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自然不会跟他们计较,低声跟周围其他人说了句“上车。”
于是六个人重新上车,一句话也没跟对面那伙人说,开车就走了。
看的那伙人有点懵,继而又是庆幸。
………………
忙碌的时间过的快,虽然秦歌心里想着事,但他们搜集物资的步伐可没有停止。
只是一路走来,超市什么的他们到没有再碰。
秦歌他们也不是善良,只是实在不怎么需要了,多着也是浪费,有这时间还不如搜集点别的呢。
例如……×××家的护肤品,×××店的登山帐篷,×××蛋糕店的蛋糕,×××家的……
都是些琐碎的末世中逃生的人们用不到的东西。
秦歌自认为不会让她的队友们活的比末世前差,大方的挪出地方堆积这些琐碎的物件。
时间一转,已经是中午了,秦歌一行人在一家甜品店休息。
把车停在门口,稍微清理了周边游荡的丧尸,秦歌他们搜刮着甜品店里还可以吃的东西。
得益于孟梁的手艺,他们早上吃的都不少,现在也不怎么饿,除了秦妙妙坚持抱着一个精巧的慕斯蛋糕吃,其他人都只是吃了几个小点心。
丛欢双手抱胸,透过甜品店的玻璃窗向外看,外面的街道完整却透着一种破败之感。
丛欢轻笑一声,扭头不再看。
她这么一笑无心,但有人被晃了眼。
是一直偷偷看她的孟梁。
事实上,从昨天孟梁第一眼看到丛欢开始,他的目光就不自觉的落到丛欢身上。
美人,美人啊!
孟梁隐隐有些颜控,尤其最喜欢那种长腿,大胸,细腰的妩媚佳人。
其实秦歌除了气质冷冽外,颜也是孟梁控的那种,但是一旦孟梁对上了秦歌的那双眼,他就从心底泛起一种惊恐的冷意,哪还敢有丝毫的别念。
就好比小鬼面见阎王,不敢有丝毫不敬。
现在丛欢摆在孟梁面前,一颦一笑都是孟梁极度欣赏的类型。
孟梁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单单是看着丛欢,他就可以多吃两碗饭!
同时,丛欢回头,微微一侧,嘴角微微上扬,向孟梁点头致意,一双眼睛里水色微扬,溅起点点涟漪,好似在说。
“别躲,你在看我什么?”
看的孟梁腼腆一笑耳根染红,心虚的摸了摸鼻子,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
丛欢这才把头扭回去,面上含笑心情很好的吃着手上的小点心。
她是什么人啊,酒吧里长大的,混了这么久,什么眼神没见过,就孟梁那种毫不掩饰的眼神,早在他看过来的第一眼,丛欢就发现了。
之所以她没什么反应,是因为孟梁的眼神是丛欢可以感受到的强烈的欣赏,并没有其他肮脏的想法。
别说不信,眼睛是心灵的窗口,丛欢看人一绝,别人一双眼睛里说些什么她一清二楚。
正因为如此,丛欢轻易的从秦歌的眼中看出了强大和危险。
然后……她从心极快。
想到这里,丛欢心中浅笑,她的这个队伍还真是有很多惊喜啊。
刚刚那个孟梁,看着五大三粗,虎背熊腰,没想到厨艺一绝,人还……有点傻白甜。
这样的纯天然傻白甜真的是很少见到了,机不可失,遇则必戏(调戏)啊!
丛欢承认,她自己还是有点恶趣味的,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