嗷!
呜!
嗷!嗷呜!——
云之上,山之巅。
阵阵嚎叫荡山间。
清气缭绕,云卷云舒。
卓责如一棵破土的青葱蒜苗屹立于弥蒙的烟雾中,星眉剑目,长发飘飘,宛如谪下凡尘的仙家公子。
抒发了胸中的浊气,卓责瞬间豪情万丈。
“少门主,您怎么...您的衣服都去哪里了!?”一个突兀的惊讶声在身后传来。
山径的尽头处,一个灰色麻衣的少年轻步而来,手中提着一个竹篮子。
世间竟有——
如此曼妙的身躯!
少年低头不语,脑海中回荡着那绝妙的身姿。
“咳...咳咳!”
“额...今天阳春似锦,风轻气和,雨过天晴,饱暖思...思故人,正好出来凉一凉,洗净红尘滚滚,淘洗人世铅华。”
卓责脸不红,心不跳,一本正经地说道。
“要不,小朋友你也来和我一起感受这大自然之美,妙不可言呢。”
“不,不!小的不用感受了,这样......这样有些...有些不雅。”
清秀的麻衣少年似乎被吓了一跳,不住的摇头。
今天阴天,哪来的太阳?
干旱几个月了,哪里下雨?
饭菜我刚拿上来,怎么就饱了?
“额,何为雅?何为俗?
古有名言,老子曰:江湖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奇妆!”卓责一派言之凿凿地说道。
少年:......
我读书少,就想骗我?
人家是“不爱红妆爱武装”,哪里是“奇妆”?而且少门主您现在是奇妆吗?
都已经......都已经无装了。
看来,少门主现在又犯病了。
听说发癫的人什么都干得出来,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就算是杀人了也一点感觉都没有.......
这么一想,少年又有些害怕了。
“少门主,方才小的好像听到有狼狗的嚎叫声,小的天生害怕野兽,饭菜已经带到,我就先回去了。”
狼狗叫?
是的,狼来了。
我来了!
小朋友不要怕,我不吃你。
卓责不再看向局促不安的少年,幽深的眼眸平静地眺望远方。
“罢了!既然大自然的美你无福受用,你下去吧。”
少年如同得到圣令,慌忙地走下山去。
你自个儿在此享用吧!
少年落荒而逃。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什么....什么墓,无什么.....什么锄作田。......你爹我要,做神仙,大神仙!”
耳边传来少门主不伦不类的癫狂之作。
少年儿脚下踉跄。
差点儿没摔下万丈高崖。
做大神仙?
大神经!
疯了。
可惜。
少门主也是个可怜之人.....
少年停下脚步,回头望了一眼云端中的“豪迈”身影。
轻叹一声。
疾步而去。
只是,还有一个疑问埋藏在少年的心中。刚才上山的时候,突然一道圆柱的亮光在山顶显现,上去了却什么都没有......
当麻衣少年的身子渐渐消失在山间的小径以后,卓责终于轻呼了一口气。
嗓子都快要喊哑!
我太难了!
刚刚来到,就要勾心斗角,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明争暗斗。
好生刺激!
唐伯虎的《桃花?...桃花源记》开口后才记得一句半,幸好激灵喊了十几遍,差点儿没露陷。
想必那个青葱少年应该把我当成一个脑子进水的傻子了吧,这样也好。
心有余悸!
一股山风袭来,下半身凉飕飕的,卓责打了个哆嗦。
这时,他才想起自己现在还是空装状态。
得找一件衣服先。
可是为什么全身都是一样的,只是下面感到凉意呢?
唉!......
温室里的花朵不经风雨,没见彩虹就焉了。
怪我对你保护的太好!
见过许多光着膀子到处玩耍的,哪里见过光着屁股光天化日下到处跑的。
这都是人之常情。
以前搬砖倒是经常露出精壮的上身。
凉快!
但现在......
不知道以后会不会经常想起,曾经山之巅,云之中,那夕阳下欢快的奔跑。
无奈的摇摇头,不再关注这些细节,卓责随着模糊的记忆向山的一边寻去。
那里应该有一个山洞。
作为穿越大众中的一员,他已经欣然接受了这突如其来的现实。
没有远离亲朋的伤心难过,没有失去现代便捷生活的无和遗憾。
兴奋!
对,只有兴奋。
卓责,21世纪现代青年,孤家寡人,一事无成,要啥没啥,吃啥啥不剩。
平日严于律己,本本分分,不敢惹事,也不想沾事,不是坏人,也算不上什么好人。
一日,终于做了一件好事。
也许是一见钟情,也许是见美起意。
卓责轻轻搀扶着一个青春靓丽的盲女走过马路,闻着身边女孩清幽的发香,他多么希望这马路没有尽头。
但是,
刚走到中间的时候,恰巧马路突然凹陷,他掉进了黑洞......
在没入黑洞的瞬间,卓责望着马路边被自己推开的靓丽女孩。
墨镜已经被甩掉。
那美丽灵动而惊怕的眼神刺进了他的心灵深处。
这哪里是一个失明的残疾人?
大大眼睛,好明亮!好漂亮!好动人!
女孩柔美的手中,那个在某夕夕花了半个月工资买的6.7英寸ViVi水滴屏高端吃鸡手机,还残留着自己的体温。
当我不再相信爱情,不是因为它太假,假的也认,而是不曾拥有,便已遍体鳞伤。
卓责微笑着望着女孩伸出另一只洁白修长的手,似乎想要抓住自己......
但,黑暗袭来,他陷入了一片混沌之中......
当一柱亮光刺入眼帘,卓责惊讶地看到了另一个和自己几分相像的古装男子和自己错身而过。
古装男子被吸进了光柱,消失不见,但一缕白光却从光柱中飞出,射入卓责的眉心处。
以为做了好事,死后来到天堂的卓责,在白光射进身体之后,就已然明白。
自己穿越了!
魂穿?
不是。
而是肉穿。
卓责很是庆幸自己不是借尸还魂这种方式穿越过来的。
别扭!
没错,若是魂穿,他宁愿不穿。
管他什么极品帅哥,什么魔尊救世主......
宁死不从。
就是这么寸!
以前看到很多穿越主角们都是借着一个帅哥的躯体重生,主角借着帅哥的身子和帅哥生前的妻妾们你侬我侬,而帅哥的躯体借着主角的灵魂碰到了众多仙女、魔女、侠女......弹弹琴、聊聊诗词歌赋。
从生理和道德情感上来讲。
不知道是谁“帮助”了谁?
家中一片草,何人来施料,春来绿如油,秋收结大枣。
罪过。
阿弥陀佛!
看着手臂上一个小小的胎记,卓责露出安心的笑容。
没错,熟悉的小蝴蝶印记。
虽然身体似乎有点异样,但这还是自己之前的皮囊。
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零件还是原装的好。
放下心来的卓责一边行走寻找山洞,一边心里又埋汰上了。
穿越就穿越吧,为什么不给衣服一起穿?
起码穿个短裤也好。
老子唯一一条无痕短裤都不放过......
莫名的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