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只微微一怔,不过剎时便回过神来,手中长剑立刻变招,转守为攻,一剑点向兰默的心脏。
攻守兼备,对其他人或者绰绰有余,但对兰默这个拥有看穿灵魂的毒眼,又诡计多端的家伙来说,不异是雕虫小技。
兰默喜欢的是全攻或全守,也就是极端,只有最极端的招式,才能弥补他缺乏内力的缺陷。因此,兰默全然不理会小方的攻势,左手二指点向他的眉心。
见兰默空着的左手突然冒出一柄长达一米半的超长细剑,小方大惊,连忙一个狼狈的翻滚闪过那致命的一击。
天啊,这个男人什麽时候藏了这麽长的一柄剑?
小方咬着牙双手握剑反手上撩。他看得出来兰默的力量和速度全不如他,唯有靠着各种诡异的动作才能维持不败。
果然,这一剑反撩气势惊人,兰默很干脆的向后退了半步。
小方大喜,乘胜追击,长剑从头劈下,势大力沉,分明是刀法的招数。兰默眼中闪过赞许的神色,对手很聪明,知道抓住自己的弱点死攻,不放弃任何机会,是会好材料。
但他的对手毕竟是兰默,一个不可以常理衡量的怪物。那明明要劈中的长剑突然滑了个空。
金属细胞原来也可以滑溜得像泥鳅。长剑顺着兰默的表皮滑向一旁,与此同时,兰默的左手剑无声无息的反手刺向小方的下腹,右手拳不知何时已套满金属利爪,迎头击了过去。
小方惊讶于对手层出不穷的武器和诡变无端的武技。他能清楚的看出,兰默左手至少使用了三种属于细刺剑的武技,右手的利爪更夸张,竟是五根手指同时施展五种不同的匕首技巧。
利爪套上了小方的长剑,小方明白那怪异的爪可以轻松控制住自己的剑,而左手剑则会在同时收割自己的生命,于是小方只能使出压箱绝招。
小方的剑芒竟是鲜艷的天蓝色,很漂亮、很炫目,令人不由自主的着迷。整柄长剑尖奋的嗡鸣着、闪耀着,猝然刺向兰默的颈间。
那样的爆发力令人惊艷,很显然,小方的真气不属于爆发力强大的火相,或是以速度见长的金相,但不可否认这一剑的速度已然接近人体的极限,只是短短的百分之一秒,长剑已经脱出兰默的爪影,刺在兰默的颈间。
但兰默为什麽安然无恙呢?小方不明白,他错愕的望着要害中剑却仍然笑吟吟的站在面前的对手,浑然不觉对手的细刺剑已经刺在自己的小腹上。
因为金属细胞。
在小方一剑刺出时,兰默不闪不避,却让金属细胞在颈间制造出一团厚厚的项圈,同时用光学迷彩的变色功能令对手産生错觉,错误估计了双方的距离。因此小方的剑其实离兰默的颈项还差一丝距离,他刺中的只是没有强化的金属细胞而已。
人类的眼睛太容易被欺骗了,兰默对此很有研究。相比之下,小方还是个雏儿,空有武技的优势也无法摆脱失败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