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我的生活是落魄的,是的,每当自己冷静下来翻覆着过去的一些事情,我才能意识到自己的生活是多么的杂乱而又无章。也许他们是因为看到了我经常一个多月都穿着一件衣服,从不换样,岂不知我的内衣还是多的,也是经常换,他们是看不到而已。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听到了一位高人真的罗列了我这些缺点之后,我才认真的反省自己,我的生活真的像他们说的,落魄,而且那是相当的落魄了。
还有人说我是花心的,在学校绯闻也较多,只不过我的绯闻因为我这个人的关系而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还可以说是为了狡辩,或是为了给自己开脱,我认为花心可以换一个好听的词,我是多情的,我是浪漫的。我是个待不住的人,虽然如果没有什么事情做的时候我可以在家里的床上躺上一天一夜,电视或是电脑会二十四小时开着。但如果给我自由,我还是愿意跑跑。从大东北跑到大西南,可以领略到蜀地巍峨的崇山峻岭,品尝丰富的川系美食,还能饱餐美丽辣妹们的秀色。从大西南再跑到江南苏杭我还是可以会会那些古代文人墨客不吝文惜字描绘的那些江南美女。
毕业后我比较难熬,每天无所事事,我常常对别人说:我这个人吧,比较喜欢总结。这下没事做了,没学上了,有的是时间给我总结,总结得我头昏脑涨。
和我一起的那些兄弟们也在奔波着,但也有花无果。
该做些什么呢,我每天都在这样像吃饭一样的鞭挞自己。结果这些这样的鞭挞也就像吃下去的饭一样,被我消化掉,但没被吸收。
闲得无聊,又没有钱的时候,我总想着这里那里的同学,然后打个电话,约个时间,死皮赖脸的去蹭一顿饭吃。然后盘算着我省了多少钱,省下的这些钱又可以活几天,这些钱有可以买多少袋方便面,多少个鸡蛋……
日子似乎过得很苦,可这都是自找的,谁让你不去找份工作做呢,谁又允许你找这样那样的理由去搪塞一个又一个“质问”呢,呵呵,凑合活着吧,也许日子慢慢会变的,自己也慢慢会被逼疯,等自己真的被逼疯了,那时侯也不再懒了,也找不出一个有一个理由给自己开脱了。
所有的同学,朋友似乎都被我蹭了个遍,有的还被我蹭了两次大餐呢。我也没脸再查电话本一个一个打下去了。
天无绝人之路。正当我弹尽粮绝的时候,我接到了高中时的铁子郁溪打来的电话……
我们是初中的时候认识的,高一分在一个班,高二又和我一起分到文科班,后来转到理科班,原因是,他本以为文科班女孩多,但是后来又看到那么多“劣质品”,一气之下又转到理科班。他是个混混,也许我不该这样说他,可他那个时候真的是个混混,抽烟,逃课,和一些社会上的无业人员混在一起。如今,我也已经大学毕业三个月零四天,他也已经是省城警官学院的优秀毕业生,谁能够想到,想当年无恶不作的大混混,能在销声匿迹这些年后这样令人刮目相看。这年头有很多事情都是连佛祖都无法说得明白。
我们有两年没见了,他穿着一身很精气的夏警服,头发比照上大学时更短了,但是真的很精神,笔挺的黑裤,锃亮的皮鞋,曾经一脸的叛逆和大无畏似乎荡然无存,替代它们的是人生经历充实后的成熟和那本该就有的坚毅与冷酷。
“出息了,哥们。”我调侃道。他笑笑,没有说话,只伸出一只手把我往餐厅里请。我拿出前天晚上借钱买的一包好烟,他摆摆手,“我戒了,伤身子,你也戒了吧,没什么用。”他不抽,不知哪里来的阻力,让我也不好意思将已经叼在嘴里的烟点燃。
“哥们干嘛找你出来吃顿饭埃知道吗,我被分到南方了,后天就走。”
“你怎么没留在省城埃”我问。“没什么大意思,我这个人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就腻了,在龙州这几年,要不是上学,我早离开这了。”他笑着回答道。我看得出他笑的很自然,很真实。我们有相似之处,可和他比起来,我的那些目前来讲只是理想,或者说是空想,可郁溪不是……
“你女朋友呢?”他终于问到我这个问题了,“自从上大学后,她跟了你,我一直也没有找过她,也一直没有问过她的情况。”提到女友,我的心有种莫名的难过,这种难过带着愧疚,也带着我对她的感情。“怎么不说话,吵架了?”郁溪追问道。
“甭提了,她现在在龙州大学读研究生呢。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之间的关系开始有些微妙了。弄不好什么时候就分手了。我知道林蓉是个好女孩……”
郁溪叫来服务员要了几瓶啤酒,“你这泡牛粪就别不知足了。你看你什么样啊,人家是各方面条件都比你好埃大学的时候多少男孩儿追她,那些男孩不都比你帅啊,条件不比你好啊,你说你要个子没个子,要钱没钱,你还有啥。唉,初中时候的你,叛逆个性,高中时候的你,拼搏血性,大学时候的你稳重老成,现在的你,要我说就他吗一泡牛粪,这都是高抬你。”我笑了,“你不觉得我现在幽默吗……”“你幽默个屁,你现在是没默,光幽,你就忽悠你自己吧。来,喝酒。”
我刚才的那些话似乎刺激到他了,让他很是激动。他一饮而尽,索性我也干了。
酒过三循,菜过五味。我和他都有点多,他要了几瓶白酒,又要了点花生米,一些小菜打了包,和我一起到了我住的地方。恰好,今天那哥几个都有事晚上不回来。简单的洗洗脸,脱掉外套,我们继续喝……
那晚的我是平生第二次喝得不醒人世,隐约还记得我给林蓉打了电话,具体说了些什么我实在记不得了。希望我没有说那些令她敏感而又气愤的事情。
郁溪大早就已经走了,我醒的时候,饭桌上放着还温乎乎的包子,小锅里还有些豆浆。桌上还留了张字条。
“兄弟,刘瑞,我走了。桌上有豆浆和包子。有事就给我家里打,我到了南方再告诉你我的电话。对林蓉好点。”在这个信息联通这样快捷方便的世界,能看到字条,似乎有些新鲜感,但却多了份亲切感。我想不到的事,曾经文明全校的大混混,今天能以这样方式向我告别……
吃过饭,林蓉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清醒了没有,然后就是对我的一顿批评与指责。唯一的惩罚就是:今天她没事,陪她逛街。
我们在省城的大正商业街,逛了一圈,林蓉也没有说话。我知道她真的生气了。中午她挑了家生意不是很好的快餐店坐下。我仍在陪着微笑,表示道歉。
许久,她才正眼看着我:“背着我喝了多少埃你还老和我说你胃不好,还要和那么多。你看你昨天晚上,听你说话我都能知道你当时是个什么样子。”我始终低着头,不知道为什么,我曾经那份大男子主义精神到哪里去了,可能是因为学历高了,也理性了吧,错了就是错了。
林蓉给我买了一件外套。送她回学校的时候,我们一直没有多说一句话,初恋的感觉已经淡了许多,我总是自诩浪漫,可面对这么温柔漂亮而有体贴的女友,我却拿不出一点主意来制造浪漫。也许我的浪漫是建立在我落魄生活的幻想中。
那天晚上,一起住的哥几个都没有回来,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考虑了许久,才点了支烟,给林蓉写了封信。
“林蓉,一直想和你说些事情,可是不知道从何说起。我这个人脑子不会转弯,索性我就直接了当。我想了很长时间,我是个懦弱的人。那天和郁溪一起吃饭喝酒的时候,他说现在的我已经无药可救了。我也清楚我目前的情况,没有工作,也许你会说我害怕面对社会,是的,我真的是有些怕。我知道你又要气愤了。我没有钱,家庭条件也不如你,本来一个男孩子更应该有些血性,但是我拿不出……自从认识了你,成为了我的女朋友,我最喜欢的就是那首《最美》。每次逛街,每当你挎着我的胳膊走在街上,我很自豪,我那时就告诉自己,我身边的人就像是一颗珍珠,那么炫目耀眼,可她是属于我的。
其实我很喜欢你这样的女孩儿,文静漂亮,温柔体贴,大方本分。我求之不得的。可是我真的配不上你,我是个落魄鬼,你知道的,我落魄了这么多年了。我一直设想自己是个作家,有人说作家就是需要一些落魄。可是我现在,连当个小市民的理想都没有了……
我们分手吧……”
我的信写得很乱,书上说我这样的人是很现实的,所以我憋出的这么多字,只有最后几个字是最有用的。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穿好衣服走到离家很远的邮局把信寄了出去。走出邮局的那一刻,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卸下了自己的愧疚,卸下了自己的责任,卸下了自己的那份不安……