你居然还喜欢和它玩。
后来我因为妈妈的阻止,不得不和小石头疏远了。它见到我依然不停地摇尾巴,但我只能装作很伤心的样子,摊开手表示真的没有吃的。如此重复几次,小石头终于不来找我了,但我却觉得怅然若失了。每每想到它落寞的眼神和满身扎眼的污垢,我都只能用“是它不来找我“的理由来强压下心里的歉意。
没了我这座靠山,小石头更加孤立无援。邻居一喝饱了酒就拿棍子打它,一有气就拿它出气。它只能“呜呜“地低声哭嚎,东奔西跑地躲避邻居的木棍。它慌不择路,跌跌撞撞地跑出门,迎接它的则是孩子们的石子和枝条。几日过去,它就满身伤痕,奄奄一息地趴在大门口,任由人们向它投来异样的目光。
大概是真的受了委屈,它的脑子都糊涂了。那天不知为什么,突然咬了一个新来的卖油翁。尽管伤口并不重,对方却一口咬定要赔300块。
怎么办呢,不赔也得赔,这300块的损失,总得有人来买单。可惜,小石头掏不出300块。那就打一顿来泄泄火气吧。傍晚吃过饭,隔壁就喧哗起来了。邻居狠狠地骂着,木棍沉闷闷的声音里夹杂着小狗的呜咽声。我慌慌张张赶出门的时候,小石头已经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了。邻居居高临下的用木棍戳它,说着什么赔钱货,刚赔了300又得埋了你。
小石头终于睁开了眼。它扭过头看着我。身上伤痕累累,但晶亮的眼睛里,没有恐惧,只有哀求。它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呜呜“地呢喃,泫然欲泣的神情让人动容。但我很清楚我是没法帮它的。所以我冲它摇了摇头。
它又深深的看了我一会儿,终于,眼睛里的光渐渐暗下来,回过了头。
但这一眼,就是永别。
我下一次回老家,没有看见它。我去问外婆,外婆说不知道小石头去了哪里,可能是被扔了吧。再后来“城管大队“来这里用麻醉枪打了几只流浪狗。其中一只据描述好像像小石头,可能城管的人认为小石头也是流浪狗吧。
讲到这里她唏嘘不已,想了想又说,那天小石头咬卖油翁,大概是因为他说的“卖油,卖油“用方言说像是“卖狗,卖狗“,小石头才会咬它。
不管怎么说,小石头和我是永不会再相见了。偶然的,我会想起它--像现在一样--想起从前那个卑微渺小的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