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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百二十年前的往事

一百二十年前,初夏,G省某大学。

“华夏科学院W病毒研究所牵头的科研团队,近日确定一年多前,曾在G省导致大量猪死亡的流行性腹泻,罪魁祸首,是一种源自吸血鸟的新型T状病毒,这项研究表明,人类需要积极地监控吸血鸟及其他野生动物的病毒感染,这一成果在世界权威的学术期刊“然自”杂志上发表。”

“今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发布,J省L市发生一起生猪猪温的役情。

截至今年8月19日,发病650头,死亡99头。”

……………

欧晨趴在阳台上,百无聊赖的刷着手机新闻,对于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来讲,他是宿舍里为数不多还保留着阅读新闻资讯的良好习惯的学生,这得益于父亲让他从小就要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再者就是多长长见识。

而对于他来说,看新闻跟看春晚一样只是为了寻求现实中所没有的幸福感。

对于猪温的病毒来源众说不一,有人说是白熊国的野猪感染了非洲的猪,非洲的猪又进口到兔子国,感染到兔子国的家猪。

而T病毒研究所的专家则认为是吸血鸟咬了猪,然后传染开来。

无论哪种原因,现在的情况就是,成人猪下不了崽,就算下了崽,猪崽也没办法养大。就算能养大,周期也变得很长,还要打各种疫苗,饲料也贵了,养猪成本蹭蹭蹭往上涨,很多养猪户直呼受不了,当然兔子国大妈的菜篮子更加受不了。

宿舍大部分人正在电脑前玩着游戏,而欧晨跟他们是聊不到一块的,因为欧晨喜欢看时事要闻,而他们喜欢电子竞技和刷抖音妹子跳辣舞,所以根本没啥共同语言。

除了龙叔这个好基友不知在电脑桌前敲敲打打着什么,欧晨倍感欣慰的走到他背后想一看究竟,结果发现这货居然是在写诗。

龙叔真名叫邱书龙,本来一个挺有范的名字,从不看球的他却因为某场世界杯决赛和朋友们一起下注,从此改称龙叔。你问为什么,就因为和球输了同音。

本来好友们劝他改投敌营,曲线救球,怎奈龙叔宁可改名换姓,也不肯忍辱偷生。本来样子就老气,龙叔叫着叫着也觉得特别符合他形象。

而欧晨,其实并不是姓欧,而是姓沈。这么好听的名字除了比划有点多,基本没啥缺点,到现在,欧晨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五行欠什么,有时候他会恶趣味的想,难道五行欠.曰?

而沈家祖传外号都是被人叫老沈,欧晨爷爷也是叫老沈,欧晨也是被叫老沈,而欧晨正值芳华,也是叫老沈。

有人说,每个故事里都会有一个死胖子,而欧晨很不幸,就是这个死胖子。而死胖子往往只是故事里的男二或者炮灰,这本身就是当代文艺圈的一个怪现象,凭什么胖子就不能翻身做主人?凭什么胖子必须死?

心存怨念的欧晨并没有因此向命运低头,制订了非常系统的运动计划还有饮食规划,却因为缺乏一个具体的动力而流产,为什么说没具体动力呢?父母给足了生活费,没经济压力,不需要为了生活勤工俭学,也不需要为了讨好某个女生刻意去减肥,而曾经交往过的女生都说喜欢他胖胖的样子,并说分手并不是因为胖?每思及此,欧晨不由的啐骂道:“我信你个鬼。”

如此安逸的现状,哦不对,身型,为什么要改变它?

欧晨缓过神,看着龙叔电脑上的字,念了出来:

“啊,夏天呐!”

“你好热!!!”

“你就像一个迷人的女子,”

“让我热血沸腾,”

“不能自已。”

“我无法抵挡你的热情,”

“匆匆在你面前……。”

正准备念下去,却被龙叔一个拖鞋塞住了嘴。

“你什么你,你再念下去,我这著作权算谁的?”龙叔忿忿不平地说道。

“你小子行啊,好诗好诗,把我都看得想要谈女朋友了。”同宿舍的周平都靠上身来。

“什么,我这可不是H诗,这是新体诗,徐志摩看到了都不敢在我面前班门弄斧。”龙叔说道。

欧晨把拖鞋从嘴里ba出来,往龙叔脸上就是一拍,“尼玛的,你这鞋子上面黏糊糊的是什么?”

“草,得了便宜还卖乖,自然是浓情蜜意龙叔牌美味脚克力咯。”龙叔得意的说道。

欧晨毫不犹豫冲进厕所,一阵干呕加漱口声谩骂声不绝于耳。

这就是普遍当代学生的大学生活,每天对着重复又无味的人和景物感慨万千,或者抬45度的下巴对着对面楼上的MM大叹:“啊,我太阳啊!”

在我欧晨开始意识到情况并没有随着每天对生活学习时间的感慨而渐渐变好的时候,学校已经准备将他驱逐出境了。原因很简单,挂科太多,学分都扣光了,其实学校真没人情味,如果能赊账的话,再过几年,应该也可以把缺的学分补回来的。当然,陪欧晨一起辍学的,还有龙叔。

但是欧晨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恐慌,事实上那时候就像一个人工作被炒鱿鱼之后,首先担心的不是说下个月没钱吃饭了怎么办,而是回到家了让家人知道被炒鱿鱼了那多没面子。欧晨的心情跟这种情形极其类似。同样都是在逃课同样都是在打游戏,谈恋爱。为什么别人还没有被开除而我被开除了?

欧晨被这个问题郁闷了好久,后来舍友周平路过画龙点睛,画蛇添足的提醒了一声--人品问题。然后欧晨又因为自己人品不好而郁闷了好一阵子。

就这样,当欧晨意识到既然人品不好,那就不好到底吧。于是他们收拾好了东西,连夜订了两张廉价大巴票,在离开校门的时候,欧晨问龙叔你还有什么心愿未了的?他说,让我深情的再拥抱一下这片知识的土壤吧。

欧晨二话不说就用脚一踹,龙叔终于满足了自己临走的夙愿。

回到家以后,事情并没有像他想象的糟糕,比如以为爸妈会伤心欲绝甚至对自己彻底失望,但是当他对父亲说了大概情况后,换来的只有一句:“哦,这样啊!”然后就没了下文。

就这样在家里住了几天后,他终于忍无可忍问父亲“你就没有别的要对我说的吗?难道你就不会失望吗?‘’

沈父说:“我对你没有期望,哪来的失望。”

又过了几天,当欧晨开始对自己失望的时候,老妈开始给他找对象,最要命的是她的审美观已经像时下流行的穿越小说一样,穿越到唐代甚至是侏罗纪时代。隔壁街道的如花的妈妈,似乎就在等着欧晨大学毕业,然后就将她“如花似玉”般的女儿许配给他。

对此欧晨非常的无奈,古代有媒妁之约,今有老母亲订娃娃亲?都什么年代了,现在的年轻人以相亲为耻,却苦于没社交渠道去认识异性。一毕业就要开始找工作,找女朋友,上班下班都忙个不停。

老母亲对此很不屑,她说:“我就不明白你的审美观,你看她屁.股大,身材又健美,将来好生养。”

欧晨哭笑不得的说:“你分得清哪里是屁.股哪里是腰吗?还有,她将来要保持身材,一定要健美对不对?我们家又没有健身器材,我怕我变成她的哑铃整天被她练举重啊!”

沈妈妈说:“小孩子净些说胡话,你有空就去你爸爸那帮忙,他也一把岁数了,公司的事迟早你要接手,先熟悉一下也好啊。”

“妈呀,那算什么公司,小微企业啊。法人是我爸,员工也是我爸。搬货还是我爸。”欧晨说,“妈,那如花那门亲你就替我推了,不对,是所有亲都替我推了,我就娶一个老婆,干嘛要相那么多个。”

沈妈说:“好好好,你不喜欢我不勉强,不过后天你要跟妈一起去一个朋友家坐坐。

欧晨问:“干嘛?我又不认识你朋友。”

她说:“你不认识她不要紧,最重要的是她有个女儿也刚大学毕业,说起来也算是门当户对.......”

“不是说娶一个吗?我才刚说你就忘了?”欧晨抓狂的挠着头发。

“娶一个你也要先挑到合适啊,你看你这身体快两百斤了吧?听说太胖生不出孩子,我们沈家十几代人传到你这就剩下你这点香火,你难道要断在你手上?”

“我不觉得我胖啊,我这叫健壮,你看我一口气上三楼,不费劲。”欧晨说完还做了个健美的姿势。

怎料沈母一个扫帚招呼过来。“你说你书也读不好,处对象也不行。不行就算了,还不听话。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个不孝儿子?”

“得,又扯到不孝了,得,我知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嘛。好了妈我知道了,我听你的还不行吗?”欧晨嬉皮笑脸的走到沈妈妈背后,替她按了按肩膀。

“算你有良心。”沈妈妈满意的说道。

当天晚上,欧晨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能带的有用的东西都塞进了户外旅行包里面,拿了以银行卡,身份证驾驶证为主,以麦当劳肯德基真功夫为次要的所有大大小小的卡片证件。

虽然嘴上答应了老母亲去相亲,但是内心是拒绝的。堂堂大男人,才毕业就相亲,以后在兄弟面前多没面子,感觉就像不相亲这辈子只能耍光棍似的。再说,自己谈过大大小小好几回恋爱,只是之前在读书,不敢让家人知道罢了。自己还是有泡妞的能力的,先出去外面避避风头。如果可以,自己到时候交个女朋友带回家也好交差,也算是荣归故里了?

想着想着,欧晨重新找回了自信,继续收拾了起来,打开柜子,呈现在眼前的是以前和龙叔一起户外旅行时买的帐篷。

时间似乎在此刻凝滞,欧晨想:走之前用家里的电话跟他道别,至少手机话费就省下了。

而就当欧晨拿起电话后,居然不用按键就听到听筒里面有声音,顿时吓得他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妈个鸡,半夜三更的,难道撞鬼了?

过了一会儿,龙叔那幽幽的声音从听筒那头飘出来,没想到龙叔真是善解人意,把家里的电话费也省了。

“喂,老沈,在干嘛呢。”龙叔喊了一声。

“我正准备打给你了,你就打来了。”

“哦,找我有事吗?”龙叔问。

“是你先找我的,你先说。”

接下来十几分钟里面,龙叔阐述了他回家后的惨痛经历,大致跟欧晨的境遇相同,最重要令他窒息的一点是禁锢了他诗人的心灵,每当在桌子前坐下来,铺开一张白花花的纸,持有一支笔却写不出东西来。就像榻上躺了一个女人,却上不了她,着实是一件很郁闷的事情。

…………

深夜的五线城市街道显得特别冷清,一些宵夜摊档还在营业,回来没几天,现在又要重新背起行囊向未知的地方前进。发现这个五线城市最致命的诱惑是无论你离开多久,它都会以你记忆里烙印下来的印象在现实中永恒不变的存在着;而最致命令人窒息的是,当你N年以后回来,这里还是你离开前的样子,让人身在其中难免产生错觉以为自己根本没离开过这里。

欧晨和龙叔背着行李,漫步在不知名的田间小径,起初离家出走的兴奋已经被悄悄袭击的睡意和疲惫代替,欧晨转身问龙叔,我们这是去哪里?

不看还好,一看,吓了一跳,龙叔正闭着眼睛走路。

“找火车站!”龙叔回答。

“我不认得去火车站的路啊,再说,我们走的是野外啊,似乎跟火车站的方向恰恰相反。”

“我认识啊,我来带路。”

“你都闭着眼睛走路了,带毛?”

“在这样漆黑的夜里,你认为眼睛睁着闭着有区别么?古人云,眼见为虚,耳听为实。”

“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况且你的听力一直也不太好。”

“听!火车的声音!”龙叔用力拍了我的肩膀一下,“是左边,跟我来!”

就这样,欧晨跟着一个瞎子,而且还有弱智倾向的瞎子,在深夜的草丛里往不明的方向狂奔,芒草还有一些带刺的灌木不停的割伤欧晨的手臂,从皮肤传来阵阵发痒和生痛。

说起瞎子,欧晨想起了就住在他家隔壁的那户人家,这个三口之家的组合很神奇,男人和女人都是弱视,还有一个高度近视接近失明的儿子。父母听说都是先天性弱视的,所以生下小孩之后非常细心的呵护,生怕步他们的后尘。父亲虽然是瞎子,但是从小就喜欢听坐在街上摆张桌子讲书的先生讲古时候那些文人墨客的趣事,其中令他最感兴趣是清代文学家沈复的《童趣》,里面写道:“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也就是说这个比神父还牛的沈复视力很好,甚至超乎常人,对着太阳也不会难受。

先生讲的这个故事成为瞎子记忆里不能磨灭的事情,他一直憧憬下辈子投胎也要体验下对着睁大眼睛对着太阳那种愉悦超凡感。久而久之,这个愿望变成了他的心头之恨,这辈子才刚开始不久,就要等下辈子,那是多久以后的事情。当他结婚生子之后,像大多数父母一样,自己当不了艺术家的,带自己儿女去学钢琴跳芭蕾;做不了贪.官.污.吏的,叫自己儿女一定要去考公.务.员。

瞎子的要求算是低,他只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视力比平常人好,争取当个飞行员或者狙击手之类的高视力要求的职业,以了余生遗愿。

于是,当儿子开始懂事的时候,他坚持每天太阳还没出来就带着他去山顶看日出,而且是真的看日出,他戴着墨镜,要求没带墨镜的儿子眼皮都不能眨一下,看着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如此日复一日,不久后,瞎子惊喜的发现,儿子的视力真的比常人好很多,比如一只躲在角落处黑暗处的蚊子也能被他发现并且打死。

这样一来更加验证了他的训练是准确的,为了使儿子的视力能够达到不用天文望远镜也能看到火星的程度,瞎子要求他儿子不仅仅要看初升的太阳,就连中午的太阳也要看。

又过了没多久,瞎子惊讶的发现,儿子连苍蝇从眼前飞过都看不到,只听到嗡嗡声呼啸而过。所有的一切在他眼里看来都是白蒙蒙的一片,所有事物在他看来都是粘了马赛克的图像。老婆当下痛哭不已,这下好了,一家三口都是瞎子了。后来瞎子带着他儿子去了医院做了纠正手术,配了副眼镜,总算重见天日。

小时候一群小朋友争着跟他借眼镜玩,因为据说只要带上他那副眼镜,就可以看到火星、月球表面的坑坑洼洼、还有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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