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渝已经在山洞住了好久了,吃完了打来的最后一只兔子,用看不出样的破烂袖子一擦嘴巴,准备下山看看这个世界。
她不知道她是谁,半年前在这山上醒了,脑袋里昏昏沉沉,就记得自己大概叫乐渝,其他的半点想不起。她也不急,因为比兔子跑的都快,学东西快,受伤了不用药自己就能愈合,所以在这山洞也乐得自在。
可是现在不行了,快要入冬了,自己身上这件破破烂烂的衣服是御不了寒,所以她决定下山。之前拿着兔子去山旁边的县城卖钱换吃的,看到城里很是繁华,也在城里住了两个月,知道了现在是什么年代。城里人和她记忆里的不一样,也没有山上自由,后来她又跑到了山上。
走到城里天刚朦朦亮,没什么人,守城的士兵在城根打着瞌睡,乐渝便大大方方地走了进去。
走到一户人家轻轻扣了扣门,门里的过了一会儿问谁,听着倒是个老太太,乐渝清清嗓子道:“老人家,我是过路的,进来讨口水喝。”
屋里静了半晌,门开了个小缝,老太太看清了门口真是个十分漂亮的小姑娘,便开了门。老太太慈眉善目,忙招呼着乐渝进屋炕里热乎炕里坐。
门里倒是亮亮堂堂的大院子,进了屋,乐渝拘谨的坐在炕边上,老太太拄着拐走到,给乐渝捧来了饼子和热水,放在了炕上的小桌子面上,坐在了旁边,看着她狼吞虎咽。
“慢点吃慢点吃。”然后捧起碗倒了一碗热水给乐渝,又问:“你叫什么啊?打哪来的啊?怎么造成了这幅模样啊?”
乐渝喝了口热水暖和了身子,道:“我叫乐渝,从别的地方一家子要到这来,结果走散了,只有我一个人来了这边。之前在山上住了一段时间,摔摔碰碰的便成了这幅样子。”
老太太听完慈爱的拍了拍她的手,心里对这个漂亮的小丫头满是怜爱,从身后的柜子里拿出一套衣服。上衣是蓝色倒大袖的大襟袄,还有一件黑色的过膝裙。又拿出了一双亮面的黑皮鞋。
老太太放在炕上道:“这是我孙女的衣服,那年她回来看我,我给她买的。如今她和她爹娘去了北平,一去就是四年,也没有个信。我看你身量挺瘦,这衣服定能穿上。”
乐渝放下饼子,握住老太太的手道。“奶奶,我现在已经多有叨扰,怎么能再穿您孙女的衣服。”
老太太揩着眼角的泪珠道:“孩子,奶奶第一眼看你就面善,心里也喜欢你,也把你当孙女看,你要是不穿,就是看不起我这个老太太。”
乐渝不好拒绝便收下了老太太的好意,老太太又道:“孩子,你准备去哪啊?”
乐渝思索片刻道:“我打算去找个住的地方,再找个工作,先在县城里住上一阵,歪下打算。”
老太太一听乐了,道:“还用找吗?在这住下就行了,老太太我自己住这也怪寂寞。你住这也算有个伴了,免得老身日后日在这屋子里都没有人收尸啊。”
乐渝连忙答应了,很是庆幸遇见了这样好的一位老太太。
黄昏时老太太给乐渝烧了一锅热水,让她洗洗身子,又出门买了几两猪肉,合着用家里囤的大白菜给她做点好吃的。
回家了见乐渝正坐在院里梳头发,身上已经换了那套衣服,不高不矮正是适中的个子,身系窈窕玲珑。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披在肩上。听到声音回头像老太太走来,她皮肤比常人白许多,修眉端鼻,眼睛由为清澈明朗,嘴巴不点而赤。老太太由为吃惊了一把,这姑娘,长相秀美绝俗,九天上的谪仙跟她比也到显一般,朴素的衣服穿在身上也不减气质。
“孩子你长得可真是好看啊,老太太我活这么多年第一次见你如此漂亮的姑娘。”乐渝腼腆一笑,接过老太太手上的猪肉放在灶上。
说实话她也是这么久第一次见自己模样,也着实惊艳了一把。又拿起洗好的白菜放在案板上道:“我来吧奶奶,让您尝尝我的手艺。”
老太太笑着答应,拄着拐进了屋。
两人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老太太对她的手艺也是赞不绝口,说以她的样子绝对是大户人家的嫡小姐。
晚上乐渝躺在收拾好的西屋,心里头一次犯了愁,从前倒是没想过,自己这一身的厨艺是从哪学来的呢?还有,她抬手抚上心口,上面有一个散着火红光芒的印记,那是什么?一种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