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三个人像一个组合一样,一起运动,一起放学逛街,一起参加比赛,一起在二中各个角落留下走过的脚印。
“你们三剑客今天中午不一起吃饭吗?”
“什么三剑客?”
“你林舒曼和袁朗啊。”
吴凌志的同班同学调侃到。
“看你们天天形影不离的,不知道坊间给你们取了个绰号吗?不过你也真行,他们俩家里那种实力,来二中都跟下凡似的,你还和他们玩的那么好,厉害。”
阿志听到这些,瞬间有点呆,不知道怎么回答,铃声响了,上课了。
“阿志发什么呆呀,去运动吗?”
“噢,不了。我想放学后早点回家。”
“不去啊,那去打网球吗?我已经约了球场了。”
“球场?”
“对呀,旁边有家酒店有私人网球场,我约了几个老同学,晚上七点开始,真的不来?”
“不了。”
说完再见,阿志看着袁朗离去的背影,突然明白了和他们之间的差距,他怎么之前没发现呢?
回到家,阿志把自己关进房间,郁郁寡欢,提不起精神。‘爸妈加班晚饭自己吃’,看着爸妈在饭桌上留的小纸条,他打开盖在饭桌上的隔蚊盖,三菜一汤加个饭碗,静静的在桌子上,摸一摸还是温热的。这样的日子对他来说最平常,爸妈在这个国营纺织工厂工作将近二十年,他在这里出生长大,读子弟校,父母在他初中时托关系日夜奔走,送进了市里最好的二中初中部,期待他能有更好的未来。他是蓝领的后代,他的宿命原本看起来也是一眼可见,但是父母为他在做一切可能的努力,他在干嘛?
想着,他有点自责,手里的饭吃了一半,吃不下去了。
站在自己房间的窗户口,二楼的位置刚好可以够到那棵老树的树枝,这棵树从小就在,不见变老不见风霜郁郁葱葱一直在生长,坚定不移。
他擦了擦眼角,回到饭桌前吃完饭,把碗洗了,抄上件外套就出门了。
学校的图书馆22:00关门。
看看手表19:30,还是去图书馆,他是图书馆的常客,和管理员姜伯伯打了个招呼,往里走,突然看到Amanda。
“你怎么在这里?”
Amanda冲他天天的一笑。今天没有扎马尾,头发披下来看起来温柔又有点距离感。他拉开椅子坐在她身旁。
“我今天下午想查资料,想起来你说的有本关于建筑设计分类的书,就过来了。这里好多捐赠的专业书籍,很宝贵呀,外面应该很难找。”
“你为什么来读二中?”
Amanda不说话了,看着他,看得出来有点吃惊,又好像在意料之中。
“你,为什么要来读二中?我知道你原来的学校是那种权贵富豪读书的私立学校,二中虽然是名校但只是所公立中学,在这里除了读书,还能有什么?”
“那你觉得,在学校除了读书还应该追求什么?”
“我不知道。”
“读书。这就是我想要的,单纯的读书。哪怕是三年也好。”
她合上书,征征的看着封面,自言自语轻生的说着。
“阿志,我喜欢你。从新加坡见到你,后面和你聊天,我就喜欢你了。但是来二中读书我只是想着单纯的读书。”
阿志突然有点呆,心里噗噗乱跳,心跳突然好像加速,说不出话来。Amanda的突然坦白让他不知道如何回应?
“我,我...”
“我先回家了,明天见。”
她起身把书放在临时整理处,背上单肩包,走出图书馆。阿志看着她潇洒又温柔的背影,感觉心脏里的心跳快要从胸腔跳进脑袋。
他跑出去,走廊上一把抓住她的手,“我喜欢你。可是我不敢说也不敢想你也会喜欢我,所以,所以...”狠狠压了压心跳,“我现在有点紧张还很慌,所以你不要见怪。”
“没事,我要回家,你要送我吗?”
“好,我的自行车在门口。”
他感觉自己的脸,手滚烫,只觉得自己整个身体都在燃烧一样。看了一眼Amanda,刚好有刘海掉下来,她伸手去撩到耳后,他突然有吻她的冲动。他用手狠狠掐着自己大腿。
他回到家,在大树下坐着发愣,有点想不起来是怎么回来的?图书馆出来后把她送回家,坐在自行车后座,她两只手扶住他的腰,他觉得自己快要僵硬死过去了,Amanda拉住他的手,垫起脚亲了一下他的下巴,感觉被她亲了一下整个人又开始滚烫,整个人恍惚的不真实。
踉踉跄跄回家了。
歌手大赛后,袁朗和吴凌志也逐渐熟络起来,都喜欢篮球,历史,俩人的友谊迅速升温,搞的Amanda苦笑不得,时不时被他俩配合着捉弄下,果然从幼儿园到高中,男生们对喜欢的对象除了捉弄她以外,也没有更新鲜的小把戏了。
篮球赛决赛那天,Amanda答应放学会去给袁朗和阿志做拉拉队,班级对决,一班VS三班。袁朗是前锋,个子是队里最高的,专门突破攻击;阿志是后卫,个性沉稳的他严防死守减少失分。篮球场喧嚣不止,Amanda被老师留了半个小时,来到体育馆的时候,正是打的热火朝天,两个班的同学几乎都来了,坐成两个方针,她找到同班的位置,在同学留的位子坐下,开始寻找阿志的位置,袁朗冲着她挥手用手势告诉她‘我 NO.1’,她用口语告诉他‘加油’。
阿志的位置在篮筐附近,也看到Amanda来了,挥了挥手,两个人会心一笑,Amanda手握拳头做了个加油的姿势。
你来我往的篮球赛,让整个室内篮球场沸腾不止,最终三班赢了袁朗拿了MVP。
赛后晚上三人约着一起去吃日本料理。
袁朗开心的嘴里停不下来,和阿志回味比赛里各自精彩的表现,两个人开心的你来我往拿着啤酒碰杯,嘴里喊着不醉不归。Amanda看着他俩自顾自的吃着东西,又好气又好笑。来这个大排档吃烧烤喝啤酒,真是一场美好的体验,看着街道上隔三差五的美食小摊,袅袅升腾的美食热气,炉子生火的火热场面,人们的谈笑风声,推杯换盏的碰杯,最美人间烟火。这是高中生涯的难忘一晚。
“喂你们俩,絮絮叨叨够了吗?”
“够了够了,Amanda 我真开心我们来了二中,我认识了阿志,好哥们。”
“喝多了吧袁朗。”
“不不,我们俩今晚不醉不归,一人一打啤酒,你少喝点女孩子少喝点,你酒量又差。”
“你不能喝酒吗?”阿志问道
“她不能喝,从小不能喝,喝一点就整个人红彤彤,过敏体质。”
“噢。”
“她14岁生日那次我们一帮朋友就想喝点酒,她那天喝了瓶酒精饮料就吐了,喝不了喝不了。”
“你记性倒好啊。”
“我自己的事情不记得,也记得你的糗事,从小到大,从小到大都是这样。”
“好了再点些串儿吧。”
阿志若有所思的去拿串儿,刚才的开心兴奋好像被人浇了盆冷水,冷了下来。
是啊,他们一起长大,从小认识,门当户对,我算什么呢?我是想的太多了吧...
“喂阿志,我要辣的羊肉串还有炸土豆。”Amanda看到他站起来从后面叫他。
“好。”
看着Amanda,在路灯的映照下明眸清亮,高高扎起的马尾洒脱又精神,看着他时放佛整个人在放光,他的精神突然一震,两个人的眼睛对接就像给他注入了能量,一扫阴霾。
对她,说不清是向往,喜欢,爱慕,知己,还是所有这些加在一起都不足以抑制他向他靠近的渴望。
高中,走向结束。三人小团体却越来越紧密的存在了。
而面临大学这个门槛,三人各自要迈进的方向,又是怎么样呢?蓝天白云微风下三人有说有笑越走越远的身影逐渐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