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好不容易睁开惺忪的睡眼,映入眼帘的是Smith太太那张收拾的干净得体的脸庞,此时她正站在我的床下,见我醒来,微笑着说道:
“不好意思,Ben先生,您刚才睡的很香甜,是我吵醒了您。请您起来梳洗一下,待会我们要一起去做弥撒。”
“哦,好的,非常感谢您叫醒我,Smith太太。”此时的我清醒了不少,边说边向Smith太太报以感激的微笑。Smith太太给我的印象是,虽然已经青春不再,但是多了几分成熟女人的妩媚,衣着上下拾掇的非常精致,脸庞的肌肤依旧是那么富有弹性,细滑动人,一对纤细的小手紧握在身前,此时闻着Smith太太身体上飘散出的淡淡幽香,令我有了些许陶醉的快感。
我这时正裹在毯子里,身上只穿了一条贴身的短裤,望着床边迟迟未曾离去的Smith太太,实在不好意思起身。
“Ben先生,Violet小姐吩咐我为您穿好衣服,因为我们这里的绅士穿着有很多讲究,请让我帮您吧。” Smith太太见我没有起床的迹象,便提出要帮我穿衣,我倒是从未穿过英人的衣物,之前我的几套替换衣物还是从大清带来的,缝缝补补一直穿到现在。但是,作为大清国子民,也懂得需入乡随俗的道理,更何况我是男人,男人夏季赤膊本也是无可厚非的。
于是我掀开毯子,光着膀子准备下床穿鞋。Smith太太见状马上纠正了我,她先让我坐在床边,取来衬衫为我套上,系好衣扣,然后示意我伸出双腿,穿过庞塔龙长裤那细细的裤腿,将腰管拉过我的膝盖,为我穿上皮鞋,系好了鞋带,拎着刚才穿了一半的长裤的腰管,示意我可以下地站直,我也顺从的站直身体任由她为我打理,为我提裤的时候,Smith太太为了能使上力,不自觉的将身体靠了上来,脸几乎贴在我胸前的衬衫上,为了能将紧绷的长裤穿的服帖到位,Smith 太太俯着身体蹲了下去,双手不停的拉扯着长裤上的褶皱,并试图用手掌抚平因为肌肉或身体特征造成的长裤上的激凸,此时被触碰的有些尴尬的我,眼见Smith太太脸颊有些微微泛红,就试图去留意她的眼神,却发现Smith 太太似乎在刻意回避和我目光接触,只能看见她的眼角和脸颊泛起的微笑......经过大半个小时的整装,Smith太太终于为我穿戴好了,临了还为我正了正衬衫的领口,像欣赏艺术品一样的望着我,露出满意而欣慰的微笑,同时问我穿得是否舒适满意,我也不忘对Smith太太的溢美之辞:“舒适,堪称完美。”
Smith 太太离开后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Rose就走过来说早餐准备好了,而这次是在一楼的餐厅,我将与Violet小姐共进早餐。这是一张可以容纳十几个人同时就餐的橡木餐台,铺着洁白的台布,每一个餐位都放置了一套餐具,桌面两端各摆放着一盏5烛的灯台,虽然已是白天,门头的琉璃窗户也有射入的光线但是餐桌上还是略显光线不足,于是靠近主位的灯台上其中的一根蜡烛一直点亮着。
Violet已经坐在了主位之上,也就是面朝大门方向的12点钟方向的位置,此时的Violet穿回了女装,上身着一件紫罗兰色的蕾丝大圆领花边刺绣丝绒罩衫,配合一条宝石颈链,下身着一条淡雅的百褶长裙,在烛光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的端庄大气。而我则被安排坐在她的左手方向的桌子侧面。Smith太太站在桌旁,一边引导着Rose为Violet和我面前的餐具里添加各种食物,一边和我介绍起了英人的就餐礼仪,比如餐前的祷告,刀叉的使用,后背不能靠在椅子上,用餐时身体必须保持笔直,只有喝汤时头才能低着等等诸如此类,我均一一照做。
这是我吃过的最丰盛的一顿英式早餐,有鲜牛奶、糖浆、玉米粒烤牛肉末、炒鸡蛋配熏肉、肉桂杏仁卷、面包、黄油、咖啡,和之前在东印度公司做苦力时吃的印度玛萨拉抓饭,自然不可同日而语,我津津有味地品尝着Rose为我添加的每一道食物,初始还能应付得过来,边吃边用蹩脚的英语对眼前的美食赞不绝口,时常因为语法和用词的不当,引得三位女士时而忍俊时而捧腹,后来渐渐感到力不从心,因为直起身子的吃饭方式,更容易令人感到饱胀,于是我用蹩脚的英语对正准备给我添加食物的Rose说:“我太饱了,谢谢。”Smith 太太和Rose分别为Violet和我端来了漱口水和毛巾,漱完口抹完嘴才算早餐的完成。
吃完早餐,Violet便领着我上到二楼,这里有一块光线充足的开放空间,放着柔软的天鹅绒沙发,两侧各放着一只金色靠背椅,沙发正对着的是一间书房,里面的墙壁有壁炉,满满一书架的藏书,书架前有一个大书桌,卓外放着四张客人用的座椅,Violet安排我坐下,并在书桌上拿来一张纸放在了我的面前,上面写着“皇家雇佣契约”。
“Ben,这是我代表皇家卫队正式与你的契约,你将被赋予相应的权利,同时需要向我——Violet侦探长,提供侦探助手的服务。权利包括能够享用胡夫侦探社的食宿,还有每周70个便士的薪水,服务包括,侦查工作中的所有侦探长安排的任务,期限为永久,你可以看清楚里面的条款,然后签上你的名字。” Violet解释了一番这份使我看不太懂的契约的大意,我感觉和大清的卖身契应该是有许多共同之处的,大致意思就是我自愿卖身于此,需要在这为东家干活。和大清卖身契唯一不同的是,契约上写的薪水相当于大清的月银,在大清国只有衙门的衙差有月银。也就是说只要我签了名,就不知不觉中成了伦敦衙差中的一员。
我几乎毫不犹豫的就签下了我的名字,这比起整天做苦力,确实要好上不少,而且还能和自己所喜欢的人一起共事,本身就是天大的缘分,无论自己有没有那个福分,既然上天安排我们走到了一起,我就会尽力把握好这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