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很快定好,楚歌给两个女人搬了一天家。
凭借他的体格和速度,无论是大件还是小件,随便动动手,都轻松搞定。
晚上四人聚餐,很快,黄一飞就被灌醉,醉的一塌糊涂。
楚歌随手把黄一飞丢到隔壁房间,然后,到客厅继续跟两个女人喝。
这两个女人很快就不胜酒力,东倒西歪,抱着他胳膊,说什么舍不得。
香玉在怀,楚歌也颇为不舍,心情复杂。
他还清楚记得,当初合租,刚一来的时候,两女不冷不热,很少跟他说话,更没有如此亲昵过。
自从他在第二世界得到力量,变得越发强大后,这两个女人对他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世事无常......拥有力量的人,终究跟以前的待遇不同。”
唏嘘感叹,他把醉了的两女放到周玲房间,然后,轻轻关上房门,双手抄着裤兜,走了。
“他怎么走了?”周玲眼中充满失落。
“走了也好,省的我犯错误......我男朋友就在隔壁,我要是犯错,对不住他。”
“呵呵......他在对门,你可以犯错。”
张燕:......
“其实他走了也好,他吃的越来越多了,我都快养不起了。”
夜深,寂静,两女久久才睡去。
漫步街头,夜深人静,经济并不发达的山海市,深夜没有多少行人。
偶尔有行人路过,也是急匆匆,彼此遇到,只是惊异对方为啥跟自己一样苦逼,这么晚才下班。
楚歌越走越孤单,越走越凄凉:
“现在好了,连软饭都吃不到了。”
“难道还要去蔬菜市场搬货糊口?”
他现在很饿,身上只有十多块钱,连手机都没有。
“真的不想打工啊......难道就没有躺着都能赚钱的买卖?”
“不对,现在不是想不想打工的问题,现在是要赚钱,吃肉的问题。”
“好饿......照这样下去,我非得饿死。”
他就想不明白,为什么在第二世界,吃十斤八斤的血肉就能吃饱,而且还能剩余大量血气。
为什么在主世界吃上百斤血肉,只能勉强果腹?
想不明白,只能把问题归咎于世界不同。
很快,他来到批发市场,这里灯火通明,到处都是卸货的。
“大个子,三十斤一件,一件五毛钱,做不做?”
“好卸吗?”
“好卸......有力气的话,这一车货,全都让你卸了!”
“没问题!”
怕把衣服弄脏,楚歌光着膀子,穿了市场上围裙,开始卸货。
他卸货速度特快,一个人比四五个人做的还要快。
远处,几栋大楼上,有电动摄像机缓慢转动,牢牢锁定楚歌身影。
在中都一座地下基地,有七八名工作人员看着影像做写报告:
“这个大块头真的是超凡者?”
“已经说很多次了,他就是个超凡者。”一个女性工作人员两眼兴奋的看着画面:“你看看他肌肉,你看看他的体毛,根本不是普通人能比的。”
其他人:......
“可惜,我所知道的超凡者,就他混的最惨。”
“到现在竟然还打零工,卖力气赚钱。”
其他工作人员也频频点头:“是啊,其他地方的超凡者,现在不是杀诡怪赚钱,就是给富豪当保镖,最次的也是上门女婿。”
“可这家伙,白天看书,晚上当搬运工。”
“呵呵,他要是有紫衣侯的本事,现在早就左搂右抱,美人在怀,走上人生巅峰了。”
一旁女工作人员冷笑:“紫衣侯?仗着自己的超凡能力,欺骗女人,靠着女人上位,那也叫本事?”
有男人反驳:“至少紫衣侯的能力真的很强,如果没有那些女人,恐怕紫衣侯会跟他一样,还在社会底层无出头之日。”
女工作人员冷笑:“只要有本事,早晚他都会出头。”
“等系统研发好了,他将会成为中州,乃至世界最强者。”
其他人轻笑:“最多也就是最强肌肉王者。”
卖了一夜体力,楚歌拿着几百块钱,全都买成大骨头。
市场上骨头最便宜,一百块钱几十斤,上面还有肉丝。
他一口气卖了七八百斤,塞进两个大袋子中,扛回去。
冷清的出租屋,他把大骨头捏碎,扔到锅里煮一煮,然后,喝汤吃骨头,噶蹦蹦,挺脆。
出乎他意料,上百斤骨头下肚,他感觉跟吃了二三百斤肉一样,饱了,体内血气活跃。
“打一套根本法?还是修炼一下发如雪?”
“先试试根本法吧,这个消耗血气不多。”
虽然没有双矛,但,他如今十肢都能化作长矛,举手投足间,都可以修炼。
呼!呼!呼!
一套根本法练完,又饿了。噶蹦蹦又吃上百斤骨头,这才回过神。
怕被别人看到异常,他又钻到屋里修炼异术:发如雪。
刚刚喷了十口血气,他就有了饥饿感。
不过好在今天他弄的大骨头多,不怕消耗。
饿了吃大骨头,吃饱了就修炼发如雪和狂暴九矛,折腾到晚上,他得出一个结论:
十斤大骨头,相当于一口血气。
他若是想要在主世界提升自己,每天最少要准备上千斤大骨头,甚至更多。
因为,无论是根本法还是异术,越是修炼,耗费越大。
“一天当中,有一半多时间都在吃东西,太浪费时间了。”
“不行,我的想办法提高血气摄取。”
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把第二世界的动物弄到主世界圈养,想吃了就吃,那个血气充沛。
然而,他只能意识降临,无法携带东西进出。
想要知道如何快速补充和积累血气,他白天放弃修炼,一头钻到市图书馆,专门研读营养学。
二十点的精神,让他比已知智商最高的人,智商还要高一倍。
如此高智商,让他研究营养学的时候,很快有了收获。
两天后,他在网上买了点人工种植的小红参,又找了个大锤子,自己叮叮当当,把上千斤大骨头弄成骨渣粉末。
然后把这些骨渣粉末混合了红参、劣质巧克力,搓成一个个鸡蛋大的丸子。
试验后,三两的丸子,相当于十斤大骨头。
吃的东西少了,还节省了炖骨头的液化气,省钱,省时间,他感觉不错。
至于做丸子耗费的时间,那根本不是事:一个小时,他就能搓出上百斤丸子,够他一天用了。
“现在还是缺钱,以后钱多了,弄更好的丸子。”
“红参至少要三年以上的,一次多放点,骨头要虎骨,要鹿骨,吃起来劲更大。”
带着对未来美好的畅想,他晚上卖力搬货,攒钱。
“如此苦逼的超凡者,真少见!”远处,一辆商务车,缓慢而来,车上,两个工作人员看着手中资料,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