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这个让九州六国皆为恐惧的国家,自从刘众踏上了秦国的国土,就感受到了完全的不一样。
这里的市井没有商人,街头没有行街叫卖之声,也没有奢侈玩乐之人,甚至连铁匠木匠都等各种工匠都看不到一个,而饭馆也都是牢牢控制在政府手中。
秦人精神面貌很好,精神饱满,辛勤劳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那些常常在别的国家看到的,树荫下热闹的景象完全不存在,几乎很少有休息之人,偶尔有,也是不足片刻,便行色匆匆向田间行去。
“君上,阮隆第一次看到人民竟有如此景象,若天下人皆像秦人一般,辛勤劳作,有了足够的存粮应对饥荒,又何须惧怕天灾虫疫?”
自从进入秦国,阮隆就一直拉着车帘看着外面的景象。
“在齐国时,众人皆谈论齐国与秦国谁强,秦国政策利弊,然而不到秦国,不知齐秦的差距,齐人懒惰,人民多不愿种粮,齐国若闹饥荒,则四处卖粮,若到战时,诸国皆屯粮自保,齐国哪有粮食可买?”
阮隆毕竟是在齐国长大的,自然会先想到齐国。
“齐国临东海之滨,常年风调雨顺,黄河水灾不入齐,九州旱灾齐最少,秦国毕竟是匮乏之地,天灾人祸,不可避免,故而商鞅变法先为民,再为国,而后图争霸,商鞅乃天下奇才啊。”
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
商鞅的变法,直接刺激了农业生产、重塑社会价值观。
商鞅打击学士,抑制商人,让学士和商人投入到农业生产之中,并以种粮多少,来判定功勋多少,可以说在秦国,只要自己种的田好,收成好,就能受封个小贵族。
商鞅还削弱了贵族、官吏的特权,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贵族没有了特权,想要活命就必须加入生产之中。
商鞅还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一人犯罪,邻里连同受罚,一家有罪,其余各家均应告发,否则将连同惩罚。
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建立二十等爵制、严惩私斗、改法为律制定秦律、推行小家庭制。
可以说商鞅的改革,方方面面都在于提高生产,并注重国内民众团结,让拔毛饮血的秦国,一跃成为战国最强诸侯国。
“若君上回到燕国,可否效商鞅之法?”
阮隆毕竟是士人,士人对功名的执着是刻在骨子里的,即便曾力劝刘众莫要追寻商鞅之路,但看到秦国这一幕,不动心是不可能的。
阮隆这么一问,却让刘众心里惊了一下,他要寻济世天下之良方,使得诸王免于纷争,百姓安然若泰,这秦国不就是最好的国度么?
但随即又开始否认。
秦国虽然在这方面完全达到了自己心中的理想,但这只是暂时的,而且是战时的。
秦国的王权,已经达到了极致,而物极必反,政权也是一样。
他心中的国度,应该是不灭的,永生的,只有这样,百姓才能安泰。
但燕国能给他这么一个国度么?
秦国的王权太集中,也太极致,想要达到他心中的想法,也太难,反观燕国的王道,似乎更适合自己策划。
刘众甩了甩脑袋,抛开这乱糟糟的思绪。
“燕国奉行王道,效尧舜之仁,若要行此法,怕有难度。”
首先燕王这一关能不能过去还另说,也正是因此,燕国也成了刘众的第一个选择,毕竟燕国王室的传统,皆以仁政爱民为本。
“君上说的是,我等皆是臣子,施展有限啊。”
阮隆感慨了一句,却像是触动了刘众的某根神经,惊得他不敢想象。
前面有一处关卡,关卡外站了一行人,刘众驾着马匹向关卡行去。
这是在秦国,苏秦的策略已经无法在光天化日之下威胁到他,现在他是安全的。
“自接到边关传信,刘子来到秦国,大王便派我等日夜兼程来接刘子,如今终于见到了刘子,我等今晚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了。”
那关卡处一太监,还没等刘众走到,就开始说。
熊猫眼,一脸疲倦,想必这几日可是受了很多苦,见到刘众就开始抱怨。
“大王如此待刘众,刘众感激不尽,公公辛苦了,快去驿馆休息吧。”
刘众对那公公行了一礼。
“哎呦!使不得使不得,刘子乃是大王朝思暮想之人,咱家可受不起刘子一礼。”
带着尖锐纤细的声音,说的有些小心翼翼,但脸上的窃喜之情,却是表露无疑。
毕竟,刘众的身份有点太响亮了,贤者,六扇门门主,一战而灭中山国之将。
嬴稷真的这么想他?
在燕国,他仅仅是给嬴稷送过几次水果而已,毕竟曾经他很崇拜这位流传千古的明君。
“公公是长者,刘众是晚生,刘众当给公公行礼。”
刘众说着,从怀中摸出些金子,塞给那公公。
“刘众在秦国,望公公多多照应。”
这招数是阿三教他的,金子也是阿三给的,不过看到那公公惊喜的表情,刘众就知道,阿三猜对了。
再三推迟,那公公也就收下了,心情愉悦之下,竟然连疲倦之态都少了几分,开心的领着刘众一行人去了驿馆。
公公名叫汤常,是嬴稷的贴身太监。
第二天早起,刘众一行人就在等着汤公公,也许这汤公公真的太劳累,竟然从戌时睡到巳时,
七个时辰,十四个小时,醒来还在打哈欠。
用过饭,一行人开始上路。
“汤公公,大王年幼,是何人为大王主持朝政啊?”
路上,刘众骑着骏马,跟在汤常坐的马车旁。
“是宣太后,宣太后听大王说想念刘子,对刘子甚是好奇,到时候刘子便可以见到太后了。”
宣太后,芈月,楚国公主,楚威王的女儿,而他的弟弟,就是大名鼎鼎的魏冉。
曾经和义渠王有私情,却为了秦国,而杀害了自己的情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