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越偏远的山区,有一座小县城,石城。四面环山。2000年的时候,我们这群90后就像翁中的蚂蚱一样在这盆地里上蹿下跳。
城里乌烟瘴气,充斥着从化工厂巨大烟囱排出的复合化学味。还有这城中唯一的一条“大溪”冒着一股刺鼻的怪味儿。我且叫大溪,而不是江或母亲河,因为那时候国家还没提倡环保亦或是这个政策还没落实到这样的四线城市就已经夭折。因此这条大溪当时漂着死鱼,浮满了垃圾,还有彩色的油污。
未通火车、船舶、飞机。在这里,唯一可以通往外面大千世界的工具只有大巴车,而最好的大巴通体白色,两侧有一排蓝色字眼“省城快客”。直达省城。
而我的同桌阿龙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快二代”。他爸靠一双勤劳的手操控方向盘掌握着一车人的命运,那是多么神圣的一双手啊!阿龙继承了他爸的优良传统——爱手。指甲剪的很短,只有我们“正常人”指甲盖的一半。纵使那么短的指甲,阿龙还是忍不住随时随地地用牙去修整一下毛边。
阿龙是小学三年级转校进来的插班生。插班生这么刺眼的称呼非常契合他自小就有的放荡不羁。我们家离得不远,经常结伴上下学。他家很早就买了VCD,还租了一打《神器宝贝》,令人羡慕。所以我一放学就往他家跑,看那个小智带着一只名叫皮卡丘的老鼠的历险记,特别的科幻,每次看的津津入味,直到她妈做好的晚饭味飘来,才能让我清醒地意识到“该回家”了。
一个人回家的路,我喜欢一路小跑,不仅是因为赶着回去吃饭,还因为那条回家的弄堂里有很多人养了凶猛的狗。常在弄堂跑,哪能不挨狗咬,有一天还是让一条狗咬到了,更可气的是这条狗居然还是条体型弱小的哈巴狗——这让我年幼时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表像不可怕,可怕的东西看不到。
我的生活费每天3块,2块可以吃个丰盛的早餐,有1块钱的鸡蛋包年糕、5毛钱的饭团、各种便宜的炸串,而当时刚兴起的油炸里脊肉不仅吃着香喷喷嘴角冒油,叼着走路还特别豪横。剩下的钱下午再吃个点心,5毛钱的雪菜年糕片、5毛的汽水、1毛的萝卜丝、1毛的山楂条应有尽有。有富裕的时候还可以花5毛一次抽个奖碰碰运气。
在这样一种经济形势下,不会读书的孩子都有个共同爱好——去街机游戏厅。会读书的孩子在学校表现成绩,不会读书的孩子在这里表现“手艺”。但正真的原因或许还是因为便宜。1块钱6个币。玩当时最火热的闯关游戏《三国战纪》稳妥发挥1个币打穿,耗时约2小时。就相当于花5毛钱可以在那条高脚凳上坐半天,身后还时不时有一帮人围着观赏或赞叹或唏嘘。这在当时应该是一个划算的娱乐方式了。让因为不会读书没有自信的孩子在另一处阴暗潮湿的角落里追寻着自信。在这群人中,阿龙算是佼佼者,精湛娴熟的技艺,充分体现在了一款名叫《双截龙》的对战游戏里。阿龙操控的冰龙,在我这个年纪的人眼里已是导师级。
阿龙在《双截龙》里找到了存在感,而我当时还在刻苦地练习冰龙的连招,对手则经常是小我几岁的“瓜娃儿”。“瓜娃儿”有个特点——边打边嚎,嚎啕着无非是“去死吧!阿朵给!”之类的,打着打着眼看打不过我了,就蒙圈了。此时的脑子、眼睛、手脚跟着操纵杆一起转圈,蛮横劲儿起来时甚至用胳膊肘来人身攻击我,想借此来干扰我的操作。最终我还是会赢。因为往往到了“瓜娃儿”蒙圈的时候,基本就是对方血条快见底了。最终,明智的“瓜娃儿”会站起来拍拍屁股不甘地站到身后,让下一个“瓜娃儿”来挑战。也有比较冲动的,会再投一枚游戏币,继续怼,直到今天的零花钱都输完才肯灰头土脸地离去。我最喜欢这样的孩子(虽然我也还是个小学3年级的孩子)。这样我就可以花更少的钱来得到更多的练习机会。
除了在“瓜娃儿”面前展露手脚,我还会找另一个目标——“萌大叔”。他们的特点:年纪接近我爸,手脚不够灵活,喜欢先站在别人身后观察研究一会,理论知识超群。跟这样的对手角逐,我仅凭俩字:手速。
阿龙很快成了游戏厅里的核心人物,各种“瓜娃儿”、“萌大叔”围在他身后观望,都不敢上前一试。但好景不长,他终究还是败北了,败给了另一种“大叔”——警察大叔。
一个风雨交加的傍晚,阿龙还是孤独地站在游戏厅的紫禁之巅,后面依然围了一群观众,我依然在远离他的低阶区寻找我想要的对手。突然,人群四散开来,没有上机一直在观望的人被警察大叔扒拉开站在一边相安无事(其中就有我)。而此时即将再次刷新记录的阿龙被人拍了拍肩膀,轻轻的仨字飘到他耳边:“小朋友”……四周一片寂静,我看到有窃喜、懵逼、无奈、摇头各种情绪,但我此时最想看到的是阿龙的表情。可惜我没看到,他被径直拉扯出了人群,等我走到门口的时候,他一脸沮丧。
我走上前:“不要紧吧?”
阿龙低着头,不说话。
我俩就这样颓废地回家,快到家时,他告诉我,警察大叔要了他的姓名和学校班级,记在了一本小册子上。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是惊恐万分,深怕明天上学以后班主任会当着全班点名批评,更担心班主任会让阿龙供出同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