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叶思远翻来覆去睡不着,明天就要出发去京都了,心情兴奋又带着些许紧张。
回想起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叶思远觉得像做了一场梦一样。
而且,这梦美得很不真实。自己从一个大专辍学的外卖小哥,摇身一变成了一家娱乐公司的老板和经纪人。
虽然这家娱乐公司刚刚起步,小得微不足道,甚至到现在为止,连一个正式的办公场所都还没有。
和电视台的所有沟通和联系,都是通过网络和电话,可是,叶思远一样觉得很踏实。
他喜欢这种努力做事的感觉。为着一个目标,一步步地前进,这种感觉很奇妙,让他觉得很充实。
他还从中找到了一种生活的感觉。过去,勤工俭学也好,送外卖也好,都只不过是一种谋生,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做的事情。
特别是家里那些糟心的事,只能让他如同行尸走肉般地挣钱,对于人生目标,对于所谓理想,早已麻木。
而这些天做的这些事情,让他体会到了一种为梦想而战的快乐。
栽培唐僧,让他在娱乐圈大红大紫,自己也过上人上人的生活,或许很世俗,但是至少给他奋斗的激情,人生的希望。
而这在过去,他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这一切,都是因为遇到了系统,遇到了唐僧。
他侧脸过去看一眼唐僧,发现他居然也睁着眼睛。
“弟弟?”他温柔地喊了一声,“怎么啦,睡不着?”
“嗯,想到未来,突然很彷徨。”唐僧的声音充满了惆怅。
“为什么?”
“你说过只要我做了明星,我们就能挣到很多钱,就可以有办法找到我的女王陛下,这是真的么?”
“当然,你不相信我吗?”
唐僧沉默了。
自从穿越来到现代,他唯一可以可以相信和依靠的人,就是眼前的恩人老大。远哥的确也一直很照顾他,不但收留他,还教会了他说现代话,看电视,用网络,还不遗余力地为他发展事业。
可是,唐僧内心始终欠缺一种安全感。
远哥真的可以帮他找到女王陛下吗?
他没什么远大理想,明不明星的对他来说也毫无意义,他只是不想错过任何能见到女王的途径。
“放心吧唐唐,我没必要骗你。”
叶思远当然看穿唐僧的心事,“你不是坚信你的女王也来到了我们这个时代嘛,只要她在这个世界,那让她看到你的最快方式,就是你越站越高,高到她可以一眼看得到你。如果你淹没在人群中,她看到你的机会就等于零。”
他顿了一下,又说:“而且你站得高,才能看得远,你找到她的可能性也才更高。这年头名人好办事,你成了大牌,成了巨星,只要发句话,大把资源为你找人。”
黑暗中,唐僧的眼睛更亮了,像星星闪烁,一眨一眨的。
“远哥,我信你。”
“所以这次你好好表现,争取一炮而红。”
叶思远不失时机又给唐僧鼓劲,唉,做明星经纪人容易吗?又要灌迷魂汤,又要做心理辅导,他在心里暗暗叫苦。
“节目这么高的收视率,就算女王没能亲眼看见你成功,一传十十传百,总有一天也会传到她的耳边去。那你们的重逢就指日可待了。”
“我会努力的。”唐僧笑了,像个孩子般甜甜睡去。
叶思远心想人和人的相处还真是缘分。到目前为止,唐僧都很乖,没有闹过大的情绪,也不像在西游的时候那么蛮横霸道,平时很少磨磨唧唧叽叽歪歪,话痨的特征很不明显。是环境改变了人,还是对真爱的执着让他克服了天性中的致命弱点?
困意终于席卷而来,叶思远也进入了香甜的梦乡。
早上天刚微亮,叶思远就在迷迷糊糊中,被厨房的动静吵醒了。
他揉着眼睛坐起来,看到唐僧正在厨房里做早餐。
“远哥,吵醒你了?你昨天说今天是早班机,我们快点吃早餐,早点出发吧。”
唐僧把香喷喷的早餐端到了饭桌上,两碗面条和两碗白粥,叶思远的面条上放着两个煎好的鸡蛋,唐僧的那碗飘着几片青菜叶。
自从结束菩提庙的算命生涯,系统就擅自停了他俩的免费晚餐供应。叶思远抗议过,但是无效。
火星妹妹的理由很充分:“你们现在是待业在家,自己做个饭多简单。”
唐僧五谷不分,四体不勤,这买菜做饭的任务只能落到叶思远的身上。特别是为了给唐僧补充元气,他还要变着法子给他熬素的营养汤,准备的素菜也相当费心思。
叶思远有天熬夜在网上给唐僧做网络推广,第二天早上起不来,唐僧就主动承接了做早餐的活。
唐僧还是有慧根的,开始学做没几天已经像模像样了。
别说面条做得有滋有味香气四溢,就是白粥也熬得恰到好处,配上咸菜吃十分可口。
叶思远边吃边想,假如孙悟空猪八戒他们,看到以前只会指手画脚使唤他们几个的唐僧,竟然给个臭小子做早餐,不知道会不会后悔没早点挖掘师父的天赋厨艺。
唐僧没有被埋没的,除了厨艺还有他得天独厚的神颜。晚睡早起也不见熊猫眼,一派神清气爽的模样。
叶思远心里很高兴,这样的人天生就是吃演艺圈这行饭的好吗,就算是早上刚起床蓬头垢面被狗仔队拍到素颜照,也不怕曝光。颜好任性嘛。
吃过早餐,叶思远开小电驴载着唐僧去机场。
风驰电掣,一路畅行,还是五分钟就到了目的地。经过系统开挂的电动车就是这么神奇,再远都是一脚油的路程。
开进机场停车场的时候,身边经过的车辆都目瞪口呆。这么一辆破电动是怎么上的高速,躲得过交警,还过得了收费站的?
开电动车去机场的,估计就只此一家了。
叶思远从他们惊诧的目光里,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震撼,也瞬间小得意起来。
嘿,死活不告诉你其中的奥秘!
本来有了上次在商业广场的教训,叶思远是打死都不想开小电驴去机场的,这又得收获多少白眼啊!
可是唐僧依然很坚持,说又想找到坐白龙马的回忆,叶思远对他多愁善感的念旧并不感冒,但怕他闹起情绪影响今天的出征,加上唐僧说的另外一个理由倒是打动了他。
唐僧说打车不是会很费钱吗,到机场去的路肯定不近。
叶思远知道,唐弟弟这么精打细算,当然是为了女王陛下的“寻人启事”,而他自己现在也是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怎么说上次的名牌大采购也太伤荷包了。
小电驴就小电驴吧,能省几百就算几百,叶思远最终妥协了。不过心里还有几分懊恼,唉,见过像他这么穷逼的老板吗?
虽然小电驴来去无踪,飞一般不可抵挡的速度,但当叶思远看到它孤单单停在停车场的可怜身影,还是决定以后把它留在家里当古董了。
他下了决心,这次从京城回来,无论如何,想办法买一辆四个轮的代步,哪怕是二手的车子也好啊。
进了机场,两个人在大厅里像无头苍蝇似的乱转。
唐僧还是看什么都新鲜,像个傻缺弟弟。
问题是叶思远这位老大也是第一次来,哪儿都找不着北。好在咨询台边上那位露着八颗牙职业微笑的工作人员,向两个小土鳖热情招手,于是赶紧跑过去咨询清楚。
“你们就各一个随身行李,不用托运,现在赶紧去3号柜台换登机牌吧,时间快来不及了。”
叶思远一听快迟到了,心一慌,拖着行李,就开始往咨询员指的那个方向狂奔。
斯斯文文的唐弟弟看叶思远一路狂奔,也迈开步子跟在后面,“远哥等等我!”
机场实在太大了,两人好一通狂跑,才终于气喘吁吁找到了3号柜台。
正要办理登机手续的时候,叶思远突然暗叫一声:“糟了!”
因为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忽略了很重要很重要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