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阳真的放下店里的生意,用了半个月时间,找到了一家合适的律师事务所,应聘成为了一位实习调查员。来到新的单位、新的工作环境、新的工作岗位,他在认真学习、积累经验,态度非常端正、谦虚礼貌,没有谁能看得出来,他曾经管理着一家有着十五个员工的中型餐厅。
他跟随调查的第一个案子是工伤索赔,在一个地级市的建筑工地里,水泥仓库上简易的竹架石棉瓦顶棚坍塌,砸死了一名工人,这名工人的妻子就在这个施工队负责煮饭,但他们来自贵州山区,施工队的负责人以他们的户籍所在地,贵州山区的生活水平、平均工资作为估算依据,把赔偿款压得极低,死者的妻子是一位小学水平的农村妇女,伤心之余对于赔偿的不满,除了哭之外没有别的法子,后来在丈夫生前的工友建议下,走进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经过向死者妻子及工友的详细询问之后,阿阳他们打印了律师函,由他们带领阿阳,亲自将律师函递交给了施工队的负责人,约定时间,双方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调解,若能够调解成功,则免于对簿公堂,若调解不成功,则向法庭提出诉讼。
按约定的时间,双方都来到了律师事务所的调解室,施工队的负责人原则上当然是本着能少赔就少赔的宗旨,很显然,他对自己的赔偿方案不合理之处,也是心中有数,在案件主办律师一番旁敲侧击之后,那位负责人的神情越来越难堪,然后主办律师又以死者妻子、未亡人的身份、角色唤起负责人的同情、关怀,负责人的语气也有了松动,但具体的浮动范围却不肯表态,而死者的妻子对于具体的赔偿要求也没有办法确定,双方都有希望让步的余地,但还无法达成一致,主办律师提出本次调解到此为止,约定三日后进行二次调解。
第二天,主办律师带上阿阳,来找死者妻子做单方调查,了解到死者的父亲、母亲和岳父、岳母均健在,而且均年近七十,他们还有两个孩子,一个七岁、一个五岁……回到律师事务所,他们初步草拟了一份调解协议书,增补了双方父母的养老、赡养至国家公布的平均寿命年龄费用金额;两个孩子分别计算到十八周岁的抚养、求学费用金额;死者合符规定发放的抚恤金工资剩以月份数之和金额;死者配偶将无法工作,以失业的形式负责承担双方父母的赡养、照看和两个孩子的监护、照顾,按地区平均工资对死者妻子补偿、发放工资至两个孩子均满十八周岁的费用金额……这些工作程序死者的妻子并不知情。
第三天,主办律师带上阿阳来到了施工队负责人这里,拿出了他们昨天草拟的调解协议书,逐项逐项与负责人进行沟通、推敲、增减、确定……最后负责人也很坦诚的跟主办律师和阿阳说:“你们列出来的、说的情况都属实,我都清楚,我承认,我这回没有跟死者妻子这么坦诚布公的达成赔偿,是我的错,不过,这也不是我工地上第一次出现人员伤亡,毕竟是有一定危险性的嘛,所以、其实之前我也曾进行过类似的赔偿、善后,以前也曾很诚恳的和伤亡者的家属沟通赔偿,但他们狮子大开口,他们不讲理,逼得我后来只得先同意赔一点点,慢慢再谈,不过,我确信你们是好律师,因为直到现在,你们没有问我要一分钱,而过去我碰到的律师,他们总是说,你给我多少钱?我替你把赔偿款谈到你满意为止。”
第四天,双方来到律师事务所进行第二次调解,毫无悬念地达成了协议。阿阳与主办律师一起,在协议书的下方,见证律师位置,签上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