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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搭讪 (2)

原来他还记得。上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之后便刀光剑影地厮杀。然而那半天的春光旖旎足以让我想入非非,如果,他是来真的呢?

本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脱一个的原则,第二天上班一边伺候客人一边琢磨作战计划。再有十几天就是圣诞节,虽然我不怎么中意外国佬的节日,可既然杨轩选它做我们的良辰吉日,那我就勉为其难地庆祝一下吧。

刚想到这儿杯子落地破裂的声音把我惊醒,接着传来奴隶主的怒吼:“蠢材!废物!你还有什么用?你值half

share(百分之五十分小费)吗?你回答我!你回答我!你回答我!”

我旁边取外卖的老太吓得簌簌发抖,我忙安抚道:“没事,没事,老板骂人呢,一会儿就好了。”每当奴隶主骂人的时候我都把他当成一狂躁症精神病人,阿Q精神万万岁。

“这是不对的,加拿大是尊重人权的地方。Oh,My

God!(我的上帝!)”老太拿着外卖一边叫着上帝的名字一边走出店去。我恨不能拦住她道,别光说不练,替天行道啊!

我是个有正义感的人,总是咬牙切齿地想,等我有了身份,等我找到了别家糊口的工作,等我……奴隶主不等我想完,一脸狂躁地走到前台,挨个放血:“你说我说得对不对?你说我说得对不对?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吧员Day小鸡啄米似的一路点下头去:“对,对,对……”

Cindy更绝,举臂高呼:“Joe经理永远是对的!Joe经理万万岁!”就差扑地磕头了。

奴隶主还不满足,看着我道:“Rebecca,你说我说得对不对?”

我突然想起赵匡胤。他灭了北宋后,后主李煜不过是投降晚了点,就被扣上了“违命侯”的头衔,死后也被摆成俯首屈身状,以示永远臣服。奴隶主明白没办法以德服人所以用淫威吓人,我还要养活自己,只好昧着良心木着脸说了一声对。

明显这个“对”也说晚了,而且没有Cindy喊得声情并茂,奴隶主很不满意,遂决定拿我泄愤:“Rebecca,你在这工作一年多了,你的水平我不清楚吗?你知道什么是对?你能明白我说的话?水平啊,水平……”

望着奴隶主远去的背影我面孔扭曲地发誓:死胖子,这一切我会永远记着!

永远有多远我不知道,反正过了十分钟我又开始投入勾引杨轩的伟大计划中。买什么东西能把这九曲十八弯的缠绵表达出来呢?裤带?缠的地方太靠下,不祥;围巾?不错,物美价廉,惠而不费,特适合工薪阶层的朴素爱情。

午餐时间饿着肚子去Mall里选购,ESPRIT一款黑白相间的围巾颇合我意。把它围在我的颈间甜蜜地瞎想:杨轩,这一次你若敢骗老娘,勒死你。

亲昵

这一次是我主动的。我主动用大白话说:“杨轩,之前你送我巧克力,我现下买个礼物还你,你瞧,我多有良心。圣诞节你什么时候有空?”本想学佳人血写香笺,泪封罗帕,可足足憋了半个小时方知道我没有咳唾成珠的本事。

杨轩多有本事,一句话叫我瞠目结舌。他道:“可我没空啊。公司有活动。”

我咬着牙回:“只一会儿就好,把礼物给你,你就玩你的去吧。”

“见面的时候可以吻你吗?”杨轩恢复兽性,想鱼肉我。

“你说过不想吻我的,我没忘。”不是我小心眼,对女人来说求欢不遂是一辈子的耻辱。

“还记着呢?我早忘了。给我你家地址,我现在去找你。”

已近午夜加之对围巾实在没有信心,遂小心地警示:“就一个小礼物,这大半夜的,你不要失望才好。”

“见你,怎么会失望。”

心跳变速且倔强地要同围巾一决高下:“那要是没有礼物你还想见我吗?”

“想。”杨轩宣布我赢,作为回报我暗自默许他一亲芳泽。

当杨轩站在我家楼下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个人卫生并不过关:头发蓬乱,素面朝天,而当我被羞耻心折磨着欲重塑仪容时才醒悟那只画眉的笔还在商店里休息。一咬牙朝楼下走去,我就不信所有的灰姑娘都打扮整齐后才与王子相遇。

较之四个月前初见时杨轩似乎稳重了些,似乎不再是那个欲游戏人生的不良青年,这让我敬畏大增。摇身变成淑女,递过礼物柔声道:“给你,希望你能喜欢。”

杨轩接过去看了一眼道:“我很喜欢。”又道,“过来,给我亲。”空气登时凝固起来,我重重地呼吸却依旧呼不给吸,他搬过我的头两片唇滚烫地贴上来。

头抵着下巴,我无力地靠在他身上,全身虚脱。杨轩忽道:“你是不是刚下厨?怎么一股油烟味。”

万没想到亲昵后须回答如此问题,脖子连着脸正好凑成一大红萝卜,瘪着嘴道:“我没洗澡。我,再也不要同你亲嘴了。”

“你说得不算。”杨轩赌着气再次捧起我的脸重重地吻下去。这个孩子气的男人是霸道的,连他的吻都仿佛在说:不许对我说不!可是为什么我不想反抗?或者说心甘情愿地投降?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吻完后杨轩开始数落我的不是:“现在还蛮乖的,为什么在网上总与我作对?恨得人牙根痒。”

“那是因为你总说我不好,你说我这儿也不好,那儿也不好。你说我该怎么办?”我小心地回嘴生怕又惹恼了他。

“反正以后不许反驳我。听见没?”

“以后我都听你的。我喜欢你。”

杨轩似乎挺感动,低下头细细地吻我。这一刻我是幸福的。

然而我撒谎了,对杨轩不是喜欢而是爱,不说爱是因为怕吓到他。我心里特清楚杨轩不爱我。女人是容易爱的,而男人则不。后来读文中子的《止学》道:“多情者多艰,寡情者少难。”方哑然失笑。我半生艰难皆因太容易爱,而面对“情之不敛,运无幸耳”的恫吓虽胆战心寒却死不悔改,因为它已浸入骨髓誓与我共存亡。

第二天一大早,在杨轩的吻尚存留在唇间之际,我像个小少女似的忐忑不安地用手机向情人报告我的心思:“我想你啦!”理想中会收到如此的回复:小甜心,我也想你呢!当然我并不介意他把小甜心换成小宝贝或是小心肝。

然后一整天像傻子似的扮杜十娘:郎君啊,你是不是饿得慌,如果你饿得慌,对我十娘讲,十娘我给你做面汤——李甲的心思无人知道,反正是把杜小姐逼到河里去了。

是的,事实总是残酷的。男人比事实还要残酷。十天过去了,我的相思短信比百宝箱沉得还要彻底。我恨不能把他的手机抢过来,再把这条短信原封不动地发回来。耻辱啊!我觉得我完全体会到了杜小姐跳河时的心情。

更可恶的是MSN上杨轩明灯长亮,忙碌异常,偏偏视我为无物。每次看见他上线都会在心里恶毒地说一句:Go to hell!

(下地狱!)然后白天千方百计地学雷锋以积德去业障。不知怎的,生命突然变得沉重不堪。

天花乱坠

与杨轩相约,贾小野是唯一知情人。她戏谑道:“开窍了啊?也玩一夜情?”

我知道也许结果正如她所料,不过听旁人这么一说心里觉得特悲哀。忙否认:“才不是。我只是想知道我们有没有可能。”

贾小野冷笑如铁面判官:“你觉得有可能吗?”

我想了想杨轩的为人,诚实地回答:“基本上为零。”

“这不就结了,甭管说得多么天花乱坠,本质就是一夜情。”

贾小野的评说令我倒吸一口冷气。难道我与杨轩即将发生的关系就是传说中的一夜情?

以我小人之腹推测,大多数男人热烈欢迎一夜情缘,然后有人“独当千古错”,有人“冷漠自逍遥”。我的问题是为什么前者总是女人?按贾小野的结论,那是女人自找的,学不明白,玩还不会吗?

数字中我最爱三和七。电话号码换来换去逃不过三三七七。深入男女关系初识阶段,我严格遵守三个原则:一不主动;二不拒绝;三不纠缠。在时间上也有个三七法则:三天不联系我的automatically(自动地)定位成男性朋友;七天未联系的易速速将之遗忘。

现在想想我为人的原则简直是为一夜情行为量身定做的,怪不得备受广大男士推崇。也许我原本就是一夜情领域的奇才。

杨轩在失踪半月后姗姗而来,他说去夏威夷度假了。本来一肚子的怒火在他站到我面前的一刻化为乌有。他比以前更壮了,结实的肌肉被夏威夷的阳光晒得黝黑锃亮,立马让我联想到《SEX

AND THE

CITY》里面被夏洛特色迷迷凝望的gardener(园艺工)。进而想到韦庄的《思帝乡》: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原来古今中外女子都一个样儿,色不迷人人自迷,我也不用标新立异扮清高了。

我赞叹:“你这肌肉怎么长的呀,一块是一块,真不赖。”

杨轩得意地回:“我一直在练啊,几乎天天都去健身房。和我在一起特有安全感吧?”

我搔搔头呵呵笑两声:“物盈则溢。太有安全感很可能演变成特没安全感。你的夏威夷之旅如何?”

“妙极了。夏威夷气候宜人,哪像这里半年是冬天。各种花争奇斗艳,海风令人沉醉,姑娘们跳的草裙舞让人想入非非……”杨轩躺在床上,头枕着手臂,一副迷失在天堂的神态。

我专心听讲,不动声色地总结出一条真理:女人一定要性感。我决定刻苦研习据说古代已失传的《素女经》,然后苦练波斯后宫的肚皮舞、夏威夷的草裙舞,时刻为挑逗男人作准备。

在我雄赳赳立誓的当儿,杨轩突然将我的手握住。我登时回归现实,心里的气由丹田直涌天顶:想着夏威夷的花姑娘却拿我来泄欲?本老姑娘才没那么笨呢!

我抽回手,跳出两尺开外,杏眼圆睁:“休得无理,你好好说话。”

“该说的都说完啦,过来……”杨轩的手停在半空中,如同灼人的火炬。

我知道这一过去又将是一段孽姻缘,固执地道:“不,还有该说的你没说。”

杨轩好奇道:“还有什么是该说的?”

我咬着嘴唇半晌挤出一句:“你还没说‘我喜欢你’。”

“傻丫头,”杨轩抓我入怀,“那句话第一次见面时我就讲给你听了。”他的唇火热地贴上来,我虽思维混乱却也本能地用手抗拒,当然大家都明白这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再然后,红衣脱尽芳心苦。

没错,我用的是一个“苦”字。乐莫乐兮新相知,可为什么我的心如此惴惴?看着杨轩熟睡的面孔突然觉得一切皆是梦,我们都是梦中人。

后来真正去读《素女经》才发现,这一专教人房事的性学著作开篇就告诉大众“男欲求女,女欲求男”的前提应该是“情意合同,俱有悦心”。

情意合同——我与杨轩离这个标准差了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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