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那个嫌疑人带了回去,我们知道,他肯定是团伙作案。预计他们还会再次作案,可是我们都错了。第二天晚上,其余俩同伙都已自首。其中一个说的一番话让我印象深刻“行天地间,必先有情义。”他们仨都是小年轻,小时候手脚不干净,才酿得如此,他们也有情义,不舍得抛弃人。是啊,如果连盗贼都有情义,那么我们这些正道之人还有什么理由不去讲情义呢?
案子告一段落,夜里,我跟他走在这街上。趴在天桥上,吹着风。他问我:“那个,曹曦还好吗?”我说:“呃呃。”他又说:“怎么了?”我回答:“如果我告诉你我也爱上她了,你会怎么办?”他笑着说:“那就用硬币解决,我抛到正面就我追,反之,你追。”他便从口袋里拿出一枚硬币抛,“哦,是正面,你赢了。”我说。“好吧,愿赌服输,我赢了。”他说,“别这么尴尬,走哥们请你吃饭。”“那就走。”我说。
重要的是,不是结果谁赢谁输。而是在掷硬币的那一瞬间,你的心里答案便将浮现。那种内心的失落感油然而生,又想抱得美人归,又想顾及情义深重。我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界,真想找个地方躲进去。
这几点穿针总是心浮气躁,“怎么这么难穿,不穿了。”我将针丢在一旁,摊坐在椅子上。我还是无法抑制自己的焦虑,我选择转移注意力。勤加练武,独自一个人在房里发泄。又是开学的日子,我遇见了曹曦,我选择躲避她的目光。有一次去图书馆,恰好在门口碰见,我扭头就跑。她不知怎的也来追,为了躲避我左拐右拐,嘣!我摔倒在地,我意识到我好像撞到人了。是个女的?我将她扶起来,连忙道歉。“哪个年级的小弟弟?”她说。我看向她,“又是一个仙女,哎。”我给了她我的书,“这是我书,上面有我名字,你可以找我,我有急事,先走了。”我说。她笑着说:“有意思。”
不是冤家不聚头,又碰上了曹曦,看来躲是躲不掉了。她说:“为什么躲着我?喜欢我就打算不追了?”
“我...我兄弟也喜欢你。”我说。她指着我头说:“你兄弟是你兄弟,你是你,我就喜欢那个活出自己而不被人左右的人。”她离我越来越近,她的眼似勾人的魂,我受不了了,猛地上头。一下亲上了她那樱桃小嘴,然后用手搂着她的腰,将她身子像我靠拢。她的呼吸急促起来,待我理性起来,立即停止接触,只见她羞答答地跑走。就这样,我的心彻底被她勾走。也许王谦宇知道会恨我吧,我也管不了这么多,先在一起谈谈吧。
第二天,那个女的便找到了我们宿舍,把书还给了我。她说:“我叫聂雨。”她把手伸了出来,“嗯哼?”我也伸出了手握了握。“学姐慢走。”舍友们说。我对他们说:“瞎起什么哄,回去回去。”说实话,我还蛮享受那接吻的感觉,尤其是跟曹曦这样美的姑娘。不知道那一次过后她会怎么看我,会说我是个色狼?占她便宜?然而事实并非我所预料的那样,她什么也没有说,还是跟平常一样。趁着这个机会,贺旭晨教我了一招,雨夜送伞。说起来确实很平常,可我还是那样做了。
一天,她下班时,天空冒起大雨,是时候轮到我来给她温暖了。我感到她的身边为她撑起了伞,我说:“喂,愿意做我第一任女朋友吗?”她并没有回答,我继续说:“我会对你好的。”(这种话我都觉得土,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是说了起来。)一声小小的嗯,彻底让我明白她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