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的越来越近,不得不说,任栩可真好看啊,皮肤竟比女生的皮肤还要细嫩,浓密的眉毛以及可以荡秋千的眼睫毛,还有棱角分明的脸型和高挺的鼻子,怪不得在工科学校的A大竟然拥有着校草的名声,
余岁岁自认为自己不算色女,相比宿舍的千喜来说,可是现在余岁岁心中真的有些打了马赛克的想法。那嘴唇粉粉嫩嫩的,余岁岁不禁咽一口口水,然后害怕自己把持不住,赶快把头转了过来。
手指慢慢触上任栩的手,轻轻的想要掰开。
嗯?为什么睡觉的时候还有这么大的力气?
余岁岁叹了一口气,用了用力气,想要掰开任栩的大拇指。
啪!是笔掉在桌子上的声音。
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呢?余岁岁从小到大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什么男性朋友,长大了之后,也没有和爸爸牵过手,所以,这是余岁岁记忆中第一次被男生握住手….虽然一点也不浪漫…
余岁岁呼吸一滞,转头看着抓着自己的手的主人。
任栩眼睛已经睁开了,眼睛里透着光,刚才睡觉的时候还有一些平易近人的样子,现在却是严肃高冷的样子,余岁岁害怕极了,想要抽出自己的手,却被抓得更紧。
“你在干什么?”开口的是任栩,但是出乎余岁岁的意料,预期没有冰冰冷冷的,是很平常的询问,余岁岁稍微放了心。
“同学,你的这只笔,应该是在图书馆的时候借的我的吧,当时你忘记还了,今天我恰巧看见了,便想拿回来,对不起,吵醒你睡觉了”余岁岁觉得自己完全占理,而且事对事,对于吵醒任栩睡觉这件事还道了歉。
任栩挑一下眉“这支笔确实是我借的,不过你怎么证明,这支笔是你的?”
得,借了人家笔,结果人家根本就没记住自己的样子,余岁岁觉得自己冤大头。不过笔上又没写自己的名字,怎么证明?
“同学,这只笔真的是你借我的,在图书馆二楼,靠窗的位置,你就坐在我旁边!”
“那你怎么证明就是你借给的是我呢?你确定,你看清楚,当时就是我?”任栩笑了一下,歪头看着余岁岁,有一种调戏小宠物的感觉。
余岁岁瞪着眼睛,你逗我呢大哥?传说中不是什么高冷学霸,自带制冷BUFF吗?怎么借笔不还?
任栩眼光看向了自己的手,还依然抓着余岁岁,带动着余岁岁的目光也看向自己的手,余岁岁想都没想,猛地一抽,没想到任栩根本没有用力抓,一个惯性,直接把手甩了出去!
咔!
余岁岁知道自己…完蛋了!
不要看余岁岁壮的像头牛,有一种天下英雄豪杰谁能与我一战的气势,但其实,余岁岁在初中的时候,因为和班里的男生决斗,把自己胳膊抡到脱臼,伤疤是英雄的荣耀,除了战胜了男同学,赢得了所有男生再也不敢接近的奖励,还有就是,余岁岁获得了习惯性脱臼的荣耀….
你听说过在睡梦中突然脱臼的情况吗?余岁岁半夜做梦,挥动着双臂,梦见自己脱臼了,疼痛难忍醒了过来,发现自己真的脱臼了!凌晨传来余岁岁的杀猪叫,余妈妈还以为家里进贼了。
还有,你听说过洗澡的时候脱臼吗?余岁岁喜欢在洗澡的时候开演唱会,“楼下的观众,跟我一起唱,楼上的观众!啊!!”
楼上的观众算是真真切切感觉到了余岁岁的热情,余岁岁一个‘递话筒’就换来了胳膊的脱臼。
“妈妈,听我解释,我只是想给我场下的观众递话筒!”
“余岁岁,不如你去截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