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是更愿意叫他全名的。所以我从来都喜欢叫他的名字,以前他总说自己名字不好听,后来被我念多了,就觉得好听起来。杨远笙这三个字,早已胜过所有文字了。
不管以前的我们是什么样子,至少现在,以后,我是想要和他在一起的。
“走,去超市买东西,回家我给你做饭。”
向阿霜说清楚一切后就和他一起去了超市。
“你喜欢吃什么就放到车子里面,我推车,你来选。”
我以前特别羡慕那些可以一起逛超市的情侣,而现在,我终于也可以做那样的事了。
“好。”
回到他家后还不是特别晚。不大不小的房子,杨远笙一定早就习惯了自己吃饭吧。有人问过我为什么对他不会删减心里面的那份喜欢。因为杨远笙特别好,特别温柔,特别值得。而我在他面前,只想永远做一个小女生,喜欢仰起头对他笑,那副情窦初开,懵懂的样子我只会在他面前才这样。
“杨远笙,你真厉害。”
看着他一下捣鼓了很多东西出来,不过他向来都是那么全能,样样都那么棒。
“我待会睡沙发吧,你这里也没有多余的房间。”
“不行,你得和我睡。”
他说出那句话的时候还是不由自主脸红起来,虽然我平常脸皮挺厚的,可是到他这里我就仿佛什么都被看透了般。
“你脸红什么,又不是没和我睡过。”
“再见。”
一般说不过他,就会习惯性说出这两个字,同时挥手。洗完澡后已经将近十二点。
“过来,让我抱着。”
我的睡眠本来就不好,所以每次和他待在一起,他总是抱着我睡。他说。这样就不会害怕任何事了。所以在他怀里我总是能一觉到天亮。我终于,又躺在他身边了啊。以前总是会吓唬他,因为杨远笙说过他胆子小,怕鬼,所以一有机会就会吓唬他。他也总是一副很害怕的样子,后来才知道他本就不相信鬼神之说。只是,我想要吓他,想要和他开玩笑,他刚好愿意陪我一起玩闹罢了。
他总是愿意,这样保护着我的小心思。所以无论有任何的困难,我也不要撒开他的手了。
“还不闭眼,是不想睡觉了是吗”
酥酥麻麻的吻落上来,我就喜欢杨远笙对别人高冷却唯独对我霸道的样子。
“你肩膀这个印记怎么还在”
以前占有欲真的很大,也不管他痛不痛,就一口咬上去。
“你还说,当时都咬出血了,哪有那么容易消去”
“我就是故意的,要是我不在别的小姐姐撩你怎么办,谁让你长的那么帅”
“那再给你补一口,让它一辈子留在这”
就像经历了漫漫光年的距离,终于抵达了群星之中的那颗星球。
关于需要用年计算的岁月里,因为杨远笙,我才想要成为一个更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