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这二十年的进步突飞猛进,日新月异。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名副其实的世界工厂。这使得会华语的人才在米国也非常的紧俏,反过来促进了更多的人学习华夏文化,学习华语。
根本不需要去唐人街,老杰克轻易就找到了一个华语翻译。老杰克亲自上阵,拿着相机,带着翻译去医院采访那个被雷击的青年。
门口的保安阻拦了一下老杰克,他拿出了自己的记者证,随口编了一套话:“我们收到警局的邀请,来采访一位失忆的患者。我们会把他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帮助他寻找到家人。”
确实,如果这个人的故事有趣火了话,他的家人看到会通过报纸找到他的。
老杰克自认为自己没有说谎,不过他办报纸的目的,从来不是做公益,而是吸引人的眼球,挣更多的关注,更多的销量和更多的广告费。
不过大众对媒体还是有天生的好印象的,老杰克也不介意把自己塑造成冲锋在一线的自由战士和阴暗面的揭露者,因为这样那些受访者才会敞开心扉,开放大门。
然后只要断章取义,找些读者真正喜欢的刺激的内容,一篇报道就完成了。
如法炮制的通过前台,老杰克带着翻译来到了那名黑人男青年的房间。他对护工说了几句,护工就从屋子里退了出去,给了他一个自由采访的空间。
老李听到了外面的护工和人的交谈声,说的话听不懂,不过老李可以确定是有人想要拜访他。
他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对任何人都不熟悉,只能见机行事。他从桌子上拿了一个玻璃杯,藏进了被子下面。
老杰克进门看见躺在床上的青年已经醒了,他深色的眸子盯着他这边,在上下打量着他。手脚都在被子下面,警惕而又疏离,像是一条露齿的老狗,准备随时的来上一口。
老杰克有点兴奋了,这人很有趣,他的表现可是和一个失忆的病人大相径庭,有点意思,被雷霹了之后就莫名其妙的学会了一种外语怎么可能呢。
老杰克本来想要诱导着采访者说话,如果对方是个聪明的骗子,那一切可就简单的多了。
老李看着老杰克,他一身记者的打扮,穿着马甲,脖子上挎着一个大号的相机。其他地方都挺正常的,最奇怪的地方就是那个相机。
那个相机有一个非常专业的镜头,还有一个超大号的闪光灯。老李对这样的相机有些熟悉,这是局里的法医用的那种相机,可以清晰的把犯罪现场事无巨细的照下来。不过如果用来照人,闪光灯就显得太强,晃人的眼了。
老李知道来的是什么样的记者了,他们是犯罪现场最烦人的苍蝇,为了自己的流量不分青红皂白的拍摄,采访的时候给人处处的下套,诱导办案人员说出他想要的话。
老李盯着这个记者,准备看看他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杰克对翻译说了几句话,让翻译对老李说道:“我们接到了警察局的电话,听说你失忆了,想要帮助你找到自己的家人。”
这个翻译华语说的挺地道的,只是不知道从那里找的老师,说话一股大葱味。
老李没把自己的遭遇说出去,他想了一宿,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回家,千万不能节外生枝,他知道自己的情况特殊,说出去了,被人扣下研究怎么办。最简单的就是假装自己脑子坏掉了,一问三不知,只要能出院,恢复行动的自由。
老李点点头,表情无奈的说道:“什么都记不得了。我脑海里的记忆只有在病床上醒来的画面。”
“你的汉语很流利。”翻译继续翻译。“你有在华国的留学经历或者干脆就是从那里长大的吗?”
老李摇头,表情故作痛苦的说道:“我都说了自己什么都不记得。”
“所以你醒来就能说汉语了?”
“我醒来就说汉语了。”
老杰克的手机响了一下,他低头看了一会儿消息。
老李趁机和翻译闲聊了几句:“这家医院的在哪个城市,我失忆了总得知道自己在那里。”
“这里是纽约,上东区。”
老李本来还提防着老杰克继续提什么诱导性的问题,没想到老杰克抬手咔嚓一声,就给老李照了一张照片。
闪光灯果然特别的亮,老李被晃的好一会儿看不清东西,等他能看清,记者和翻译已经走了。
老李在医院里配合治疗,虽然这里的防卫漏洞百出,老李并不想从医院里离开。没有证件,他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当然没法买机票回国。
他得忍着,不过老李记得自己是一名老警察送到医院的,那人还吓唬了他一下。
他对警察有天生的好感,他认为自己等下去,会获得自己的身份。这个身体总不可能是凭空出现的吧。
老杰克从艾丹警探那里又得到了额外的帮助。显然,纽约警局的实习语言专家还不知道作为公职人员要谨言慎行,如果没有文件指示,对外应该一问三不知。
他竟然同意到报纸上免费的公开作证。所以老杰克也就不需要从失忆青年那里采访出什么来。
失忆青年就应该是一问三不知才对。
关于老李的报道很快就上了报纸。还是重要的版面,老杰克旁征博引,从古老的希腊传说中的圣人讲到西藏的天授诗人。证明从古至今,一个人突然获得之前不知道的知识是世界各地都发生过的事情。
而今天这样的奇迹也降临纽约城中。一名被雷击倒毫发无伤的青年,却突然学会了一口流利的汉语,并且他之前并没有过任何和华夏接触的机会。
接下来他有引了几名证人的证词,纽约警察局的语言专家,当天发现这件事的执勤警察,医院的急救医生,还有病人的陪护护工。
这些人都不是匿名作证,都公布了自己的姓名和职业。非常的令人信服。
在这个无聊的沉闷雨季,终于有一些有趣的事情发生,边吃早饭边看报纸的中年男人津津有味的看着这篇文章。
这样的新闻在他们小时候非常的常见,不过最后证明都是一场骗局和闹剧,当然那些事情都很模糊,没有确凿的证人和证据。
这次有这么多公职人员作证,看起来不像是假的。难道这种事情真实存在,自己会不会一觉醒来就觉醒什么新的知识呢?
而居住在布鲁克林贫民区的人们则对这张报纸上的人非常熟悉。这不是就住在这儿的小贝尔·莫里斯吗?
莫里斯兄弟在布鲁克林区非常的有名,哥哥厄尔·莫里斯是当地的黑帮头目,也是附近最大的毒品供应商。他天天开着时髦的跑车,身上穿金戴银的在街区里四处的闲逛。
这里的人们并不反感厄尔,反而十分的羡慕他。毕竟这里是布鲁克林,一个只有打篮球、玩说唱和卖毒品才能挣到钱的地方。
而小贝尔则为人低调的多,甚至以布鲁克林的标准,他有些懦弱。他虽然身高和哥哥一样高,也有一幅大骨架。但是他不爱运动。
这里是米国,运动就是一个青年学生的全部魅力,只要球打的好就能成为学校里的焦点。小贝尔的身体条件这么好,他竟然天天泡在图书馆,成了一个书呆子。
布鲁克林的很多人都见过穿着松垮衣服的小贝尔,背着一个大书包往返于图书馆和家里。不过因为他哥哥的原因,学校和街道上也没有人欺负他。
然而好景不长,厄尔因为一件谋杀质控被抓进了牢里。他的地盘很快就被别的帮派吞并,不过小贝尔为人低调,帮派的人没有牵连到他。
那些小混混倒是想过骚扰他,据一个挑衅了贝尔的小混混说道,天晓得他的书包里装的是不是铁块,轮圆了打在身上特别的疼。
而且虽然贝尔表面上无害,实际上和他哥哥的性格差不多,都有一股狠劲,打起架来绝不服输,就是拼命。很快就没人来招惹他了。
因为报纸的下方有一排小字,提供相关线索奖励十米元。很快报社的电话就响了不停。因为老杰克的许诺,又有许多的人同意作证。
第二天关于突然学会华语的青年就有了第二篇报道,这篇报道同样的详实有力,青年的身份也得到了确认。
他家住布鲁克林区,邻居或者朋友里都没有华裔。他大学图书管理员也作证,他从来没借过学习汉语的书籍,而他的老师也同样的证明他从来没有选修过汉语。
而纽约警方的语言专家则再次作证,他的汉语流利非常,有一种独特的口音,这是很难通过学习学到的。只有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或者天降知识的幸运儿,才能说得如此的好。
当然,人们看望报纸还是有些不削一顾的。现在是网络时代,学习一门语言的方法可太多了。网络上有大把的自学课。
怎么能证明他不是在网上自学或者通过语言聊天学习的呢?
然而另一部分的人则反对这种观点,这些人是天真派,相信生活里会有奇迹发生呢。
报社的网站和推特上受到了大量的留言,还在医院的老李都不知道自己成为了人们最火的谈资。
而报社的老杰克则决定火上浇油,他联系了电视台,要通过一场真人秀,来证明这可不是什么自学成才,而是真的奇迹。
或者一场能吸引人眼球的闹剧也行,管他呢,搞大些有人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