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挺快,我已经大学毕业了,勉强进入一家杂志社当编辑。
狐狸用四年的时间赚了一些本金,做了小生意,也算是个老板了。
雇人的才算老板,他打算雇我。
我觉得这真是有点不公平,曾经我在他面前耀武扬威,如今他翻身农奴把歌唱。
我当然不同意他当我的顶头上司。况且我也有我的格调和梦想。
我的在格调在入职第一天就被打击得淋漓尽致。
我以为我是个编辑,却要帮周围的人买咖啡,递东西,打杂。做一些简单且毫无意义的活。
“这样没什么不好啊,至少工资和劳务相符。”
程姐在这里很多年了,她的工作自然和我的不同。但我一想到还要过很多年才能稍稍触碰自己的梦想,就觉得十分烦恼,终日浑浑噩噩。
和我一样的还有小白。我们俩基本上可以叫闺蜜了。她也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叫我更加苦恼。
我决心要到更大的地方去闯一下了。只是害怕找不到。
我向来不是优柔寡断的人,以后的困难就交给以后。不能因为开头走错了路就一直撞墙吧。
我到l广告公司应聘。
“老板,求您了!我还有一家老小要养啊!”一个中年男人朝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咚”地跪下。
“保安,把他拉走!”
“老板,我想应聘。”
女人瞥了我一眼。
“我们不招人。”
她小声但是被我听见:“小贱人。”
我打算咽下这口气,然而我并不擅长隐忍。
此地不宜久留,再待下去估计我会跟她那两个保镖打起来。
我想到s城去。我们这地方太小了,穷山恶水出刁民。
我一直以为人贱就是因为穷。
所以我偷了我妈的两千块钱。
我砸烂了了她衣柜的抽屉——我知道她平时把钱藏在那里。
林淑芳大概想不到她那哑巴闺女能这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