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看见茉小絮的时候,她正在我的奶茶店里,艰难地站在桌子上,试图把她写得字条贴到天花板上。客人无不侧目,我只好走过去:“请问你需要帮忙吗?”她转头看到我,眼睛里忽闪出异样的光彩,我有点发毛,她就连连点头,“要要要!你帮我站上来贴到最高的地方。”她似乎并未察觉我眼里的为难,迅速地从桌子站到椅子,再从椅子站到地上,把字条举到快戳到我鼻子的高度,脸上始终带着异样的神采。我在想,如果是在小巷里,我大概会认为自己遇到女色鬼了。
“快点啊!”她的字条戳到了我的鼻子,用一副理所当然的,和我很熟的神情望着我、催促我,我注意到她左手食指上套了个桃红色的玫瑰花戒指。为了我们那瞬间搭建的临时友谊,我只能顺从了。
当我站在桌子上,伸长手臂,她在下头不停喊,“再上面点!再上面点!”我想,她大概不懂,人的手臂是没有伸缩性的,直到我像壁虎一样贴在墙上,手够到了天花板和墙壁的交界,我才终于如获大释地听到她说,“好了,就那里!”我终于可以下来了。
脚踏实地的感觉真好,但我是个勤学好问的孩子,所以我问她,“你贴那么高,颜景夏怎么看到?”她本来就大的眼睛瞪得像两个汤圆,“你看到了?!你和他什么关系?”
“哦,没什么特别的关系。”
“好吧,那我再点杯奶茶,当做给你的遮口费,你可不能到处张扬。”她表情很严肃,好像她要我保守的是国家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