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确实无法和任栩相比,但邓思雅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
“我确实无法和任栩相比,但试问在坐的又有哪一位可以像任栩一样呢?”余岁岁眼神看着邓思雅,意思在说,敢呛我?你不配!
回过头看着窦志成,余岁岁借着底气“窦老师,我虽无法像任栩那样,成为那么优秀的人,但人各有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设定,既然事到如此,那么我的使命大概就是考过四级,所以,您不用再为我烦忧,十二月的四级,我很有信心!”
有信心?有信心,斗气一过,余岁岁发现自己说的话全是大话,大一一年期间,她求助了室友,以及各种自己可以求助到的人,但是最后都没有神人能教会余岁岁英语。
“余岁岁,大话说了出去,你打算怎么办?十二月四级过不去,窦志成可能又要全班性的嘲笑你一下,到时候那个邓思雅绝对又会抓住你不放。”武珊珊是余岁岁的室友,英语在宿舍中是最好的,因为她的目标是当国际会计,毕了业是要出国进修的。
“没事,我能过去,这才刚开学,图书馆都没几个人,大不了跑三个月图书馆,我相信老天爷会被我感动的。”余岁岁准备好书,学习英语,刻不容缓,现在就走。
“所以余岁岁,你根本就没有把握,全都靠老天爷?”千喜正在镜子前化妆,听到余岁岁的话马上转身质问。
余岁岁皱起眉头,思考一会说“老天爷确实不太管用,这个时候要信西方的耶稣!”
图书馆真的是恋爱的圣地啊,刚开学没几个人,就有几个小情侣坐在花花草草包围的小桌子旁边,享受着清闲,空调,还有免费的饮料!
余岁岁咬着笔,想着自己活了21年竟然还保留着初恋与初吻就格外悲伤,全身上下散发着这此处有凶犬,闲人莫靠近的气息。
但是….
“同学,这里有人吗?”旁边传来声音。
余岁岁终于松开在嘴里受罪的笔尾巴。看了看旁边的人,那人穿着黑色的卫衣,浅色牛仔裤…以及一张人神公愤的脸。
任栩!!!
“没…没有..”上午才刚刚说到任栩,下午自己就遇见了本人,余岁岁有些激动,自己在学生会开会的时候,远远地能看见任栩,那种气场可真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所以任栩就坐在自己旁边,余岁岁就是心里感叹了一下任栩长得可真是好看以及这身材销魂的很,便自顾自看着自己的英语书。没再胡思乱想。
“同学,请问有多余的笔吗?”
任栩的话像石子一样让余岁岁本来平静的心泛起了涟漪。来不及思考,余岁岁赶紧翻开书包找,然后!找到一只粉粉嫩嫩的带着小兔子的笔….
余岁岁有点尴尬“同学,只有这一只了。”哎,毕竟手上那只沾满她口水的笔还不如这只兔子。
接过笔的手很修长,很白,真好看…“谢谢。”声音..也好好听。
余岁岁看着那只握着兔子的手,想着如此俗气的笔在任栩的手中竟然也那么好看,因为颜值太过小学生,买完这支笔,余岁岁几乎就没用过,放在书包里忘了很久,现在她才醒悟,原来不是笔丑,是自己的手丑?
余岁岁喜欢做在靠窗的位置上,讨厌靠墙那边压抑的感觉,等到下午的暖阳照进图书管理,暖暖的,余岁岁看着阳光,柔柔和和的,一点一点偷走她的精气神,竟慢慢睡着了,醒来的时候,余岁岁掏出手机,已经晚上六点多了,整个图书馆都没有人,余岁岁拍脑袋,本想奋斗一下午,结果睡了一下午?不过…什么都没干,也真是辛苦了自己呢。
最重要的是,还丢了一只兔子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